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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姚坤森)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需要。在9月6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秦宜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助力小康社会建设,努力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完善消费领域法规制度,夯实消费者权益保障基础。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消费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聚焦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
强化监管执法,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防疫物资、医疗美容服务、校外教育培训等重点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努力构筑消费者安心消费的“防火墙”。聚焦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等行动,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聚焦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推动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铁拳行动”“网剑行动”等执法行动。
提升维权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围绕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统一消费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实现机构改革以后市场监管部门五条投诉举报热线合一;围绕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健全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之间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围绕退货难、成本高问题,督促电商平台全面建立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已有26万家实体店响应,大大改善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充分调动经营者、消费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创建一大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商圈、示范街区,努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共治格局。目前,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国遍地开花,“满意消费长三角”等各地创建活动已经成为消费领域的金字招牌。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在加强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的同时,注重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动各地消协组织积极开展消费引导,参与立法、立标,履行社会监督,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消费维权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