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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民告官”案彻底告别“告官不见官”

2017-01-05 15:14 来源:光明网-法治频道  我有话说
2017-01-05 15:14:56来源:光明网-法治频道作者:责任编辑:张宁

  光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 陈畅)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了建院两年以来案件的审理以及队伍建设情况。

  北京市四中院是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在北京市建立的跨行政区划的中级法院,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案件管辖范围主要包括:以本市区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按照级别管辖标准,应由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保险纠纷案件、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市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它特殊案件;原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案件。

北京四中院:“民告官”案彻底告别“告官不见官”

  北京市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自2014年底建院,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86件。其中,以北京市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4290件,占75.4%,以重大金融保险纠纷、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为主体的特殊重大民商事案件873件,占15.4%,以特殊重大主体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走私类案件为主体的刑事案件82件,占1.4%,大标的执行案件441件,占7.8%,结案共计538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

  一直备受关注的“民告官”案件,自建院至2015年底,北京市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其中行政案件1396件,占73.8%。而2016年为2015年的两倍多,两年共审结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4093件,行政案件立案率大幅度上升。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说,该院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达32%。

  吴在存指出“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实现16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达100%,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情形在四中院已成为历史。”

[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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