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体制改革 加速
光明日报记者 陈海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等,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刚刚过去的2018年,科技体制改革的步伐在加快。关于人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科研诚信、科研管理等政策不断出台,尤其是在人才评价方面,改革力度大,科研人员普遍叫好。
小朋友与机器人 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以论文论英雄,以“帽”取人,这一直是人才评价机制中备受诟病的地方。人才评价标准缺乏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业绩、重论文轻贡献、重数量轻质量,对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正向激励作用不足,甚至引发科研诚信、弄虚作假、学术腐败等问题。指挥棒方向不对,不仅阻碍科技人才的成长,而且遏制了科技创新的活力。
近年来,关于改革评价机制的呼声,在全国两会和两院院士大会上都很强烈。2018年,这个呼声得到了有力的回应。
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对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等实行分类评价,结合不同人才特点,科学灵活采用不同评价办法,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还对一些重点领域人才的评价机制作出改革,比如加大向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倾斜力度,激励支持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技人员到田间地头,真正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
2018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这是目前为止我国针对科技评价改革规格最高、内容最全面、工作部署最系统的指导性文件。“三评”改革打破了“四唯”倾向——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当前,最紧迫的是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解放和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只要评价机制这个指挥棒指对了方向,科技工作者的潜能一定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激发。
除了评价机制,其他领域的改革也很给力。2018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终身追究”和“一票否决”。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对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放权”“放钱”和“简”管理。2018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革举措频出,落到实地才能显成效。2018年12月26日,国办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政策落实的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下放科技管理权限工作,进一步做好已出台法规文件中相关规定的衔接。
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在2018年年底表示,科技体制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既要大刀阔斧,又要刀刃向内。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让各类创新主体迸发强劲活力。新的一年,我们期待,科技体制改革给全社会带来更多惊喜和获得感。
[责编:王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