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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丹丹(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清代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理论建构和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大一统格局进一步巩固发展。清朝统治者认为自己“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通过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将域内的各个民族、多元文化整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其所实施的多元边疆管理体制,实现了历史上对疆域版图的有效控制,因俗而治、因地制宜的治理原则协调了民族关系,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统一。清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理论建构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古代王朝的政治合法性,是正统王朝存续的重要依据,同时可借此折射天命流转之规律。于清朝而言,确立政治合法性最简单明快的做法是承袭前代正统王朝的旧制,进入王朝历史的线性传承,而这一做法的起点需要理顺与明朝的关系,凸显入主中原的合理性。入关前后,清朝统治者已深谙“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的道理。甫入京师,顺治便安辑畿辅,使“亿万苍生咸获再生之幸”,礼葬崇祯帝,格外加恩明宗室大臣,遣官致祭明朝陵寝等,据此彰显统治者的为政以德是王朝更替的理论依据与执政法理。
“清承明制”是彰显正统象征的政治话语,也是中原文化认同的直接表达。政治体制方面,首先效仿明朝设立中枢决策机构内阁与六部,作为专制皇权的辅助;延续明代省制的集权趋势;由理藩院主理内外蒙古等藩部事务。不可忽视的是,清朝还以明朝“十五不征之国”为蓝本确定以朝贡贸易为关系纽带的世界秩序。思想文化层面,承续明制以儒家思想垂范天下,确立程朱理学为官方哲学;皇帝亲祭孔庙,重塑君师兼作、治道合一的正统君主形象;招募汉族理学名士重开经筵御讲,科举取士打开知识分子的晋升之路;编纂《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等文献典籍,实现超迈前代的传统价值共识;继承正统王朝为前代修史的传统,纂修《明史》建构政权合法性,争取政治认同。
清代在继承明朝疆土基础上,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管辖和治理,以《大清一统志》明确了疆域范围,通过扩大版图、融合各族文化等举措,推动了大一统国家的巩固发展。时人论及国家统一之历史时指出:“中国之一统始于秦,塞外之一统始于元,而极盛于我朝。自古中外一家,幅员极广,未有如我朝者也。”为了有效治理西北地区,清朝官方先后编纂了《西域图志》《新疆图志》等多部西北边疆史地文献,详细记载了政府治理和开发西北边疆地区的成就和西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情况,夯实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文化基础。
清朝突破“华夷之辨”思想,实现了“华夷一家”或说“天下一家”理念的升华。实际上,“华夷一家”并非清代首倡,唐太宗便以“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开创“华夷一家”的宏大格局。清代不仅在思想和理论方面大力提倡,并在政治活动中加以践行。早在入关前,皇太极力主满、蒙、汉三族“毋致异同”,并先后设立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与努尔哈赤时期设立的满洲八旗,同为清王朝的国家根本。康熙“统御寰宇,中外一体”,废除长城之藩篱,使喀尔喀防备朔方,强化满蒙联盟之坚固。雍正是“华夷一家”理论化的执行者,论证了“天下一家”不止于满蒙汉,中国“天下”辐射范围内的各民族皆为“一家”。乾隆后诸帝自觉将“华夷一家”理念落实到朝政治理的具体实践。
在“天下一家”统治原则的影响下,清朝统治者注重培养同各民族的情感联结和发掘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文化纽带,以构建其对清朝的国家认同,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尊奉程朱理学等使得满汉各族有了共同的思想文化认同。蒙古各部在入关前已是满洲的忠实盟友,入关后亦是清朝实现统一、稳定政权以及守卫边疆安全的关键因素,乾隆时期在避暑山庄召见各藩部王公贵族,新疆回部伯克入觐之时亦被允许参加,木兰秋狝不仅是乐于骑射的满蒙上层营造共同记忆、维系姻亲传统、加固政治联盟的重要媒介,亦成为清代凝聚多元民族和安定边疆的政治盛典。
“华夷一家”代表中国域内各民族是一个不可分割之整体,各民族亲如一家,而从统治者的视角出发,还包含着对各民族的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清代推行同文之治,所谓同文,即用不同民族文字书写或表达同一事物的行为,几种文字是不分主次、互释共融的存在。避暑山庄丽正门匾额由满、蒙、汉、藏、维五种文字并列书写,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的《御制清文鉴》由满文一体扩展至满、蒙、汉、藏、维五体合璧。这些都意味着,清朝统治者通过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整合各民族和多元文化,实现各民族平等互通、和睦共存的交往实态,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各民族和而不同的理想模式。
如《礼记·王制》所记载,“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大一统中的“一”,并非无视个性的整齐划一,而是在尊重差异和多元基础上的统一。清朝统治者尊重各民族的社会习俗和宗教文化,推行因地制宜的民族政策,在维护中央政府权威的同时,依据“和而不同”理念,允许民族地区保持其原有的制度、宗教、习俗等,促进了汉、满、蒙、回、藏等各民族交流融合。
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清政府贯彻因俗而治、因地制宜的治理原则,充分利用各民族传统中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的统治形式和积极因素,制定适合地区发展的行政建置和民族政策。在内地十八省范围推行行省制度,由总督、巡抚总揽地方行政事务,下设府州县构成完整的中央集权的地方行政体制。陆续在边疆地区设立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将军辖区。在蒙古地区仿照八旗组织方式,结合蒙古原有社会制度设置盟旗制度,至土尔扈特回归后,蒙古部众悉数加入盟旗体制。在新疆地区,设置伊犁将军统领新疆全境,以优惠政策招募内地人民赴新疆屯垦戍边,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分别实行盟旗制、伯克制、州县制,迨至晚清,新疆建省,施行中央直辖的行省制,通过行政一体化促进民族融合与社会稳定。在西藏地区,设立驻藏大臣监督西藏政务,创立政教合一的管理制度,尊重宗教传统与信仰自由。在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改土归流后,由朝廷任命的流官取代土司,促进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清朝统治者不仅通过政策设计因俗而治、维护各民族传统,其“和而不同”的理念在社会生活领域亦有生动体现,例如推动满、汉、蒙、藏等民族在节日、饮食、服饰、礼仪等方面的和谐共存与交流互鉴,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奠定了深厚文化基础。
《光明日报》(2025年09月22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