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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文化现象观察】
作者:赵丽瑾(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教授)
文艺借力短视频提升传播效果,已经是常规操作。短视频作为数字时代的一种“信息装置”,将影视剧等各类文艺形式导入平台的链接系统和数据库结构中,利用庞大的用户流量和算法机制精准分发、高频输出。与此同时,平台或商业公司逐渐也把短视频的制作模式、审美趣味、商业思维等融入其他艺术形式,或直接打造微短剧、微综艺等“微”文艺形式。当传播开始转向互联网,短视频成为主要的媒介形式,当下文艺生态的“短视频化”现象也变得更为突出。
网络用户观看音乐类短视频。新华社发
数字化的文艺作品变成了数据库的资源信息
刷着三五分钟的短视频追剧看电影,跟短视频博主学唱歌学跳舞,为精彩表演送上小红心……这些是短视频时代网民文艺生活的新日常。近两年颇为火爆的是刷微短剧,网友直言“刷到根本停不下来”。根据《2023年度中国短视频平台市场研究报告》显示,近半数用户每天多次刷短视频,大多数用户平均每天刷短视频的时长超过1小时,00后尤其爱刷短视频。歌唱表演、影视娱乐等文艺内容在短视频用户中喜好度名列前茅。创造出“短视频化”文艺生活的,正是短视频用户自己,无以计数的民间才艺达人登上短视频舞台,分享堪比专业水准的表演,用古风歌舞、变装秀等创意制造流量,让民间艺术、非遗绝活受到关注。平台喊出“人人都是艺术家”的口号,以技术加持、流量扶持普通人的艺术梦。全社会共同打造出大众的“短视频化”文艺生活,这是一幅前所未有的文化图景。
从艺术发展史来看,因为媒介不同,形成了不同的艺术语言和风格,也对应了不同的认知、交互方式和审美体验。画布、颜料等物质媒介是传统绘画艺术的基础,诗歌、小说、散文对文字的组织方式各不相同,摄影、电影的出现离不开胶片、摄影机等的发明与进步。物质媒介创造并推动不同艺术发展,也在诞生之时建立了专业规范,从创作者、创作机构和机制等各方面筑起门槛。因此,物质媒介创造艺术,并对艺术的创作和传播形成某种束缚。
数字技术的出现,变革了文艺创作、存储和传播的物质基础,数字化拍摄的影视剧,以视听方式呈现的绘画、音乐或戏剧戏曲等,脱离了原本的媒介,成为可供计算机使用处理的二进制数值数据。多元艺术性被数字艺术性统一,去媒介物质性差异成为数字时代艺术的文本特征。脱离物质媒介后,数字化的文艺作品存储于计算机硬盘或在互联网传播,成为数据库的资源信息。在保存此前媒介的视听表达和文化组织方式的同时,基于计算机化集合的操作形成新的数据库逻辑,转化、重塑和改造文艺作品。
如果说传统的艺术鉴赏体验是从头到尾完整阅读故事、观赏电影,遵守时间顺序和保持时间线完整,那么数据库逻辑给出了不同操作,它将一个看似统一的文本分割为不同的、相对独立的部分,再进行不同层次和维度的组合与编织。导入互联网或计算机的影视或其他文艺作品,表层的线性顺序松动断裂,因时间性消失获得重组叙事的自由,在传统文艺作品的叙事时间之外,生发出新的叙事可能性。
短视频平台从发展之初,便以数据库逻辑建立内容生产和分发机制,在平台庞大的用户数量和内容需求驱动下,影视解说等“短视频化”文艺内容最早出现在手机屏幕上,并迅速流行。此后的短视频,不断破解互联网数字化文艺创作传播的密码,在媒介叙事、时代审美、情绪价值、用户诉求等方面精准“拿捏”,在技术和产业上不断巩固支撑力,文艺内容与短视频形式迅速融合,快速发展。
短视频的复制和重复会丢失艺术独创与本真性
短视频以“小”博“大”,以短小的内容体量,通过内容复制和重复传播,爆发出连接社会情感的巨大力量,重构艺术生产的权力关系。短则数秒、长不过几分钟的短视频,摸索出一系列易于模仿复制的叙事和视听套路,例如以反转凸显叙事戏剧性,以“爆点”直达情绪高潮等,在反复的传播中与大众情感共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近日发布的《第5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短视频用户占网民总数的95.5%。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新增的742万网民首次使用的互联网应用中,短视频应用占比达37.3%。在如此巨量的用户基础上,短视频每一次推送,每一个点赞或转发的动作,都意味着用户与用户、用户与内容的网络连接。通过用户群体广泛参与,短视频内容反复呈现,将文艺现象、文化意义提升到社会层面,用户在情感的交互中形成社会情感共鸣。
