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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9票赞成!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掌声雷动。
“随着民法典的通过,中国进入了民法典时代。”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代表热泪盈眶。这位长期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民法学者感慨地说:“这不仅是我们每一个民法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欢呼雀跃的大事件,也是全中国人民衷心期盼的重大事件。在民法典的保障下,我国国家治理、经济发展和人民权利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必将获得本质的提升。”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通过,引发代表委员热议。
给每一个人带来充分的权利保障
“民法典的通过,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可以为每个人的生活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江西省侨联副主席、景德镇陶瓷发展中心主任于集华代表认为,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侨商的固定资产,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严格履行合同的契约精神,凸显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委员看来,民法典在相当大程度上完善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特别是民事法律体系。同时,它将“更好地保护私权,规范公权,在公私权之间划出了界限”、“民法典更加强调了人的地位,人格权单独立法、独立成编,前所未有,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
“民法典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是一部准确体现中国特色,具有坚定人民性、鲜明时代性、突出实践性的好法典。”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素萍代表表示。
来自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王涛代表认为,民法典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并将绿色原则确定为民法基本原则;反映网络时代特点,回应技术发展需求,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推动国家治理向着更高水平迈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此前因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先后设立单行部门法,存在诸多法条冲突。”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委员表示,民法典通过弥补体系缺漏、去除体系重复、消解体系冲突,进一步完善了民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促进公平正当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进湖北省委会主委、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代表说:“民法典的制定是尊重民意、广纳民智、赢得民心的好典范,凝聚了14亿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信念;民法典的出台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周洪宇代表认为,“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法典,必将使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到新的高度,实现制度优势向国家治理效能的不断转化,也将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民法典的编纂不是对以往生效单行法的简单堆砌,而是结合了我们所处时代的特点,以及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在总结现行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完善、设计和创新。”江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帆代表表示,民法典统一了民事审判领域的司法规则,有效处理了当前私法规则众多且重复矛盾的问题,对于解决民事纠纷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对于保障司法公正、规范民事法律行为极为重要。
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人心
“有幸参与民法典立法,看到法典走到今天,感触很多很深。”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委员王超英代表说,当前,我国有270多部法律,相对立法力度,法律实施仍需加强。民法典通过后,要加强普法宣传,特别是要让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扎实推动法律实施,把良法真正变成善治。
来自上海代表团的殷一璀、刘晓云、丁光宏等代表表示,民法典是全体公民行为的基本法律,要通过集中宣传和普及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质量水平,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人心,让老百姓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确保法律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赵素萍代表建议,跟进做好民法典的法律解释等工作,尤其是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细化解释相关规定,使法律实务界准确适用;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民法典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真正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好法典。
(光明日报北京5月28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靳 昊 刘华东 陈慧娟)
《光明日报》( 2020年05月29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