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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丰富意涵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11-28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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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朱广亮(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徽理工大学基地研究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蕴含着极为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借鉴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总结了西方工业化的经验教训,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担当。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借鉴发展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

  中华文明具有源远流长、延绵不绝、博大精深等显著特点,五千多年辉煌文明发展历程也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所面临的生态问题的重要启示。中华文明强调“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理思想,将天地人统一起来、将自然生态同人类文明联系起来,按照大自然规律活动,取之有时,用之有度。这是先人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认识,在《易经》《老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淮南子》《齐民要术》等古代典籍中都有丰富论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等名言警句在今天依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求我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升到生命共同体的高度,让“天人合一”的中国智慧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光芒。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蕴藏着丰富的生态思想,为我们今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人与自然关系是和谐的有机整体。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正因为如此,人类的一切生产生活活动都要遵循自然规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就以“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把“树林砍光用尽”等事例,告诫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另一方面,面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仅仅停留在“解释世界”层面,而是立足于“改变世界”,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生态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其中既有“工艺”的改进、“机器的改良”、化学的“进步”等方法,也有变革资本主义制度这一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的策略,即“消灭统治阶级对劳动阶级的一切剥削和压迫”。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刻总结了西方工业化进程中的经验教训

  西方国家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同时其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所走的“先发展后治理”道路曾导致严重的生态危机,也迫使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发展模式。从人类文明进程看,从原始文明时代畏惧自然到工业文明时代无限制地征服自然、攫取自然,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对大自然的破坏也日益严重,出现了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全球性环境问题。例如英国“伦敦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欧洲“莱茵河污染事件”、日本“水俣病”等都是西方工业化进程中教训十分深刻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面对如此多的重大环境问题,人类也进行了诸多反思,并为寻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路不断努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人类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指南

  我们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一直在探索解决生态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道路。1973年,国务院召开首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1978年,新中国第一次在宪法中作出“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定;1983年我国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1984年,我国作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决定》,对有关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环境保护开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成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我国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了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目前,我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11029处,总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96%;近20年新增植被覆盖面积约占全球新增总量的25%,居全球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国际担当

  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中国政府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国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量占发展中国家淘汰总量的50%以上,成为对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的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立为全球沙漠“生态经济示范区”;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先后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此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也先后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笹川环境奖”“绿色环境特别奖”“全球环境领导奖”等授予中国。我们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可以说,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始终是绿色生活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始终在为建设人类共同的美好家园而辛勤耕耘,积极做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28日 06版)

[ 责编:曾震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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