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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 有“史”才能有“名”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4-14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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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港】

  作者:陈晨

  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很多历史文化名城成为人们出行首选的目的地。熙熙攘攘的人群印证着历史文化名城的火爆,但火爆之下,也有一条足以让诸多历史文化名城惊出一身冷汗的消息——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了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城市,山东省聊城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阳市、陕西省韩城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5个城市上榜。

  登上这样的“黑榜”,一定是5个城市没有想到也绝不想要的。毕竟,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它们承载着千年的文脉印记,它们有的曾是王朝都城,有的曾是历史上的经济重镇,有的曾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在中华文化五千年的浩浩长河中,它们各自凭借自己独一无二的厚重文化基因占据着一席之地。时光流转到现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也成为我们触摸历史、回顾历史的一扇宝贵的窗口。

  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名”一定离不开“史”,而“史”一定是有载体的。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史”或许存在于古老建筑的一砖一瓦当中,或许存在于常住于此的居民拥有的独特习俗当中。而这次被通报的5座历史文化名城,它们被点名的原因分别是在古城内大规模拆建并进行房地产开发、在古城内拆真建假、在历史文化街区违反规划大拆大建、在古城内成片拆建破坏山水环境、搬空历史文化街区居民并长期空置。其实,不管是大拆大建、拆真建假,还是搬空居民、长期空置,都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历史的印记被一一抹去。

  毫无疑问,当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印记被一一抹去,它所具备的历史文化底蕴也会就此消失,难再撑起“历史”二字应有的内涵,又何来“名城”一说?有“史”才能有“名”,这个道理很好懂,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一些城市没有平衡和拿捏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头顶着历史文化名城的光鲜称号,有些城市太想打出这个招牌吸引游客,于是急功近利,在规划和建设中野蛮粗暴,大拆大建,使古城的历史气息淹没在毫无生气的钢筋水泥中;有的城市则把居民全都赶出历史文化街区,使这类街区失去原真性。

  事实上,保护和发展并不是对立的。长远来看,留住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印记,不仅可以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更可以让这座城市散发出独特的魅力,吸引更多游客,不管是从口碑上还是从经济上,都将为城市带来源源不竭的可观收益。而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不仅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也要求规划者怀有敬畏之心来对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尊重历史、传承文化,力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不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同时还要扩大与居民、与城市的互动性。各地也应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规划,严格规划实施,加大保护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好在,一切或许还来得及。这次通报要求被点名的城市在5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整改不到位的,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将被撤销。响鼓重槌,相信这样的通报批评和退出机制也给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敲响了警钟。接下来,历史文化名城要如何整改、如何保护、如何留存历史,我们拭目以待。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14日 05版)

[ 责编: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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