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公正
作者:曹雅欣
书法:“中华第一楷书” 张瑞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第三个价值取向,是公正。
公正,就是公平与正义。公正,既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去树立,构建社会的准则;也要从历史和文化方面去梳理,实现人心的教化。以国学的视角谈公正,可以从三个维度来探讨。
(一)社会公正
社会层面的公正,在国学里很早就开始论述了,历朝历代的思想者,全都致力于打造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
何为公?“公”是与“私”相对的概念,早在战国时期的《礼记》里,就有过这样的理想描绘:“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大道施行的意思是说,当政治上的最高理想得以施行的时候,就是天下为人们所公有的时候,这样就是大同社会。而“公有”的对立面是“私有”,如果社会制度仅是为维护统治者私人而设置的,那么就不是“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所以宋代学者朱熹说“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国家兴盛之道,在于社会制度要为广大的公众利益服务,统治阶层不能一味私心为己。因此,“公”的本质,是以芸芸大众为重心。
而“正”,是与偏、倚、歪、斜相对立的概念,宋代欧阳询曾说“一言正,天下定,一言倚,天下靡”,他所说的“一言”,其实就是针对制度发出者、也就是针对社会统治者说的。当我们的社会是以追求正义为使命、以崇尚正直为理想的时候,歪风邪气就吹不灭浩然正气。
公正,意味着要以理性之心、文明之心来对抗人性中生就存在的私心和偏心,公正的艰难在于,要与每个人心中的偏私本性作对,因此仅靠人性自觉是难以实现的。所以人们渴望用整体社会的公正力量来制约某些个体的偏私邪念,使公众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不因某个人的自私而使大众权益受到侵犯。正因此,社会的公正才显得如此重要。
而为了实现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历史上的历代为政者都在不断地思考着、不停地努力着。从战国开始,荀子告诫人们“公生明,偏生暗”;到晋代傅玄写下“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及至唐代房玄龄说“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又至宋代苏轼所写“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乃至明代方孝孺所云“公其心,万善出”;再到清代王夫之所言“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一姓之私也”。这些历史上的王佐之才与学者大家,无一不把社会的公正看做是治国之要、兴国之道。
所以说,呼吁和构建一国之公正,这是历朝历代的为官者与为民者、施政者与受政者共同的社会理想,是中国历史如同接力棒一样不辍探索实践着的思想传统。
(二)人心公正
制度的公正,是全社会的理想,但这样的理想社会不是轻易能够实现的,所以才会有历史上那么长时间里的那么多政治家都在不断论述着怎样实现这个目标。那么, 当制度公正未能圆满如愿的时候,人们在生活中该祈求于何方的公正呢?这个时候,中国社会里的舆情就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舆论的公正、人心的公正,在补充着制度公正的缺漏。
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唐代名相姚崇就说“心苟至公,人将大同”,很多人和事,在当时的法令制度中、在当时的官方制裁下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然而是民间给予了它们公正的对待。
比如南宋时期的抗金名将岳飞。由于宋高宗政权希望能与金国进行罢兵和议,便必须按照金国意愿杀掉一力主战的军事将领岳飞,因此,已经收复了部分山河的岳飞及其长子和将领全都被杀。悲叹“十年之力,废于一旦”的岳飞,虽然他的精忠报国未能换来朝堂法度的公正相待,然而却博得了广大民众的拥戴。早在为岳飞定罪之时,众多臣僚就为他力辩,声讨着以“莫须有”理由论处岳飞三人的秦桧,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而众多的军民百姓,更是为岳飞悲泣鸣冤,从后世多处可见的岳王庙和大量存世的纪念诗词,都可以看出民间力量对正义的维护、对英雄的歌颂。正如岳飞在供状上留下的八字绝笔:“天日昭昭,天日昭昭”——二十年后,宋孝宗为岳飞平反,重新礼葬,后来南宋朝廷又对他多有追封,这份史称“千古奇冤”的莫须有之罪,终于在公正的呼声中得到了昭雪。
这是一件真实的历史事实,它印证着,公正虽可能在制度层面被人为地缺位,然而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人民大众层面, 依然拥有着强大的基础。正因强权可能抹杀公平,民众才特别拥护公正。
