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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媛(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汉唐以来曾经出现多种《楚辞》注本,但皆已亡佚,只有王逸《楚辞章句》流传下来。旧本《楚辞章句》篇次混乱无序,宋玉《九辨》置于屈原的《离骚经》之后、《九歌》之前,西汉后期的刘向《九叹》置于西汉中期东方朔《七谏》和严忌《哀时命》之间,题为“屈原或景差作”的《大招》置于汉人作品之后。为了使《楚辞》文本更合乎逻辑,宋代学者先后多次重新编纂。这些重编的《楚辞》文本呈现出多种结构形态。
一是“离骚”“楚词”对举的结构。北宋天圣年间的陈说之最早对《楚辞》进行重编,按照作者生活年代,调整旧本《楚辞》中不合理的排序。陈说之本已佚,黄伯思《东观余论》卷下《校定楚词序》曾提到它:“陈说之以为惟屈原所著则谓之‘离骚’,后人效而继之则曰‘楚词’,非也。自汉以还,文师词宗,慕其轨躅,摛华竞秀,而识其体要者亦寡。盖屈宋诸骚,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故可谓之楚词。”据此,陈说之本将《楚辞》文本分为“离骚”和“楚词”两部分:屈原的作品除了《离骚经》,其余六题也称“离骚”,只有宋玉以下作品皆称“楚词”。对于这个“离骚”与“楚词”对举的文本,黄伯思给出了否定性评论,认为屈宋诗歌的文体属于“骚”,语言、内容则“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属于“楚词”;既然“离骚”和“楚词”在逻辑上不是并列关系,陈说之将两者对举的处理方式便不恰当。洪兴祖《楚辞补注》即采用陈说之调整顺序之后的文本,但并没有标识“离骚”和“楚词”以示区别。
二是“经”“传”对举结构。洪兴祖《楚辞补注目录·九歌》下曾提到:“一本《九歌》至《九思》下皆有‘传’字。”洪兴祖没有指出这个“经”“传”对举结构文本的编者是谁,也没有说明其篇次有何差异,说明这个文本的篇数和次序与《楚辞补注》一致,也是以陈说之本为基础重编而成。这位佚名编纂者认同陈说之的篇目调整,但抛弃了陈说之“离骚”“楚词”对举的结构,尊屈原《离骚》为“经”,以原别撰《九歌》等章及宋玉、景差、贾谊、淮南、东方、严忌、王褒诸子凡有推佐原意而循其调者为“传”,从而形成“经”“传”对举的结构。
三是“离骚”“楚词”对举和“经”“传”对举的双重结构。陈说之重编的《楚辞》排序合理,但仍有可以深化的地方。晁补之《离骚新序(中)》言:“刘向《离骚楚辞》十六卷,王逸传之……东方朔、严忌皆汉武帝廷臣,淮南小山之辞不当先朔、忌。王褒,汉宣帝时人,皆后淮南小山,至刘向最后作,故其次序如此。”晁补之在陈说之本基础上,根据作者时序进一步调整排序。其重编本题为《离骚楚辞》,则是因为仍然沿用陈说之本“离骚”“楚辞”对举的结构。同时,据朱熹《楚辞辩证》卷上载:“洪氏目录《九歌》下注云:‘一本此下皆有“传”字。’晁氏本则自《九辩》以下乃有之。吕伯恭《读诗记》引郑氏《诗谱》曰:‘《小雅》十六篇,《大雅》十八篇为正经。’孔颖达曰:‘凡书非正经者谓之传,未知此传在何书也。’按《楚辞》,屈原《离骚》谓之经,自宋玉《九辩》以下皆谓之传。以此例考之,则《六月》以下,《小雅》之传也;《民劳》以下,《大雅》之传也。孔氏谓凡非正经者谓之传,善矣;又谓未知此传在何书,则非也。然则吕氏实据晁本而言。”吕祖谦《读诗记》以《楚辞》的“经”“传”结构倒推《小雅》《大雅》中的“经”“传”结构,朱熹指出他依据的是晁补之本,可见晁补之本自宋玉《九辩》以下有“传”字。“传”字的添加是为了呼应首篇《离骚经》。如此看来,晁补之本中应该“离骚”“楚词”对举和“经”“传”对举双重结构并存。
