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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科技成果转化“20条”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8-15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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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南京8月14日电(记者苏雁 光明网记者姬尊雨)14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实施意见》,包含增强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挖掘激活科技成果价值、建强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等6个方面的20条措施,并附有22条支持政策。该实施意见将于8月21日施行。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江苏推出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设全国首个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以“双高协同”探索“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新模式等一系列创新举措。

  聚焦“有的转”,江苏将增强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高起点建设紫金山创新带,高水平建设吴淞江科创带,高质量建设环大学创新创业集聚区;推行“企业出题、联合解题”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中央研究院、牵头设立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硬性规定省重大专项、前沿计划中,企业牵头项目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65%;突出产业创新导向,由科学家和企业家共同凝练重大技术问题,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

  发力“容易转”,政策措施紧扣三大环节。前端做强概念验证,优化建设50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省财政给予每家100万元建设经费;明确国资国企概念验证研发投入可视同利润加回。中端夯实中试能力,统筹布局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平台纳入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后端强化场景牵引,建设100个规模化应用场景。创新“外研苏转”机制,构建“技术导入+本地孵化+产业联动”生态,吸引海内外成果落地江苏。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是实施意见的一大特色。发力“转得快”,江苏将建强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壮大职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每年培养技术经理人1000名。

  聚焦“转得顺”,江苏将在实现高校院所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创新创业平台机构设立实验室基金、概念验证基金等;鼓励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发展CVC(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并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参股的CVC机构可参照适用让利政策,以“投”带“转”,让产业资本成为成果转化的加速器。

  “人工智能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渗透研发、中试、孵化、交易等环节,重塑成果转化的底层逻辑和操作方式,推动技术更新周期显著缩短、成果转化节奏大幅加快。”江苏省科技厅厅长徐光辉说,江苏还将系统布局“AI+研发”“AI+技术转移”“AI+孵化”“AI+知识产权”等新业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AI算力服务等新增长点,倡导科研即创业、教学即研发等新范式。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15日 03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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