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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执笔:郑博
“法治中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是中国共产党在法治理论上的重大创新,指明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地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各项工作,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建设和改革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近期出版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专题论述了“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立足我国法治实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本质上就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这一重要部署既彰显了法治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期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体系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根本立场、正确道路与正确路径,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中,首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充分表明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统领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首要经验和根本保证。
(二)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这些重要论断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明确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政治属性,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根本所在。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立场。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走什么路的问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科学指明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道路。
(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新论断新要求,不仅指出了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而且深刻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指明了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路径。
新时代对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出新要求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意味着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在实践、制度、价值、意义、效能、功能上实现新的发展和升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历史性跃升。深刻把握“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的时代要求,对高质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重要意义。
(一)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更高水平”落实到法治建设实践中,首先要求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法治体系更加完善。2014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创造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把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党的二十大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作为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同一时期,习近平总书记相继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充分表明,在中央的顶层设计中,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与构建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的。
(二)更高质量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均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把国家发展、开放、安全、改革等各方面工作,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各领域建设均纳入法治轨道。把政党治理、政府治理、军队治理、社会治理、经济治理、互联网治理等国家治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把国家和地方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专门法治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法治轨道上促进高水平开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
“更高水平”不仅指向法治体系这一“制度硬指标”,而且也指向法治文明这一“文化软指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不仅要求法律制度、技术支撑、设施保障等“法治硬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而且要求法律意识、法学教育、法治素养等“法治软件”建设也达到更高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关键着力点,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要求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更好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和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
(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由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所支撑的新质生产力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国家和社会治理方式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推动了法治现代化。“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立在更高水平的经济基础和文化形态上,把握数字时代变革需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题中之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要求科技赋能,将法治与先进生产力相结合,使现代数字科技广泛运用于法治工作各领域,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在数字中国建设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五)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我们观察和规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不仅要求重视涉外法治建设,而且要求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的实践路径
法治现代化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和未来要完成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重任,就需要继续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年来,秉持“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两个结合”的科学方法,理论体系不断创新发展,体系化学理化程度越来越高,是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的行动指南。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下有序推进。
(一)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新形态
根据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的相关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体系建设要面向“基本形成”“更加完善”的目标,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适应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法治需求,与时俱进地丰富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拓展法治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健全经济法治体系、政治法治体系、文化法治体系、社会法治体系、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军事法治体系、科技法治体系、涉外法治体系、依规治党法治体系等国家建设和治理分领域的法治体系。
(二)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要部署,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在立法环节,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等。在执法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在司法环节,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在守法环节,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推进法治领域的全面改革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需要因时而变、因势而动,需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科学智慧加以推进,以能动回应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的新要求新期待。
(三)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第二个结合’,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华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表明我们党对中国道路、理论、制度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表明我们党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达到了新高度,表明我们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推进文化创新的自觉性达到了新高度。”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精神。要进一步坚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法理自信,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度融合,在全社会塑造更有底蕴、更加丰沛、更入人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进入数字时代,没有数字中国,就没有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在新征程上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必须更加强调数字科技和法治建设的深度融合。顺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深度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即时通信技术等数字科技,加快推进法治的数字化基础建设和法治运行机制的数字化改造,提升法治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完善数字法治体系、提升数字法治效能、形成数字治理法治生态,对数字领域由技术风险引发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信息安全、人权安全、市场安全、法律安全等进行严密监视和严格规制。统筹运用法律法规、公共政策、技术法则、科技伦理、国际行业规则和标准等法治要素,规范、引导、保障数字科技的研发、创新、应用和竞争,推进数字发展和数字治理的法治化。
(五)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要从战略高度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统筹国内和国际、发展和安全,一体推进涉外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坚定不移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促进国际法治进步。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办好高水平法学教育,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面向涉外实务工作者开展涉外法治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
《光明日报》(2025年12月25日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