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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王楷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6年第1期撰文指出,康德的自律肯定了人的意志自由,亦即独立于感性偏好和冲动而自我决定、自我立法的能力。而到了牟宗三那里,由于单纯道德意志并不能产生道德动力,故而引入了“本体论的觉情”(ontological feeling)。此说原本不为无见,不过牟宗三却据此而改造了自律概念,将其从自由意志语境导向了以善恶为标识的人性论语境,从而造成了概念的混乱。进而,牟宗三又依据这一牟化自律概念在孟荀之间判教,而造出了所谓道德心和认知心的对立,直指荀子伦理学为他律。此说影响甚广,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理论瓶颈。鉴于此,笔者重理康德伦理学的自律概念,与荀子“心”“义”对勘,以证成荀子伦理学的道德自律。为此,本研究深入分析并回应荀子道德自律说可能遭遇到的种种理论质疑,并进而探讨以荀子为进路会通康德而又超越康德,建构健全的儒家道德形上学的理论可能。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20日 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