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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现突破性发展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7-31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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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家看四川】

  作者:郭晓鸣(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四川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砥砺前行,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在一张张巨变的图景中,四川“三农”的沧桑巨变是其中尤为生动亮丽的名片。

  通过70年的不懈努力,四川农村面貌总体实现了由贫穷落后到美丽宜居的重大改变,路、水、电、气、宽带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拥有青山绿水和传统文化的“幸福美丽新村”在四川大地遍地开花;四川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特色优势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市场占有率稳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产业融合创新快速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历史性突破;2018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331元,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39倍,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增长105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2013年年底的625万减少到2018年年底的71万,贫困发生率从9.6%下降至1.1%。

  70年来四川“三农”发生的巨大变迁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在于始终坚持和发扬了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坚持以深化改革获得发展动能和释放发展红利。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四川农村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不少重要改革经验已经成为全国样板。

  四川农村发展之所以能够稳步推进并取得巨大成效,其最重要的成功之处就是始终坚持保护和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推行家庭承包制,还是此后的税费制度改革,以及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经营方式改革等,每一次改革都是赋权于民、让利于民、还利于民的过程,从而有效保护了农民利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的响应和支持。

  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最重要的利益主体,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确保农村改革与发展能否顺利的首要条件。不论是早期推行家庭承包制,还是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四川都高度重视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首创精神为基本前提,通过制定一系列惠民政策充分激发广大农民追求自身利益和改善农村面貌的积极性,通过增强农民的发展能力,推动农业农村不断实现突破性发展。

  四川始终高度重视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中合理界定政府的作用空间,把建立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多元化培育市场主体放在重要位置,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充分流动,构建以市场为基础的新的农业发展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的市场化进程。

  在推进农业农村发展中,高度重视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理念,尤其是针对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的现状,四川以成都市为引领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实现了许多重要领域的重大突破,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全国影响的成功经验。新形势下,四川更加重视以城乡融合为重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进一步深化改革有效激活城乡资源,创新性地探索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路径。

  《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31日 07版)

[ 责编:徐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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