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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北省滦南法院聚焦案件成诉、成案、成执的根源问题,以审判质效管理新理念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诉前调解为有力抓手,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以“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推动“三源共治”提质增效。
“诉前调解作为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途径,能很好地将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减少诉讼存量。2024年1-4月份,滦南法院诉前调解为有力抓手,新收案件2063件,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29.97个百分点。”近日,滦南法院院长李柳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发挥‘纠纷化解前沿阵地、服务群众一线平台、社会治理重要环节’职能作用的重要窗口,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要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就要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的‘闸口’作用,调动各类群体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滦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会军向记者介绍说。
“非常感谢李书记,如果不是你帮忙,我不知道自己的事怎样才能解决好,也感谢县法院为我们老百姓搭建了这么个平台,一分钱诉讼费没花就解决了问题。”今年3月,当事人李某在拿到钱后激动地说。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滦南法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调解室”作用,与人大代表、网格员协调联动,在诉前调解阶段对案件进行成功调处,既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又让李某顺利拿到钱,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和执行程序。
此案的成功调处,得益于滦南法院“法院+人大代表”工作机制作用的发挥。
滦南法院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为重要依托,发挥人大代表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沟通能力强的优势,于2022年挂牌成立了唐山地区首个以全国人大代表冠名的人大代表调解室—“滦南县胡各庄人民法庭李志刚调解室”,有效将全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等职责与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审判执行等职能对接融通,并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后在“李志刚调解室”基础上,辐射带动了“刘艳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张素芳调解室”等6家人大代表调解室的成立,打造了滦南法院“法院+人大代表”的多元解纷新场景,让法院调解资源不断丰富,矛盾纠纷调处合力日益强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更加多层、立体。
自“法院+人大代表”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已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38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在诉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挥“行专调解”作用,拓宽纠纷调处阵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高速发展,居住环境的不断改善,物业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如何打通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堵点’,是法院高效化解物业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一环。”李柳青院长向记者介绍。
近日,滦南法院充分发挥“滦南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作用,以“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在诉前阶段成功调处一起物业纠纷案件,既综合考虑了业主的生活实际困难,又维护了物业公司的正常经营,从源头上解决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为双方节约了经济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滦南法院坚持以行业专业组织建设为抓手,主动适应社会矛盾纠纷专业化、行业化、新型化等趋势,针对行业专业纠纷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化解难度大等特点,与多部门整合联动,积极从调解端发力,推动专业纠纷专业调,行业纠纷行业解,形成了“司法指导、行业牵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行业专业解纷模式,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年,滦南法院与河北住建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住建局合作,挂牌成立“滦南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开展涉物业纠纷的调解工作,调解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调解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提供了规范、便捷、高效的渠道。
同时,通过建立诉讼与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有效衔接,对委托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法院对调解结果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诉前调确”字案号对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实现了纠纷“终端”与诉讼“前端”的无缝对接,推动了诉调对接的实质化运转。自该机制运行以来,滦南法院已化解物业纠纷案件129件,实质性效果显著。(记者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