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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卜晓妹(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音乐系器乐学科主任)
“音不准”——这三个字,曾是贴在民乐身上的一张标签,几乎每个民乐人都被它刺痛过。哪怕是出自专业院校、经过严格视唱练耳训练的演奏者,仍会面对这样的质疑。作为一名教授二胡二十余年的教师,我在教学中反复思考,逐渐意识到大众和舆论口中的“音不准”,须从学理上进行分析,这样才能看到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这不仅关乎律制、关乎教育,更关乎我们如何守护自己的听觉判断力。
仅用十二平均律来衡量所有的音乐语言,就像用同一种计量单位丈量所有东西
从学理上看,“音不准”至少包含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层面。
一是纯粹的演奏技术瑕疵。以二胡为例,这件乐器无品无指板,音准完全依赖听觉,既要控制指距关系又要控制手指力度,任何微小偏差都会导致音高漂移。在过去的民间传承中,有些民间艺人没有经过系统的演奏训练,个别演奏中出现音准偏差是客观事实,属时代局限。从20世纪20年代著名音乐家刘天华在北大音乐传习所成立二胡专业以来,我们的民族音乐演奏教学随着国家的进步和强大,得到巨大发展。如今,专业音乐教育已经建立起完整的训练体系,职业演奏家们精准的控制能力完全不逊于世界上任何乐器的演奏者。只要有足够的练习,就能提高演奏技术。
二是律制不同带来的音高差异。这个层面才是问题的核心。明代律学家朱载堉早在16世纪中晚期就推算出了十二平均律的数学公式,但中国传统音乐长期以来同时使用五度相生律(又称三分损益法,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成体系律学,按纯五度关系依次生律)、纯律(基于自然泛音列,以纯五度、大三度的和谐比例定音)等其他律制,各地民间音乐的传承中还出现了很多“弹性音高”(在固定音高框架内,某些音级因地域风格、乐器特性或演奏技法的不同而具有可变的音高范围,这种变化不是演奏失误,而是有规律的、受特定审美规范约束的音高游移)。西方音乐虽然计算十二平均律比我们晚了半个世纪,但却始终将其作为绝对标准。然而,今天若仅用十二平均律来衡量所有的音乐语言,就像用同一种计量单位丈量所有的东西。
将上述两个层面混为一谈,是对民乐最大的误读。前者是可解决的训练问题,后者则是需要被理解的文化差异。而后者,带来一个更深层的追问:多种多样的音乐,为什么要用同一把尺子来量?
西方音乐自巴洛克时期以来,逐渐确立了十二平均律的主导地位,追求的是精确、统一、可复制的标准。这种追求当然有它的美学价值,也产生了无数伟大的作品。然而,它只是音乐世界诸多语言中的一种,而非唯一。中国传统音乐的律制逻辑,是丰富而复杂的。我们有十二平均律,也有五度相生律、纯律。中国人不是不懂“准”,而是选择了更丰富的表达。
在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刘天华用中西融合的语言和科学的训练方法重组二胡的演奏教学。他为二胡创作了最早的现代独奏曲和一套47首的练习曲,第一次将它带到了现代的音乐舞台上。他把音阶、换把位、换弦变成了学校里可教可学的东西。刘天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不是要取代传统,而是要给传统一个“现代版本”。他让二胡从街头走进音乐厅,使二胡演奏成为可以被系统训练的对象。刘天华开辟的是一条与民间并行的学院派道路,使民乐获得了与西方音乐平等对话的技术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民间传统就被替代了,二胡的民间传承也从未中断。
有了这些思考,我们才能看清音准争议的本质:即统一标准与丰富性是否可以共存?统一标准的产物往往高效、可复制,且利于传播,但标准化不应等于唯一化。
民乐早已走出国门,那套解释它的话语却没及时跟上
不同音乐的差异早就存在,为什么对民乐音准的争议和误解始终不断?
