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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刘坤)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坚持以人为本,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坚持普惠可及,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坚持分级分类,引导增加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坚持统筹施策,价格政策与其他各项支持政策协同联动、同向发力。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但随着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养老服务领域供需结构性错配、普惠和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凸显。
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清晰界定各类型养老机构范围,分级分类完善养老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规范定价和收费行为。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收费标准制定、调整、评估和公示制度,增强收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各地发展改革、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建有门户网站的,要同时在网站公示。目录清单应包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等。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光明日报》(2026年10月18日 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