作者:马妮(吉林师范大学吉林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物质是幸福追求的基础,物质丰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曾指出,没有物质财富,那就只会有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然而幸福并不等同于物质占有,单纯的物质主义幸福观是对人类幸福实践的片面理解,并非是哲学范畴内特别是唯物主义哲学意义上的幸福观。
物质主义幸福观以物质占有多少作为幸福衡量标准,人们通过物质欲望的满足来证明自己的社会价值,以至于“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求的满足,而是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反思物质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关联与区别,以及物质主义幸福观产生与盛行的社会背景和理论条件,兼具理论和现实意义。
物质主义幸福观形成与盛行的双重原因
物质主义幸福观从形成到泛化有两个重要的时间点:一是18~19世纪,是物质主义幸福观形成阶段;二是近现代欧洲确立现代社会以来,是物质主义幸福观盛行阶段。物质主义幸福观形成与盛行的原因,可以从哲学理论自身嬗变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两个层面分析,二者互为影响:18世纪物质主义幸福观的兴起,是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形成于对唯物主义哲学的误解性演化;资本主义现代社会中物质主义幸福观的盛行,是消费主义社会和后现代文化的产物,也受到现代形而上学的生活世界转向和后现代物质主义哲学的影响。
从哲学理论层面看,近代唯物主义的产生,是对早期自然唯物主义本体论的发展。相对于早期唯物主义探寻世界的物质本源,18~19世纪的唯物主义在处理物质和意识关系中强调物质第一性,马克思在此基础上,更突出人类活动面向社会的实践哲学,具有面向社会生活的经验性和实践性特质,其唯物主义幸福观亦具有实践性。启蒙以来的近代哲学和科学具有突出的工具理性特征,其核心是有用性。18世纪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得工具理性的有用性更具有社会基础,工具理性的可计算性和物质化体现于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中,物质的获得成为有用性最为直接的表现。可以说,物质主义的形成借用了近代哲学的工具理性,并误用了唯物主义所强调的物质第一性概念,物质主义幸福观也随之形成并在现代社会逐渐盛行。
从社会经济文化层面看。其一,18世纪工业革命对社会生产力以及科学技术的促进,使得社会经历了一次史无前例的物质丰富,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和信心大增,人们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实现了人对世界更具主动性的认识和对自然的改造。生产力的急速发展带来大范围的物质丰富,使得人们普遍关注物质财富具备现实可能性,这是物质占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思潮的形成条件。其二,后现代思潮将物质主义哲学作为其文化特征,渗入文学、艺术各个领域,使得以解构为特征的贴近社会和日常生活的后现代文化被大众接受,人们在消费主义社会刺激的商品占有中,找到了赢得社会竞争力的简单易行的途径。人们的生活世界逐渐被物质化,形成了物质主义幸福假象。
质言之,物质主义幸福观的形成是哲学理论、商品经济和社会文化相互作用的产物。其理论理解与唯物主义相关,但它是对唯物主义关于“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的误解,片面强调物质作为幸福判断的标准,以至于在发展过程中把物质推崇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以扭曲的价值观取代唯物主义对世界的认识以及解释方式。因此,严格意义上说,物质主义的幸福观已经失去了哲学的意味。
物质主义幸福观与唯物主义幸福观的区别
物质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差异主要体现于二者对物质的不同理解。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与精神是统一的,物质第一性,物质是标志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而物质主义将物质理解为可感知的事物。唯物主义强调物质是基础,并不否认意识和精神的作用;物质主义截取了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第一性的观点,并将其“扩展”为物质占有的重要性,将哲学对世界的理解简单化为大众在消费中的价值观。
因此,唯物主义幸福观和物质主义幸福观具有不同含义。唯物主义的幸福观不等同于物质消费和物质崇拜的物质主义幸福观,前者强调物质是追求幸福的基础,幸福是物质与精神的共同作用,后者是被消费文化推向极致的物质崇拜。二者对物质的根本认识不同,物质主义强调物质的占有和不断更新,而唯物主义强调以物质为本源解释世界。物质主义幸福观完全忽视了唯物主义中对理性和精神世界的思辨,从而抛却了哲学的本性。
此外,二者在历史中出现的时间也不同。物质主义幸福观的兴起需要社会经济的大范围繁荣,这种经济条件伴随18世纪工业革命才得以成熟,而唯物主义则是一种哲学本体论,在这个意义上说,唯物主义较物质主义出现早得多。历史上曾相继衍生三种唯物主义,即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因辩证唯物主义强调面向“现实生活”和社会历史实践的立场和方法,我们也称为新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正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革命性所在。对物质的占有欲自古有之,但作为社会思潮的物质主义幸福观的兴起,只是在工业革命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带来的物质丰富社会中才出现。
幸福追寻的实践性与崇高性
唯物主义强调物质基础的重要性,但生活的物化不可取。可以说,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是人在不同时代、不同境域、不同社会的共同追求,是人性的本真表现和哲学的根本任务。幸福生活,体现着人类理性的崇高精神,它始终表现的是“一种针对过去的不满,一种身处现在的应对,一种朝向未来的期待”。因此,不管是物质主义的占有欲,还是经验世界的感官愉悦,它们并不是幸福追寻的根本样态。幸福是人对世界的追问和人对自我的反思,在创造丰富的物质世界同时,幸福始终是一条向着人类自由和解放的实践道路,伴随着自我反思和理性思辨。幸福的追寻必然带有实践的色彩,在这个意义上说,幸福不是某种固定状态,而是人实现理想的进程。马克思主义哲学更是以整体观的实践哲学关注人的社会属性,将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作为终极目标:“幸福就是人们在创造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实践活动中,由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得到的内心的精神上的满足。”因此,幸福的追寻只有伴随哲学的思辨特质,才具有指导和批判现实的力量。马克思以哲学的方式关注和把握人的现实世界,这才是实践意义上的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超越物质主义的幸福追寻。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哲学阐释与中国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研究”〔18VSJ01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