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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溯源:国际品牌创意不能跳过的环节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7-12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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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鸣镝】

  作者:蔺紫鸥

  近日,路易威登(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引发热议。案件围绕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展开,本无太大争议。然而,案件的“主角”LV老花却让网友越看越眼熟——从中国传统纹样宝相花、柿蒂纹,到唐代紫檀木画槽琵琶,再到苏州园林的花窗,处处都有LV老花的影子。更有网友发现,自家老宅砖墙上也有类似的图案,“好怕LV告我家房子”随即登上热搜。

  近年来,部分国际品牌取用中华传统纹样、工艺等文化元素,却不标明来源、确认归属,由此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此次LV老花“撞脸”千年宝相花的争议背后暗藏着一个长久以来的疑问:大牌从别国文化中获取灵感,为何总跳过溯源?

  LV老花诞生于1896年,LV在其官网对该图案的介绍中提到,这一标志性设计融合了源自家族宅邸的厨房瓷砖、新歌特艺术与和风纹饰的多元灵感。“在与文化艺术的持续对话下,这一纹饰不断焕发新机,续写传承的故事。”

  然而,在LV的品牌传承之外,宝相花作为中华文化中的传统纹样早已流传千年。“宝相花”作为纹样名称,最早见于宋代《营造法式》,宝相花纹更早在唐代便已盛行。起源于新石器时代的柿蒂纹与佛教艺术中的莲瓣、西域传入的卷草与联珠等元素融合,逐步演化成一种融合万物但又不存在的“想象之花”,承载着吉祥如意、富贵美满的寓意。

  130年前,以和风纹饰为灵感的LV老花诞生;但在近1300年前,以宝相花纹样装饰的紫檀木画槽琵琶就从唐朝宫廷出发,漂洋过海,作为赠予圣武天皇的礼物由遣唐使带至日本,至今仍收藏于正仓院中。

  此次围绕大牌灵感来源的争议并非孤例。2022年,法国品牌迪奥推出一款售价为2.9万元的黑色半身裙,其前后裙门、两侧打褶的形制与中国传统服饰马面裙如出一辙,但品牌官方仅称其为“标志性迪奥廓形”,引发中国网友、留学生抗议,后在中国内地官网下架该产品。2024年,意大利品牌芬迪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与韩国工匠合作的联名手袋,其中的绳结造型酷似中国结,文案中却称其为“韩国传统结”,引发中国网友强烈不满,随后品牌删除该帖。

  而在此次LV老花的溯源中,网友们逐渐发现,许多国际品牌引以为傲的经典标识,都能在中国传统纹样中找到相似的设计:柿蒂纹与梵克雅宝四叶草,寿字纹与思琳双C标识,回字纹与纪梵希四G拼接标识,锁子纹与高雅德品牌标识,春秋时期高柄方壶上的连环纹样与古驰双G标识,魏晋时期虎头纹手镯与卡地亚猎豹手镯……这些源自历史传统、属于公有领域的文化元素,究竟该不该被某个品牌“圈占”?下一个被“遗忘”的又会是谁的传统文化?

  在宝相花面前,老花并不“老”。而宝相花也并非仅是一朵“想象之花”——历经千年传承,它在织锦、铜镜、玉器、陶瓷、木罐、藻井乃至糕点上花开不败,成为属于中国人的美学基因与文化记忆。

  人类的审美是离不开借鉴的。法国作家普鲁斯特曾说,重要的不是观赏新的景物,而是获得新的眼光,“用另一个人,另外成千上万人的眼睛来观察宇宙”。然而,此次争议的背后正隐藏着这样的焦虑:如果品牌不声明文化元素的来源,成千上万位第一次看到LV老花的外国人,可能并不会想到宝相花、唐代紫檀木画槽琵琶或苏州园林的花窗。被大牌垄断的文化元素可能会逐渐取代原有文化,甚至成为该文化以外的人所知道的唯一版本。

  这并非仅仅是中国传统文化面临的问题。在墨西哥,曾出现多个国际知名品牌未经授权使用墨西哥原住民族群图案的案例,涵盖服装设计、啤酒标签、世界杯装备等多个领域;在澳大利亚,许多土著艺术图案被商业品牌随意使用,而创作者社区却得不到任何回报;在非洲,黑人传统发型被美国设计师在秀场的白人模特身上使用,配上昂贵的衣服,却剥离了黑人文化背景,不再与黑人相关。如何在跨文化表达与商业创新中找到平衡?做好来源披露与归属确认,防止误导性挪用,也许才是答案。

  在近期海外社交平台“成为中国人”的热潮中,#Tang Jacket成为其中的热词之一。点开这个标签,出现最多的是一件由阿迪达斯上海创意中心设计的中国限定系列盘扣夹克。这件原本仅在亚洲发售的服装意外在海外社交平台上走红,逐渐由海外博主争相演绎的爆款变为外国人中国游必买的“特产”,甚至出现了“加价代购”的现象。

  面对产品热销,阿迪达斯又推出了与中国设计师的共创系列。尽管有国内消费者认为品牌仅在盘扣等元素上“浅尝辄止”,缺乏更深层次的创新,但这种标明来源、基于理解与尊重的尝试,为文化借鉴提供了一种积极的方案。

  在世界范围,文化溯源已逐渐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核心议题。2022年,墨西哥颁布《土著及非裔墨西哥人群体与社区文化遗产保护联邦法》,将土著和非裔墨西哥社区的传统文化表达认定为具有集体权利属性的文化遗产。根据该法律,外部主体在商业利用相关文化资源时应获得社区同意,并建立更加公平的合作机制。

  “墨西哥政府关注的重点并不是简单禁止传统文化的商业利用,而是强调承认文化来源、社区主体地位以及商业收益的公平分配。”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张青仁认为,墨西哥的探索为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利用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中国的大量民族服饰、传统纹样、民间技艺同样具有集体创造、世代传承的特点。在非遗产业化和国际传播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关注文化创造主体的权益保护,避免传统文化被简单转化为商业符号。

  经过发展中国家数十年的努力,202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外交会议通过了关于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条约,首次在多边层面要求专利申请人披露相关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的来源。“虽然这一条约适用于专利申请,但未来可以尝试将条约中包含的来源披露理念,从专利领域延伸至商标领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李伯轩指出,该条约的通过进一步强化了对遗传资源原产国和传统知识持有者的保护。根据条约规定,如果发明人没有公开所要求的信息,且存在欺诈意图,缔约国可采取制裁或救济措施。如果将其延伸至商标领域,要求申请人披露商标所基于的文化元素的来源,将有助于防止权利人滥用含有我国传统文化元素的商标,将公共文化符号据为己有。

  桃李虽不言,文化应有名。取用域外传统文化元素却漠视文化溯源,不懂含义、不尊重来源、不回馈本土手工艺人,只是文化误用或挪用。真正的借鉴、交流与创新,须是充分尊重他人文化创造基础上的美美与共。

  《光明日报》(2026年07月12日 08版)

[ 责编:袁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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