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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
作者:刘杰(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
清晨,智能音箱用悠扬的音乐将你唤醒并告知今天的天气状况;上午,通过在线会议软件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同事协同工作;午休时,在外卖平台下单,美食很快送达;晚上,在视频网站观看超高清电影,享受沉浸式视听体验……这些看似普通的生活场景,展现出数字消费的无限生机与潜力。如今,它已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
数字消费,包括数字产品消费、数字服务消费、数字内容消费以及通过数字渠道实现的消费。据商务部测算,2024年我国居民数字消费规模达23.8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居民消费的44.2%,足见数字消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近日,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促进数字消费发展、推动消费提质升级按下了加速键。
《指导意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任务举措。其中,针对供给侧,《指导意见》提出要增加人工智能终端的硬件供给,支持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前沿产品的发展;注重数字服务、数字内容这样的软件创新,推动人工智能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发展,运用虚拟现实、元宇宙等技术升级感官体验。相信软件创新与硬件迭代相关部署的不断落地,将为数字消费注入新动能。
当前,数字消费已在各领域展现出丰富多彩的应用场景。在文博领域,数字技术让文化遗产焕发新生,借助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技术,游客可以“穿越”到历史场景中,感受鲜活的历史文化。在医疗服务领域,远程诊疗、智慧医疗等创新模式不断涌现,提升了诊疗效率,改善了就医体验。在教育领域,在线课堂、虚拟实验室等创新应用,打破了时空限制,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人群。此外,超高清视频、沉浸式娱乐等数字内容消费的蓬勃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政策的牵引下,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消费发展路径,并积累了宝贵经验。比如,北京聚焦新兴消费趋势,培育数字消费新标杆,规范发展“谷子经济”,打造二次元和新生代潮玩聚集地;上海以大型活动为引领,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举办“上海数字生活节”,聚焦智享生活、品质直播等板块,推出30个“共享直播间”;广东创新数字消费新业态,支持直播电商平台创新虚拟主播、3D直播间等新模式,发展智慧商圈、智慧门店等;浙江打造数字贸易与时尚消费高地,举办“杭州数字贸易时尚消费周”,发布十大数字消费主题场景;四川推出“电子竞技消费月”,通过“电竞+文旅+科技”多元融合,创新消费场景;广西上线“北部湾数字人民币综合服务平台”,落地全国首个跨机构数字人民币智能消费解决方案。这些各具特色的地方实践,共同勾勒出中国数字消费蓬勃发展的生动图景。
可以预见,随着《指导意见》的落实,数字消费将为美好生活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未来,消费体验将更加智能化、个性化、沉浸式,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将是重要趋势。商务部将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工作,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助力引领数字消费趋势。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也将有力引领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创新城市数字消费矩阵,促进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数字消费环境。国家级展会平台将推动更多数字创新成果首发首秀首展。此外,智慧物流建设将加快推进,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将有序发展,数字人民币的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将持续拓展,数字消费的支撑体系将日益完善,助力其更充分释放发展潜能。
展望未来,无人机配送、智能家居互联、虚拟现实购物等场景或将逐步融入日常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可能性。除此,还有更多新的可能性值得我们期待。比如,数字技术如何赋能文物讲述文明故事?远程医疗如何缩小城乡健康差距?元宇宙技术催生的智慧学习范式会否重塑知识传播形态?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且充满可能,这也正是数字消费的真正魅力所在。
《光明日报》(2025年10月2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