我国传统音律、润腔审美有千年实践,学界对此已有相当深入的理论探索。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大多停留在学术圈层内,未有效转化为基础音乐教育和大众传播中的常识性内容。在中小学音乐课堂乃至专业音乐学院的课程设置中,传统律学、润腔分类、各乐种调式特征等知识,始终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因此,当外界质疑民乐“音不准”时,我们很难拿出一套普及性强又自洽的话语去回应。仅用一句“这是我们的特色”搪塞,听起来更像辩解。什么是“以韵补声”?什么是“板眼”中的弹性?什么是“活五调”“欢音”“苦音”?这些概念在学界已有深入研究,但因表述零散、术语晦涩,一直没有通过更基础的渠道系统地传播出去。结果是,我们的音乐早已走出国门,但解释它的那套话语,却始终没有跟上。
今天的学校音乐教育,无论中小学还是专业音乐学院,均以西方乐理、视唱练耳为基础。学生们认识五线谱、学习音程与和弦,用适应了十二平均律的耳朵去听一切音乐。不仅是普通人,甚至国内很多专业音乐学院的作曲家、指挥家,乃至民族音乐演奏家,对传统民间音乐的认知都不够全面。因此,当听到潮州音乐“活五调”(潮州音乐中以特定音级游移为特征的调式),秦腔的“苦音”(秦腔中具有游移性的特定音级)时,对民乐不了解的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这个音不准”。我曾在课堂上做过一个实验:先让学生听一段按十二平均律精修、节拍器般精准的电脑演奏,再听一段潮州活五调的《寒鸦戏水》原始录音。几乎所有人都说后者“更有味道”。但当我追问“味道是什么?”时,没有人能说清楚。他们的耳朵告诉他们这个好听,他们的知识体系里却没有词汇去描述那种“好听”。因为他们没有学过对这种“好”的评价标准。
更值得关注的是,外在技术便利带来演奏者听觉与审美判断力的钝化。今天,当你走进一间琴房,大概率会看到:学生把手机架在谱架上,打开校音器应用,眼睛盯着指针是否指向零刻度,手指根据视觉反馈调整音高。他们在用眼睛看音准,而不是用耳朵听音准。校音器对于初学者建立标准音、基本音高概念是有效的工具,然而,它不应从辅助工具变成判断主体。当一个学生练琴全程盯着屏幕,离开校音器就无法判断自己拉得准不准时,就丧失了音乐家最珍贵的能力——对微小音高差异的辨别能力和内心听觉。更可怕的是,他同时丧失了审美判断的参照系:校音器只告诉他什么是十二平均律的准,但从不告诉他什么是好。这一问题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更为凸显:人工智能能生成一首找不出毛病的乐曲,就像校音器能显示一个指针归位的音高,但真正的好音乐,从来都不是因为没毛病。潮州音乐活五调中的“2”音比十二平均律明显偏高,重三六调中的微降“7”、微升“4”——这些都不是演奏失误,而是不同律制倾向的体现。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虽然可能结构完整、质料均匀,但也正是这种“绝对均质化”让它缺乏内在的张力,不具备发自生命本能的感性。如果我们不在教育阶段帮助学生重建内心听觉和独立的审美判断力,让他们在技术的“赋能”与“规训”之间划清界限,难免造成技术精准但审美匮乏且单一。
在体验中感受中国音乐语言的丰富多样,提高听觉判断能力
关于民乐发展的种种认知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过去的技术短板,也照出了今天的专业自信。其中既有中西音乐思维的差异,也有我们在学术体系、普及教育、对外传播上的不足,还有一个隐蔽却迫切的危险——技术的便利正在悄悄夺走我们倾听和审美的能力。破解难题的关键指向了听觉主体性的建立和培养。
民乐教师可以从课堂做起,帮助学生树立对民族音乐多样性的正确认识。例如,加强学生的听觉训练,使用不同方式演奏民间音乐,让学生直观对比不同律制下同一个旋律的韵味差异。这些朴素而有效的手段,让学生在体验中感知中国音乐语言的丰富多样,逐渐提高听觉判断能力。民乐的学科建设需要继续深化。如师范院校的民乐教学应在现有课程中增加传统律学、传统记谱法、传统审美理论的内容。因为大多数师范类学生将面对的是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他们不仅要会演奏,还要会解释为什么这么演奏。同时,还要培养学生们在不同标准之间切换的能力,即演奏现代作品时用十二平均律,演奏传统乐曲时理解并主动选择那些民间特有的韵味——技术上的能准是基础,审美上的懂得什么时候该用哪种方式的准,才是境界。
更为重要的是,民乐需要一套既能与国际对话,又能守住民族根脉的评价标准。十二平均律是通用的标准音高语言,让不同地域、不同乐种能够对话、传播。在“通用”之外还有民间音乐各种律制的丰富展开。可以为不同乐种、不同律制提供可供参照的评判规范,同时用国际通行的学术语言,向世界解释我们的律制逻辑、润腔美学、节奏思维,让民间韵味不再被误解为“不精准”,而是被理解为一个文明独特的音乐智慧。国际通用的音乐标准与规律让民乐能够与国际对话、能够在学院教学中系统训练,但这不应该成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就像我们会说普通话,也会说家乡话。
中国民乐的自主评价体系,不是要用传统标准取代现代的统一标准,而是在统一标准之外,为其自身独特的审美逻辑保留独立的空间。让世界理解,中国音乐的美,不只在于它能演奏得多标准,更在于它知道什么时候该使用怎样的标准去展示自己独特的美。
刘天华的尝试,使民乐的“准”有了一套可教可学的体系。今天,这套体系已经建立起来,我们要回答的是在“能准”之后,如何守住特色,守住我们的审美判断。让我们的学生走上舞台,面对全世界听众,无论是精准的现代作品,还是韵味十足的传统乐曲,都能从容地演奏。这条路需要我们每一位音乐教育者、研究者、演奏者,从现在就开始铺设。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12日 1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