四是“离骚”“续离骚”对举结构。这是朱熹《楚辞集注》独创的新结构。《楚辞集注》是流传至今的三种重要注本之一,也是宋元以后最主流的文本。朱熹有感于王逸、洪兴祖二家注文烦琐而未能揭示要义,故重新编纂、注释。《楚辞集注序》言:“自屈原赋《离骚》而南国宗之,名章继作,通号‘楚辞’,大抵皆祖原意,而《离骚》深远矣。”在朱熹看来,《离骚》就是《楚辞》的灵魂,南国文学的不祧之祖,“楚辞”都是模仿《离骚》衍生而来。朱熹舍弃过去“离骚”“楚辞”对举或“经”“传”对举的结构,将屈原作品七题标为“离骚”,宋玉《九辩》以下八题标为“续离骚”,从而形成“离骚”“续离骚”对举的文本结构,大大凸显了《离骚》在《楚辞》中的地位。不仅如此,朱熹还对过去的文本进行增删,宋玉以下删去东方朔《七谏》、王褒《九怀》、刘向《九叹》、王逸《九思》四篇,贾谊《惜誓》以下增补《吊屈原赋》和《服赋》(即《鵩鸟赋》)二篇。增删的缘由在《楚辞辩证》卷上曾论及,因为东方朔、王褒、刘向、王逸诸作只是模拟《离骚》的体式,缺乏内涵意蕴上的延续;而贾谊受排挤被谪为长沙王太傅,以迁客身份创作的《吊屈原赋》和《服赋》寄寓抑郁失意之情,与屈原创作《离骚》的环境和心情颇为一致。
宋人重编《楚辞》的多样态文本结构背后,贯穿着编纂者对于《楚辞》阐释传统的理解和接受。从汉代开始,《楚辞》阐释逐渐形成两种传统:屈骚传统和依经立义传统。前者以屈原遭逐后创作的《离骚》为主要文本,重点揭示屈原苏世独立、横而不流的人格精神,阐发诗歌中忠君爱国、悲愤忧伤、愁思郁结的思想情感,从而建构迁客文学的抒情传统。后者是由王逸《楚辞章句》开始采用的阐释传统。其路径是推尊《离骚》为经,强调“《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用汉儒解经的方法来阐释《楚辞》,后世的《楚辞》注释多沿用这种思路。
陈说之本划分为“离骚”和“楚辞”两部分,有意凸显屈原作品的迁客文学品格,这是对屈骚传统的遵循。洪兴祖用以参校的佚名重编本,《九歌》以下篇目皆题“传”字,与《离骚经》形成“经”“传”对举结构,可以推断,这位编纂者应该是“依经立义”传统的拥趸。晁补之《重编楚辞》在宋玉《九辩》以下篇目添加“传”字,则不只推尊《离骚》,而是将屈原作品整体视为“经”;“离骚”“楚词”对举和“经”“传”对举双重结构的兼用,反映了晁补之既遵循屈骚传统,也兼顾“依经立义”传统的追求。
朱熹《楚辞集注》对旧本选篇进行增删,并区分为“离骚”和“续离骚”两类,很明显是在向屈骚文学传统回归。但是,作为理学家的朱熹对《楚辞》阐释的“依经立义”传统也从未否定。《朱子语类》卷八十记载了他和门人关于“经”“传”的问答:“问:‘分诗之经、诗之传,何也?’曰:‘此得之于吕伯恭。《风》《雅》之正则为经,《风》《雅》之变则为传。如屈平之作《离骚》,即经也。如后人作《反骚》与《九辩》之类则为传耳。’”由此可见,朱熹对“经”“传”对举结构的《楚辞》文本是认可的。实际上,朱熹从来也没有偏离“赋者,古诗之流”的观念,《楚辞集注》主旨是阐发屈原的诚心、至意,用理学思想来重塑这部书,文本中大量采用“赋”“比”“兴”的诗学话语,甚至还沿用《诗集传》的阐释方法,细化出“赋而比”“比而赋”“比而兴”“兴而比”“比而又比”等概念,总体而言,其阐释路径仍然是“依经立义”。
虽然每一个宋人重编的《楚辞》文本都体现了编纂者对于屈骚传统和“依经立义”传统的不同理解和选择,以及他们试图将二者融会贯通、汇为一体的努力,但在比较多样态的文本之后,不得不承认,只有朱熹思虑最为周密,从选篇、结构到文本注释,不露痕迹地实现了两种传统的互洽。
《光明日报》(2025年06月02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