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总裁、总编辑杨谷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表颁奖。孙佳涵摄
光明网讯 4月28日上午,由光明网主办的“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应用评选”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在光明日报社举行。光明网总裁、总编辑杨谷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表颁奖。
以下为发言全文: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感谢光明网举办这次活动,感谢大家对海检各项工作的支持。
这次海检申报的案例是新媒体时代的检务公开 未检处微博对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进行直播以及检察官通过微博呼唤爱心,众企业加盟未成年人观护。这个微博就是我本人的实名微博“新浪微博:检察官杨新娥”。
和前面发言领导们不同。我不是院领导,是获奖案例当事人。所以谈谈获奖体会吧。简单谈三点。
这次能获奖,首先得益于海检院党组对新媒体的重视。海淀区是科技大区,在这方面有独特优势,我们一把手就是科技达人。院党组多次邀请专家讲授互联网+新媒体知识,购买《大数据》等书籍,建立海检人之家微信群,我们检察长,宣传处以及各部门同事都会在群里分享各种信息,时时刻刻都在培养我们的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思维。我院很早就有微博,微信公号。实际上各部门,都在努力运用新媒体宣传工作。刚刚过去的426知识产权日,我们知产处开展了微信访谈,制作了动漫,拍摄了宣传片,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效果非常好。领导重视绝对是做好工作的不二法宝。
其次,得益于未成年人检察这个非常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未检处自2010年9月在北京市率先成立以来,提出并一直坚持4+1+N的工作模式。所谓的4,就是整合捕诉监防四项检察职能,1指的是依托一支司法社工队伍开展对未成年人专业帮教,N是联动政府、社会多方力量,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络。未检工作的性质和4+1+N的工作模式,决定了未检处必然要重视宣传工作,重视和社会的互动。只有社会了解未检工作,支持未检工作,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正因如此,我们成立伊始,就注重宣传,2010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011年建立未检处新浪微博,2012年建立守护青春网站,2013年以来陆续制作了一系列微电影、动漫、H5作品,开展一系列检务公开和新闻发布。 “守护青春”网站点击率32万多次,获得“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优秀事例国家级荣誉,现在已经成为海淀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组成部分。守护青春网站和我个人的微博成为北京市检察系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制教育指定平台。
最后,得益于两微一端这种新型宣传模式的优势。传播快、操作简便、图文并茂、感染力强,新媒体已经成为我们推进业务工作的有力手段。比如我们将法制校长讲授法制课的视频通过网站传播,将亲职教育活动、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等业务工作进行直播,让社会了解检察工作,有利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的氛围。这种直播的方式也被北京市院予以肯定,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认可。我自己的感受是,虽然涉及未成年人的宣传要谨慎,注意隐私保护。但毫无疑问,新媒体已经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