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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武汉6月4日电(记者王金虎)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湖北省对森林法施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森林法全面有效实施。
在鄂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恩施、宜昌、神农架林区等地进行检查。检查组指出,湖北贯彻实施森林法的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成效明显。湖北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依法落实林长制、不断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林业资源管护、持续深化林业领域改革,长江绿色生态屏障更加稳固,现代林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检查组指出,就全国范围而言,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现象依然突出,违法违规占用林地、侵害林农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林业产业规模较小、森林“钱库、粮库”功能发挥不够、基层林业管理机构和队伍不稳等问题仍然存在。
检查组强调,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林业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夯实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要依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强化林地林农权益保护,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光明日报》(2025年06月05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