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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如何赋能人工智能发展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4-10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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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思践悟】

  作者:张建珍(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工智能+文化”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高频词汇。“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强调要加强人工智能同文化建设相结合。在这场由技术驱动的时代变革中,文化绝非仅仅是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或“被改造对象”——恰恰相反,它是这场技术革命中不可或缺的“赋能者”。在医疗、工业、物流等领域,人工智能解决的是效率与精准的“硬”问题;而在文化领域,人工智能面对的是意义、情感与人性。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文化能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最独特、最不可替代的价值支撑。

  文化为人工智能提供意义与情感的“训练场”。人工智能的进化,本质上是一个从“计算”走向“认知”,再走向“理解”的过程。工业场景中,人工智能的任务是识别缺陷、优化路径,目标明确且可量化。然而在文化创作中,人工智能面对的却是意义的生产与传递。当人工智能进入这一场域,它必须学习处理意义的模糊性、解读的多样性、价值的相对性。一幅画作的留白、一首诗歌的意境、一部电影的情绪张力,这些难以量化的要素,恰恰是训练人工智能走向更高智能形态的“必修课”。我们称之为“意义敏感度”的培养——让算法不仅懂得“像什么”,更尝试理解“意味着什么”。与此同时,文化为人工智能注入了不可或缺的情感维度。人工智能无法拥有情感,但当它参与文化创作时,它必须学习识别情感表达、理解情感逻辑、生成情感符号。这个过程虽然不是真正的情感体验,却能让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的情感需求。特别是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老年群体在情感陪伴、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持续上升,具有情感理解能力的人工智能,将在银发经济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化为人工智能开辟全民参与的“实验室”。如果说意义与情感的维度是文化对人工智能的“纵向”滋养,那么我国庞大的文化消费市场,则为人工智能提供了“横向”的试验场。从创作到传播、从教育到文旅,文化领域构建了一条极长的价值链——创意构思、素材生成、制作生产、传播分发、衍生开发、受众互动——每一个环节都可以嵌入人工智能的能力,也都催生着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新需求。在创作端,人工智能正显著改变内容生产流程,让普通创作者能够以极低成本生成高质量文化产品,进一步拓展了全民创作的边界;在传播端,人工智能驱动的精准推荐让文化内容高效触达目标受众;在文旅端,沉浸式体验、数字孪生技术让文化遗产变得可感知、可交互,故宫博物院对《千里江山图》的动态呈现、各地博物馆的沉浸式数字展,为人们探索传统文化提供了全新可能。这种“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正是文化赋能人工智能的生动实践。更重要的是,文化场景的全民参与性,使得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在最广泛的人群中得到测试、反馈与迭代。

  然而,文化赋能人工智能发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文化建设领域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产业层面的结构性失衡、资源要素的“马太效应”、版权困境、主体性的挑战等,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与治理逻辑。同样,历史也告诉我们,文化与技术的关系从来不是单向的“技术决定论”,而是复杂的双向建构过程。立足当下、面向未来,让文化真正赋能人工智能发展,需要在制度创新、平台建设、人机关系、跨界融合、人才培养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这既是回应现实困境的必然要求,也是把握时代机遇的战略选择。

  第一,以制度创新守护原创尊严。人工智能时代的版权困境,本质上是工业时代的版权制度与数字时代的创作方式之间的错位。破解这一困境,需要尽快建立适应人工智能特性的版权规范——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规范训练数据的授权使用,建立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标注机制。更为根本的,是要在制度层面确立一个基本原则:技术进步不能以牺牲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算法的“学习”不能沦为对原创的无偿侵占。让每一次技术突破都尊重创作的尊严,让每一项制度设计都守护原创的价值——这是人工智能时代文化繁荣的制度基石。

  第二,以平台建设激活文化数据价值。文化数据的分散化、部门化、孤岛化,是制约人工智能时代文化创作的瓶颈之一。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国家级的文化数字资源平台,打通部门壁垒,降低创作者的搜寻成本,让沉睡的文化资源真正转化为可被激活的智慧。建设特色文化基因数据库,为各民族纹样、传统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数字化档案——这类“数据底座”的构建,将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文艺创作提供丰富而规范的素材支撑,也能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数字时代获得新的生命形态。

  第三,以人机协同重塑创作主体关系。人工智能时代,人与工具的关系需要重新定义。人工智能可以提供选项,但选择权永远在人类手中;人工智能可以生成内容,但价值判断必须由人完成。理想的人机关系,应当是“结对帮扶”式的协同:人类负责创意引领、价值判断、情感表达,人工智能负责技术实现、效率提升、方案生成。对技术要“敞开怀抱”,同时“坚守人自身的主体性”——这既是艺术创作的原则,也是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与技术相处的智慧。更深一层看,我们有责任探索人机协同的伦理边界,去挑战算法可能带来的审美同质化,在技术逻辑中注入人文精神的基因。

  第四,以跨界融合拓展文化价值空间。文化的生命力在于流动与交融。应进一步深化新大众文艺与文旅、文创、科技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创新打造“微短剧+文旅”“网络文学+IP衍生”“网络游戏+传统文化”等发展模式,培育数字文博、沉浸式演艺、智慧文旅、虚拟文化社区等人文经济新业态。通过跨界融合推动“文旅体商深度融合”,让文化在更广阔的场景中释放价值,让“体育搭台、文化唱戏、旅游引流、消费升级”成为现实。这既是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

  第五,以人才培养筑牢创新发展根基。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创作,呼唤复合型人才——既要懂艺术创作,又要懂技术逻辑;既要理解传统文化,又要把握数字时代审美。搭建多元化、专业化人才培育平台,联动高校、行业协会、头部机构,开展创作技巧、版权保护、海外传播等专项培训,重点扶持青年、基层、素人创作者。同时,健全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打破身份、学历限制,完善人才成长通道,营造“人人能创作、个个出精品”的良好行业生态。让每一个有创意的人都能借助技术的力量实现自己的艺术梦想——这才是人工智能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真谛。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10日 06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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