而在这种权力阻碍和群众诉求的反差里,对于公正的强调,民间戏曲故事里则体现得更多。比如关汉卿的元杂剧《窦娥冤》,演绎着一个年轻的民间女子窦娥,遭人陷害被判斩首的故事。叫苦无门、诉冤无处的窦娥,在临刑前,怀着满腔悲愤唱起了一段著名的《滚绣球》,她唱道:“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窦娥这里指责的天和地,其实就代表着掌管人民生死命运的政权与司法,她怨怼的,是元政府统治下广大人民遭受的不公正命运。
所以,作者关汉卿借窦娥的台词,把命运的公正权寄予给未知的冥冥苍穹,戏里说,如果窦娥真的是冤枉而死,就让那一腔热血不落地、全洒在空中白练上,就让这三伏天里飞霜雪、掩盖住尸身不见天,就让这楚州大旱三年。后来,这三桩愿果然逐一应验,显示了窦娥在司法扭曲下的冤情。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浪漫主义的文艺表现手法,然而《窦娥冤》剧目从元代开始便一直在民间广受欢迎地常演不衰,说明着大众对于公正的呼声何其强烈。在民众心中始终有一座衡量万物的公平秤,以广大群众为基座,以人心为秤砣,以道义为法尺,称量天下的正义与邪恶。
所以在中国历史的演进中,人们相信:当制度不公时,还有人民的公正在体现判决;当法度不明时,还有人心的公正会昭如明镜。而傅玄进一步说“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 坚持人心的公正,必能等来制度的公正,这就是中国文化的信条。
(三)历史公正
在追求公正的社会进程中,制度会有缺漏,人心也难免会受蒙蔽,所以中国文化要求有识之士,以“留得丹心照汗青”的坦荡精神面对现世沉浮,确保无愧我心,留待青史正名。倘若当下境遇有所局限,那便将公正的判别交由时间和历史。
历史上多少的冤假错案便是如此,当时为人所诟病,但时间河流的洗涤会冲刷出真相大白。岁月,奖给冤屈者以公道的补偿,就是使之从此青史留名。
比如明末抗击清兵入侵的名将袁崇焕,被诬为通敌叛国罪而处以凌迟极刑,当时的百姓都对进逼京城的清军有切肤之痛,对这位被论罪为通敌叛国的军事将领便恨之入骨。于是,历史上残酷的一幕出现了,当袁崇焕被凌迟处死后,明朝百姓都纷纷争抢食用他的肉,以解心头之恨。这真是像岳飞的词里所说“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岳飞对侵略敌人没做到的惩罚,袁崇焕所守护的百姓却对他做到了。
这种痛心之错,缘于政治形势的误导。但是,历史的一时噤声,并不代表公正的永远错位。从清乾隆帝开始,便对袁崇焕被枉杀的罪名进行了重新评估,而在当今,袁崇焕被认为是“明末爱国领袖”,更不乏专门纪念他的祠堂和墓园。
由政治过失造成的公正缺失,付出代价往往太过沉重,然而类似的规律,在其他领域也是同理。比如,谈到文学的成就。陶渊明的田园诗,在我们当代看来是不拘一格的自成一家,具有着开山鼻祖的重要影响。然而在陶渊明生活的时代乃至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认为他的诗歌只是平平无奇的中品,并没有给予他公正的评价。直到他去世后一百年,南朝梁代的昭明太子萧统才首先认可了陶渊明的诗文,为他编纂专集;到了唐代,山水田园诗人开始学习陶渊明的诗文品格;至两宋时期,欧阳修、苏轼、辛弃疾等人都对他赞不绝口,苏轼甚至说“吾与诗人无所甚好,独好渊明之诗”。陶渊明的文学成就,由不被欣赏到倍加推崇,这过程正如他诗里的那份恬淡,一路悠然缓行,终于等来了历史的公正品评。
时间的考验是一种如同大浪淘沙般的苛刻选择,真正具有含金量的人与事,方能经受得住寂寞与误解的长久淬炼,等待岁月的解密,等来历史的公正。
因此,孟子告诉仓惶于世的人们,“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只要保持自我的浩然正气,何惧命运沧桑横逆!那么何为浩然之气?孟子解释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这种气劲,无比浩大又无比刚强,用正义培养而非以奸邪侵害,它将会充满世界。浩然之气,就是一种正直无畏的气场、一种大气磅礴的正能量。
一个人拥有这样的气场,其他人是会被震动的,历史也是会感应到的。明代的吕坤因此说“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无论社会制度有何欠缺、无论当下民心有何偏差,但求己心光明,人所具有的坚定意志和浩然正气,是能够反过来推动历史清正、促进社会更加公正的。
所以中国文化以“公道自在人心”的从容不迫教育着人们:在我们努力构建一个公正社会的历程中,如果制度亏待了你、如果舆情误会了你,那么,还有历史的公允在遥遥注视,历史的宣判远远不止于当下的得失。历史给出的也许不是立竿见影的答案,但是它一旦作答,必是审慎称量过后的分量,它必须考验一个人是否具有真正载入史书的资质。
因此,假如一个人感觉到,当下的社会和人心是缺乏公正的,那么,正该以自身的公正不阿,去填充天地间的浩然之气。因为,“事在是非,公无远近”,无论是社会的公正、还是人心的公正、还是历史的公正,追本溯源,都是要依靠每个人自我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