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 天下事
正在阅读: 黄如航:解救人质勇斗绑匪
首页> 光明日报 > 正文

黄如航:解救人质勇斗绑匪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11-22 03:44

调查问题加载中,请稍候。
若长时间无响应,请刷新本页面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广州11月20日电(记者李雄鹰、毛鑫)黄如航,1969年出生,广东省高要县人。1989年,黄如航从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被分配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九科任侦查员。

  参加工作后,黄如航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埋头苦干,成为技侦工作的多面手和业务骨干。他英勇顽强,机智果敢,多次奋不顾身与犯罪分子周旋,冒着生命危险参加围捕持枪凶犯的战斗,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他先后共参加侦破重大案件198起,与战友一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47人,受到市公安局的嘉奖。

  1995年7月12日晚,在围歼绑匪、解救人质的战斗中,黄如航为保护战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顾个人生死,挺身而出。他在战友腹背受敌、现场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奋不顾身扑向持枪罪犯,紧紧地卡住罪犯的脖子,与罪犯展开殊死搏斗,不幸中弹。倒地后,黄如航仍忍着剧痛顽强地两次举起手枪对准罪犯,但已无力扣动扳机,再次倒下。凶残的罪犯又向他连开两枪。战友闻声立刻转身射击,将罪犯击毙。黄如航同志因流血过多,壮烈牺牲。

  1995年7月,广东省委组织部追认黄如航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他为“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佛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黄如航面对穷凶极恶的绑匪,临危不惧,为保护战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幸中弹,壮烈牺牲,年仅26岁。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展现了人民警察的英雄气概和献身精神,履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神圣使命。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22日 04版)

[ 责编:张悦鑫 ]
阅读剩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