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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更便捷 通行更顺畅——十项惠台出入境政策措施在闽实施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4-01-03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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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记者 殷泽昊 高建进

  2024年1月1日上午9时许,在华侨大学任教的博士后台胞张立齐,从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手中接过了《台湾居民定居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后首位在闽定居的台胞。面对记者的采访,张立齐十分激动:“很高兴能成为厦门居民,实现了我长期期盼的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国家出入境管理局紧扣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于2023年11月6日出台鼓励台胞来闽定居落户、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发展等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十项措施”落地实施“台胞在闽定居落户‘愿落尽落’”政策,明确台胞可以向福建省内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以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

  1月1日上午,来大陆旅游的台胞陈女士在乘坐“小三通”客轮来厦的路上,就通过“移民局12367”App提交了一次性台胞证申请。10时30分许,抵达厦门五通口岸后,陈女士在口岸办证窗口直接领取证件,快速顺利完成通关。谈到这次办证体验,陈女士表示:“在手机上就能申办台胞证,到口岸直接领证,‘即需即领’,来闽‘想来即来’不用排队,来大陆旅游更加方便了。”

  “十项措施”中还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实行“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让台胞办证方式更加便捷,办证渠道更加丰富;同时推动在厦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据了解,拟从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湾居民,可以登录“移民局12367”App或微信、支付宝“移民局12367”小程序,在“一次有效台胞证申请”服务中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上传证件照片、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即完成申请。经批准的,抵达口岸后即可领取证件。

  台胞张先生因台胞证过期,通过“小三通”乘船抵达厦门五通口岸后,在口岸现场申请五年期台胞证。他高兴地说:“现在五年期台胞证可以直接在口岸申请,极大方便了我们这些频繁往来的台商,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马翠琳介绍,“十项措施”实施后,台胞在口岸即可申请五年期台胞证,并通过寄递方式领证,无需再专门前往出入境管理机构窗口申办证件,不仅节约办证时间,也降低办证成本,生活发展更加便利。两岸一家亲,融合向未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持续为台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出入境管理服务。

  此外,“十项措施”还包括推动台胞证使用便利化,将在福建省内扩大台胞证联网核验服务范围,丰富拓展应用领域,便利来闽台胞享有交通出行、电子支付、就医诊疗、酒店住宿等政务、公共、互联网服务,进一步便捷台胞在闽学习、工作、创业、生活,让台胞“愿意来、融得进、发展好”。

  《光明日报》(2024年01月03日 03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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