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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技能水平 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05-13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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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思践悟】

  作者:李 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强调指出,“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动员激励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建功立业、创新创造”。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必须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通过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全面提升技能素养,增强产业工人主体性、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团结引导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劳动者作为生产力的主体,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关键因素,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建设一支新型劳动者队伍。新型劳动者“新”在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战略型人才与技术型人才结构合理、更能适应先进生产力质态等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大会上指出,“要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引导广大劳动者终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大军”。当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就,广大产业工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主人翁地位进一步彰显,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特别是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等背景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承载着新的时代使命。

  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自2017年《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出“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以来,我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就。在人才规模上,我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建成了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不断优化、作用日益突出的人才队伍。但是,随着新型工业化持续推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用工需求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我国技能人才面临总量短缺与结构性矛盾的双重挑战,特别是适应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的数字型、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仍然稀缺,钳工、焊工、养老护理员等一线技工普遍短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人才缺口达到数百万人。

  202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必须准确把握当前我国产业工人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把准“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这个“牛鼻子”。一是建立健全产业工人技能动态监测机制。在新一代人工智能不断迭代且深度融入产业和就业背景下,产业工人技能形成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这需要建立健全产业工人技能动态监测机制,增强相关政策和行动与产业工人技能建设需求的适配性。二是加强国家标准建设。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与人口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充分就业关系紧密,需要相关国家标准的规范、激励和引领。应推进新兴产业、新型劳动者、就业能力等领域的标准建设,加快形成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三是创新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坚持错位竞争和特色发展,对标国家战略需求和高质量充分就业,优化高校区域布局、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等,以新质生产力和新兴产业发展引导专业和课程改革,使高校人才培养更贴近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就业市场需求。四是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主阵地,要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构建校企共建课程体系、共建实训基地、共建“双师”队伍、共同评价管理的校企合作新模式,促进产业、专业、职业、岗位高度适配。五是深化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技术发展规律。加强人才分类培养,突出面向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型劳动者”人才培育目标。

  充分发挥产业工人的主体性作用

  从理论上看,产业工人的技能要与经济中的通行技术相匹配,技术进步与技能积累之间呈现鲜明的动态互补关系,这是工业革命以来产业变革和产业工人队伍结构演进的基本规律。实践证明,高素质产业工人不仅能够有效利用技术,也能参与到新技术开发和创新创造中,形成一个可持续的“创新—新技术运用—技能提升—效益增长”的正向循环。然而,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技术迭代和劳动形态演变与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更新和素养提升并不同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面临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更新超出产业工人的认知范围、产业工人对技术与自动化的过度依赖导致产业工人主体性作用不断削弱等困境,进而影响了产业工人劳动的自主、创新和创造。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目标是工人,主体是工人,最终受益者也是工人,因此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工人这一主体展开。应着重从以下方面着手,促进产业工人主体性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重视人与技术的互补性,建立健全针对存量劳动者和新增劳动者的“再技能化”的职业全生命周期培训制度。把准“人机协作”与“人机共生”这个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代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方向,围绕“技术技能+人类技能”有机组合,注重劳动者对人工智能的适应性训练。二是进一步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把职业培训与人才评价、人才使用、人才激励等有机衔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养、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及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发动更多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加强指导和监督。有序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要求、动态调整的原则,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强各类新型职业标准建设,提升新型职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三是进一步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讲,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保护好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是激发产业工人最大限度发挥其主体性作用的重要保障。《意见》把“维护劳动经济权益,增强产业工人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独立成篇,彰显了对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国家层面要总结好劳动法实施30年来的成绩经验,立足于新的人口形势和新的就业态势,突出对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把对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转化为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能。发挥企业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任务的主体性作用,加强企业用人合规建设,提高企业在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建设中的参与度。强化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将产业工人技能建设的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产业工人。要注重职业规划与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建设同步,优化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环境,不断增强产业工人的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激发产业工人积极主动提升职业技能与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光明日报》(2025年05月13日 06版)

[ 责编:丁玉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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