随着再媒介化的深入,许多原本可能无法进入艺术生产体系的个体,许多传统媒体时代闲置或不被关注的资源、价值和需求被逐渐激活,通过网络连接,参与短视频文艺创作实践,加入社会意义的建构中。“短视频化”的艺术生产与传播,突破了艺术本身的藩篱,同时也参与了社会关系和结构的重建。
短视频的这种巨量传播非常依赖于重复和复制。平台的内容生产,拥有庞大的数据资源,以数字技术为底层逻辑,同时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规模化生产机制。如此一来,平台有流量、技术等保障机制,通过捕捉热度话题、设置标签等引导用户制作、转发短视频,内容的重复和形式的类型化渐渐显现。尽管用户个体的身份背景、审美趣味、知识经验等千差万别,又赋予具体的短视频内容差异性,但其内容生产终归是重复大于创造。鲍里斯·格罗伊斯等媒体理论家就提出,数字时代无限复制是艺术的普遍特征,文化产品由此达到更广泛更深入的传播目的。
比如说,“短视频化”的电影或者剧集,几乎是以“断章取义”的粗暴把文艺作品素材化,从原来的媒介文本和意义中剥离,各色人物都成了千孔一面的代号“男的叫小帅”“女的叫小美”。“短视频化”的那一刻,电影不再是电影,电影片段或解说只是信息媒介,传播和流量成为根本目的。刷完解说的短视频用户,不一定会如人们所期待再去观看电影,短视频和文艺作品之间依旧是隔阂分裂的。
并且,短视频内容本身短,界面的顺畅滑动还可能再进一步缩短用户对内容的观看时间,压缩的叙事、高度提纯的情绪,几乎没有复杂的话语方式,以直接、易感、即时等方式直击用户快感,形成了意义浅显、意图明确的传播特征。短视频的重复和复制,反过来又加剧了文艺生产的浅显化、碎片化和同质化。德国批评家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中提出,重复意味着艺术“光晕”的凋谢、艺术独创与本真性的缺失。由此,短视频内容的过度重复和复制一直为人们所诟病。
“短视频化”的媒介逻辑和文艺策略与艺术本质、现实生活尚存在裂隙
很多短视频用户有一种共识,刷短视频时有多爽,刷完就有多无聊空虚。短视频难于复现凝视、联想等传统的审美体验,“短视频化”的文艺无法激发艺术想象和理性思考。当艺术传播转向互联网平台,所有艺术都需要一张短视频面孔的通行证,甚至遮蔽或取代了原初的、完整的艺术,文艺的“短视频化”已经危机显现。传统艺术试图通过崇高体验,以更大的力量唤起人类自身的理性自觉。在传统的叙事中,尽管每一个故事屈从于宏大叙事,但作者依然能发挥主动性,对叙事有一定的独立自主的权力,并由此保持理性思考和反思。但是在数字海洋的算法黑洞中,用户甚至丧失了叙事中想象的自由。
不仅如此,文艺创作中对数据和算法的强调,正在消解人类精神的主体力量。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内容生产模式,归根结底都无法脱离数据思维。在前数字时代,艺术借助不同的物质媒介完成对素材的组织,读者或观众在不同的交互方式中体验艺术,并借以想象、联想生成意义,不同的艺术体验和个体抽象的精神活动是艺术创造与表达不可或缺的部分。正如研究者指出的,数字媒体时代,当媒介不再能决定艺术创作和艺术作品的本质特征,用户和数据库的关系取代了艺术家、观众和艺术作品的关系,传统的、多样的艺术体验不复存在,如何高效、多样、灵活地处理数据成为首要问题,人类的精神活动被操作行为取代。
此外,短视频平台借助数字技术降低内容生产的难度,降低复制成本,更加依赖对多元数字影像的重新拼合生成内容。从虚拟现实技术到基于大模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智能化发展趋向明显,艺术创作从对现实的艺术虚构,转向对多元数字资源的选择、组合、拼贴,数字逻辑将文艺创作的重心转向内容生成,而非内容创作,文艺创作从对现实的索引转向对数字资源的索引,大模型技术优化取代传统的艺术素养和技艺的习得。早年有关人工智能能否参与艺术生产的质疑之声,已经被湮没在智能技术迅速迭代和实现的浪潮里。短视频对日常记录的强大功能,也正在成为未来叙事生成的数据资源、未来文艺作品中的世界。
技术等纷繁复杂的外在因素的介入,很可能遮蔽透视艺术现象的眼光,不少学者的困惑之处或许正是关涉本质之所在。文艺的“短视频化”是不可阻止的媒介化趋势,但在更宏观的文艺生态中,传统艺术的独立与多样性对于保持文艺生态健康更加重要和必要。“短视频化”确实是文艺传播的有效路径,但并非单一和绝对的方向,或者说艺术作品不能都“短视频化”。对于个体而言,短视频并不能取代所有的艺术形式和审美体验。艺术终归要关怀人之精神和主体性发展,关涉对现实的表达。文艺“短视频化”的媒介逻辑和文艺策略,与艺术的本质、与现实生活存在裂隙,应该防止裂隙成为阻碍文艺良性发展的沟壑。
《光明日报》(2024年08月31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