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
作者:肖人夫
日前,中央组织部选派131名干部赴海南挂职,所有挂职干部均安排到与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密切相关的关键岗位,131个岗位全都是实职。消息一出,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挂职干部最后能拿出一份怎样的成绩单,成为关注的焦点。
干部挂职,古已有之。历史上,中央政府的一些有潜力的官员就时常被选派到地方军政衙署历练。现代意义上的干部挂职,源于延安时期大规模选派干部、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下乡”。改革开放以来,干部挂职逐步制度化、常态化,成为我们党传统的干部培养和任用模式,也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干部挂职的担当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新规之下,挂职干部如何成为善谋者、实干者?笔者认为,应该让担当奉献成为挂职干部的底色。
当好学习中的“有心人”,筑牢政治灵魂。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只有不停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才能战胜千难万险。挂职干部离开了原单位,须警惕产生“度假”心理,不能对学习掉以轻心,应该参加的学习讨论要积极参加,应该掌握的会议精神须牢固掌握。进入陌生的环境,挂职干部要尽快熟悉省情地情,抓紧学习当地政策法规、文化民俗,时时刻刻做一个有心人。
当好单位中的“扎根人”,投身基层实践。干部到基层挂职,是向群众学习、服务群众的好机会。极少数挂职干部存在“悬浮”现象,一方面表现为基本不下基层,整天在机关“晃荡”;另一方面表现为即使下了基层,也怕吃苦、怕受累、怕接触群众,一直“浮”在表面,没有实质性的深入。挂职干部应切实把群众观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珍惜接触基层群众的机会,多去田间地头,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解决群众的所急所忧,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当好事业中的“责任人”,为民勇于担当。担当是精神,也是能力。挂职干部应避免“过客”心态,不能满足于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例行公事、明哲保身,坚决杜绝“嫌麻烦”“怕惹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能成为可有可无的“举手常委”“投票委员”。实际上,挂职单位普遍希望挂职干部带来新的思路、新的理念、新的方法,对具体工作形成富有建设性的指导,对中央或上级的政策实现更好的理解和运用。
当好工作中的“局内人”,练就高强本领。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干部在挂职工作中,应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能力不足”的忧患感,将挂职视为练就高强本领的绝佳机会。挂职干部只有主动树立主人翁意识,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才能“汲深井”“负大舟”。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9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