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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以下简称《气候准则》)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方面迈出了制度性关键一步。这一准则的出台,不仅是对欧盟CSRD、ISSB等国际标准发展的积极回应,更是落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市场预期、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举措。
《气候准则》发布正当时宜
一方面,契合全球趋势,彰显中国特色。当前,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正从“自愿倡导”迈入“监管强制”新阶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通过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最终规则,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也已全面生效,要求企业对气候相关影响进行详细报告。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IFRS S1和S2,正迅速成为全球基准。在此背景下,中国《气候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可持续金融治理领域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乃至在部分领域“领跑”的关键一跃。其框架与ISSB等国际主流标准保持兼容,确保了信息的国际可比性;同时,其内容深度融入了“国家战略规划”“行业脱碳路线图”等中国语境,体现了服务国内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鲜明特色。
另一方面,多重战略意义深远。其一,体现大国担当,提升气候治理能力。《气候准则》是我国履行《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NDC)、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具体制度体现。通过建立统一透明的披露体系,为国家层面精准监测碳排放、评估减排成效、进行宏观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微观数据基础,显著提升了国家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其二,为可持续信息使用者提供可比较的信息支持。长期以来,投资者、债权人等面临企业ESG信息杂乱、难以比较的困境。《气候准则》构建了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到指标目标的标准化披露框架,如同为市场提供了统一的“度量衡”,极大地降低了信息使用者的甄别与分析成本,助力资本更高效地配置于绿色低碳领域。其三,有利于规范ESG评级,引导市场良性发展。《气候准则》的发布为国内外ESG评级机构提供了权威、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将有效减少因方法论差异导致的评级结果偏差,遏制“漂绿”行为,推动ESG评级行业走向更加规范、透明和可信,从而引导形成客观、理性的可持续投资市场环境。其四,助力企业“走出去”并逐步降低合规交易成本。采用与国际接轨的披露标准,能显著降低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参与全球供应链以及应对诸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贸易政策时的合规壁垒与沟通成本。预先遵循高标准的披露要求,将成为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获取信任、赢得先机的重要“软实力”。
再一方面,为政府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构建了清晰统一、实操性强的量化衡量体系。依托《气候准则》形成的标准化、可验证披露数据底座,政府能够科学评估各行业绿色转型实效,精准识别转型进程中的共性瓶颈与差异化挑战,进而制定靶向性转型支持政策、实施精细化监管,为国家 “双碳” 战略落地筑牢坚实的指标支撑与监管依据。
《气候准则》落地任重道远
尽管《气候准则》的出台方向明确、意义重大,但其全面、高质量地实施绝非一蹴而就。基于笔者所在机构长期的咨询服务实践及对多家代表性企业的调研,发现企业在落地过程中普遍面临以下几大核心挑战:
一是数据基础薄弱与范围三核算困境突出。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尚未建立系统性的能源与环境数据管理体系。范围三(价值链)排放核算更成为“数据黑洞”,供应链数据获取难、排放因子选择科学性不足、核算边界模糊等问题普遍存在。
二是战略与管理融合的深度与能力不足。许多企业将气候披露视为一项独立的报告任务,而非与公司战略、投融资决策、风险管理深度融合的管理升级。董事会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进行有效监督(对应准则第六条),制定科学、可信的气候转型计划与情景分析(对应准则第十二、十七条)对多数管理层构成能力挑战。
三是金融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性与转型阵痛。对于银行、资管及保险公司,准则第三十五条关于“融资排放”的颗粒化披露要求,意味着需要对海量资产进行碳核算,其数据需求、方法论复杂度和系统改造投入是空前的,短期内将带来显著的合规成本压力,并可能引发对高碳资产组合的重新审视与调整阵痛。
四是专业人才短缺与跨部门协同成本高昂。高质量披露涉及战略、财务、运营、合规、投资者关系等多个部门,目前企业内部既懂气候科学又懂财务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稀缺,导致内部协同成本高、效率低,难以形成合力。
《气候准则》实施并非无解
面对挑战,关键在于坚持系统观念,采取分阶段、多层次的策略,推动《气候准则》平稳、有效落地。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是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建议政府监管部门优先推动大型上市公司、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及金融机构率先实施,发挥其市场引领和供应链辐射作用。对于中小企业,可提供更长的过渡期和简化版披露指引。鼓励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地开展区域性或行业性的试点,探索数据采集、核算验证、平台建设等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最佳实践。明确发布分阶段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初期可聚焦于治理框架披露和范围一、二排放核算;中期逐步纳入范围三核算和定性情景分析;长期推动定量情景分析和深度融合财务影响披露。
其次是搭建平台、提供工具、培育服务生态。建设国家级基础数据平台与服务网络,推动建设统一的企业碳排放与可持续发展数据报送系统,并与全国碳市场、能源统计等平台互联,减少企业重复填报。发布并动态更新本土化的排放因子数据库。鼓励技术创新与解决方案供给,支持开发适合国情的碳核算SaaS工具、供应链碳数据管理平台等数字化解决方案,降低企业技术门槛。培育和发展专业的第三方核查、鉴证及咨询服务市场,构建健康的产业生态。
最后是完善配套、强化激励、提升能力。完善配套指引与解释,加快制定分行业(特别是高碳排行业和金融业)的应用指南、案例集和问题解答,为企业提供清晰、具体的操作指引,回应《气候准则》落地中的普遍性疑难。强化政策协同与激励,推动将高质量的气候信息披露表现,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审批、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激励手段更紧密地挂钩。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的政策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系统开展能力建设,组织面向企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岗位的大规模、体系化培训。鼓励高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相关课程,加快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
《气候准则》的发布是中国经济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型中的一项关键基础设施。其成功落地,有赖于监管机构的智慧引领、市场主体的主动作为以及专业服务机构的能力支撑。唯有通过系统性的实施策略、坚实的技术支持和有力的政策保障,多方协同,才能将这份纲领性文件转化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最终服务国家“双碳”目标与高质量发展大局的磅礴力量。
作者:胡晔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专家、财政部首届可持续披露准则咨询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