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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增值评价体系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7-26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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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才论道】

  作者:韩青松(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当今世界人才的竞争首先是人才培养的竞争。近年来,随着我国不断加大高水平科技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越来越多的领域面临着自主培养大批高水平科技人才的需求。

  高水平科技人才普遍具备三个方面的优势:学历高、水平高和素质高。学历高指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教育;水平高指学术理论水平高和科研创新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强;素质高指在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发展都达到一定高度。当前,尽管各地不断完善高水平科技人才的人才评价体系,但从实践看,一些地方仍面临评价模式老化、评价内容片面、评价标准模糊、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工具稀少等问题。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积极探索高水平科技人才评价新路,可按照“探索增值评价”的要求,提高人才评价的专业性、科学性、客观性,从而充分激发高水平科技人才的科技创新动力与实践创造活力。

  推进增值评价更加专业化

  积极探索高水平科技人才评价新路,需要在增值评价方面予以倾斜。所谓增值评价,是指对高水平科技人才的努力程度、进步幅度及发展量化等“净增值”进行评价,确保高水平科技人才在“培、引、育、留、用”的每个时期或某些阶段都能得到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科学、专业的评价,并且能够有所收获、快速增值、不断成长乃至全面发展。

  当前,各地在完善高水平科技人才增值评价体系方面,已经进行了不少积极探索。一些地方不断充实增值评价内容,推进增值评价更加专业化。具体来说,将增值评价的内容分为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微观层面,主要关注高水平科技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水平,主要考察高水平科技人才的课程成绩、科学研究、实践创新、成果转化等内容;中观层面,更强调相关高校师资队伍的兴建与壮大、学科专业的创设与发展等;宏观层面,则着重人才研学环境的改善等。

  加强增值评价的专业化建设,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在高水平科技人才初始引进和培育方面,着重对其引进前后及培育期间的科研成果累积量、科技创新贡献度以及履职崭新工作岗位的适应力、胜任力进行评价,从而了解其在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岗前业务学习培训、岗中工作继续教育等方面取得的“净效果”;二是在高水平科技人才日常管理和使用方面,着力对其日常前沿基础研究、科研创新活动、技术应用效益或社会公益奉献等方面进行考察,以便检测其在年度工作考核、聘期科研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等不同时段的优、良、中、下等增值等次;三是在高水平科技人才职务晋升和提拔方面,侧重对其理论创新高度、科技创新能力以及行政工作治理力、科创团队领导力等方面进行考评,旨在探究其在职称评聘、行政职务擢升等方面能否进阶。

  确保增值评价更加科学化

  从实践情况看,完善高水平科技人才增值评价体系,仍面临评价导向不科学、评价标准不清晰等问题,需要坚决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把握好评价指挥棒。

  比如,对于硕博士评定标准,一些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仅以发表SCI、SSCI等论文数量作为硬性指标,而忽略学位论文的本身质量及其对相关研究领域的技术创新与学术贡献等核心要素。这样的方式极易导致评价工作产生“重论文数量、轻学术质量”等不良倾向,破坏人才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公正性,影响高水平科技人才投身科研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仅会阻碍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人才培养单位“孵化”出真才实学,也不利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为此,需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确保高水平科技人才的增值评价更加科学化。高校要探索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值评价标准,克服过去“五唯”评判做法,建立以学业实绩、研究水平、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等为指标的评价标准。对于具有特殊潜能的研究生,可探索建立个性化评价标准。科研院所要探索建立“不拘一格、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高水平科技人才增值评价标准,破“四唯”、立新标,分门别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对于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高水平科技人才,应着重考评其理论创新与学术贡献;对于从事应用技术研发的高水平科技人才,则注重考核其技术突破与市场价值;对于从事社会公益性项目研究的高水平科技人才,就侧重评价其成果质量与社会需求等。

  力争增值评价更加多元化

  “十五五”时期,完善高水平科技人才增值评价体系,还需力争增值评价更加多元化。此举有助于推动各方严把标准关,以实现高水平科技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用人单位的需求度、政府的满意度、社会的和谐度的高度契合。

  在评价主体方面,可设置包括研究生、导师及政府、用人单位等校内和校外利益强相关者在内的评价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等利益弱相关者评价主体,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从而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有机衔接校内与校外等各方评价主体,满足他们对高水平科技人才高质量培养的共同期望,根据增值评价结果,适当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从而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的持续提高。

  在评价工具方面,可充分利用并不断更迭评价工具,促进增值评价数智化及简捷化;在评价手段上,可对人才进行视觉、听觉、问答和把脉的“望闻问切”增值评价;在评价方法上,可根据评价目的和当时条件,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开展隔空的线上评价或进场的线下评价等;在评价技术上,需要开发建立符合实情的增值评价模型、常态化长效化评价信息网络平台及多模态多层级数据集合库。

  综上,今后要从增值评价更加专业化、科学化、多元化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探索高水平科技人才评价新路,从而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光明日报》(2026年07月26日 07版)

[ 责编:王文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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