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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9-08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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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 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

光明日报记者 陈晨

  为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持续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立与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合理、方式科学、质效并重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7日解读方案时介绍,2025年全国农林水财政支出达2.35万亿元、是2012年的2.48倍,涉农贷款余额达53.57万亿元,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带动农业农村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多元投入格局逐步形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方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促进‘三农’领域投入结构不断优化。”该负责人指出。

  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健全多元投入格局、强化协同联动、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四部分内容。谈及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该负责人介绍,方案从财政、债券、信贷、保险、民间投资、农村集体资产等六方面进行了部署。

  一是强化政府资金优先保障。方案提出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优化投入结构、重点和方式,按规定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力度,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补贴精准性,切实保护农民种粮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

  二是发挥债券资金支农作用。我国债券市场规模位居世界第二,方案提出统筹用好各类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项目,高质量推动农业农村领域“两重”建设。支持各地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更好发挥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的积极作用。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一般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三是提升信贷资金支农效能。2025年,农户贷款余额达18.42万亿元、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达6.89万亿元。方案提出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信贷支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向产粮(油)大县、制种大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提供支持,重点做好粮食稳产保供、乡村振兴重要产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创新等领域信贷资金投放。落实好帮扶小额信贷政策,支持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创新并推广与农业农村需求相匹配的信贷产品,加大首贷、信用贷等产品供给和续贷政策实施力度。

  四是用好保险支农政策工具。2025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突破1550亿元,稳居全球第一,为1.2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5.2万亿元。方案提出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用好用足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支持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稳定农户收益。支持保险机构丰富保险产品体系,扩大涉农保险产品供给,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

  五是激发民间投资活力。2025年,第一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264亿元,占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55%。方案提出发挥好民间投资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民间投资依法规范有序投入乡村振兴。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债联动等方式,调动耐心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积极性。完善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振兴的举措。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形成投入合力。

  六是盘活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方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路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建立统一的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创新项目运营模式,持续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强化政策联动协同方面,方案要求促进政府投入、金融支持、民间投资协同发力;促进农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贸易政策协调联动;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方案要求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政府乡村振兴投入责任。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效能。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乡村振兴各类要素保障力度,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三是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农业农村投资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防止各类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农民利益,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健全乡村振兴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和资金全链条监管体系,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监管效能。”该负责人强调。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08日 10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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