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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7-19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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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编者按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18日在京举行。40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尽责,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及7个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光明日报特摘登如下。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现场。李杰/摄

  扎实推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飞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赋予了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这一规定也在1982年宪法修改中得到确认。从1979年下半年到1980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陆续设立常委会。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发轫于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同步启动、同步发展、同频共振,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也是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

  地方立法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职的40年,也是地方立法主体不断扩大、立法体制不断完善、立法工作蓬勃发展的40年。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职责,制定修改了一大批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本区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赋予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发展的里程碑。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8年宪法修改为这一规定提供了根本法依据。至此,我国地方立法主体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增加到353个。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约12000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立法的有益补充。比如,为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区域内有效实施,各地方结合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某一法律或某一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解决好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就国家尚未立法的事项试点探索、先行先试,发挥“试验田”作用。比如深圳、厦门等地的经济特区法规,就形成了不少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地方立法在加强和完善地方治理、推动地方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方性法规作为地方制度规范的重要载体,是地方人大结合当地实际,在梳理集合中央有关精神、法律有关规定、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的,为地方治理提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制度依循,有利于将地方治理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将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地方各级人大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交流有益经验和做法,更好地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精细化水平。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帮助和支持地方立法突出特色、创新实践、增强实效,把地方性法规在法律体系中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为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段春华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于1980年6月。近4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的决议、决定523件,现行有效200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59项,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479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00多件。

  市十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一年多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交流会精神,建立常委会集体学习、专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的机制,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十个坚持”的重要内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我们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组织四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了8400多场宣讲活动,生动讲好宪法故事。我们注重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作用。到目前,共审议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法规的决定26件,表决通过23件。加强京津冀立法协同,建立了三级沟通协调机制。我们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和法律定位,突出问题导向,明察暗访,动真碰硬,发挥法治钢印作用,让长着牙齿的法律法规真正咬合。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之时,同步展开了全覆盖的执法检查。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监督,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联合视察调研。我们把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完善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推进“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平台建设,面对面常交流,键对键勤沟通。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强化一流意识、瞄准一流标准、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

  我们要切实肩负起新时代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崇高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地方人大工作的新篇章。

  努力做好创新和协作两篇大文章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殷一璀

  40年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市委领导下,一届接着一届干,为促进和保障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立法工作中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和针对性。针对上海对外开放程度高、外商企业多的情况,制定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外高桥保税区条例等一批法规。积极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外商投资法若干规定等法规,努力构建“五个中心”建设的法制保障框架。针对特大城市管理需要,制定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管理、生活垃圾管理等法规。在监督工作中以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关切为重点,突出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承担了教育综合改革、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改革试点任务,常委会注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听取审议了相关改革事项推进情况的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紧密衔接改革决策为职责,及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相继就浦东新区总体规划、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支持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等作出重大事项决定。以建立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和机制为重点,实现代表履职和联系人民的常态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上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开门立法,建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制定修改养老服务、急救医疗服务、水环境保护等一大批基本民生领域法规。三是坚持把守正创新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倡导人大工作“微创新”。建立立法滚动推进机制;建立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相继将6项法规提请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实现大会立法常态化。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出具首份审查报告,制定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五年规划,并连续4年对审计整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系统,将“沪府发”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当前,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聚焦“五个中心”建设、聚焦推进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努力做好创新和协作两篇大文章,不断开创上海人大工作新局面。

  在探索中前进 在创新中发展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震宁

  40年来,江苏地方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形成了届届传承的若干优良传统和充分体现省情实际的鲜明工作特色。

  以优质立法保障善治,切实维护民众权益。一是在项目规划上特别注重呼应人民群众立法需求。从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开始,我省已连续制定6个五年立法规划。二是在法规制度设计上特别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防范通过地方立法不恰当地固化部门权力。三是在立法方式上特别注重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和方式。建立立法决策咨询专家库,调整优化地方立法基层联系点布局,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扎实推进立法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立法协商等工作。

  以有效监督助推大事,持续增进民众福祉。一是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听取审议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执法检查,同时就苏北农村居住条件改善、深化教育改革等开展专题调研。二是着力推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多年关注应对社会老龄化议题,听取审议养老体系建设等专项报告,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三是着力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就是1984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省市县乡4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以代表机关明确定位,及时呼应民众期盼。一是强化“两个联系”充分反映民意。1980年,就制定了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制度。换届以来,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代表、常委会主任轮流接待代表制度;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平台提档升级并向村居社区拓展延伸。二是务实调研视察紧扣民生热点。组织代表就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等民生热点议题开展调研。三是督办议案建议注重群众认可。通过人代会前先行组织代表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等方式,着力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质量;近两年重点督办的39件代表建议中,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占比过半。

  以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努力赢得民众信赖。一是锤炼政治品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每次党组会主任会首项议程。二是提升履职能力。倡导、支持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开展专项工作研讨,精心组织差别化培训活动。三是践行务实作风。狠抓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四是严格自警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着力打造并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环境。

  不断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玲

  40年湖北地方人大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地方立法蹄疾步稳。1980年9月25日,我省第一件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通过。湖北地方立法不断适应完善国家法律体系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实现了由注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由“关门立法”向“开门立法”转变,由数量型立法向质量型立法转变。

  依法履职步履铿锵。从1984年首次开展执法检查到2001年开展工作评议、2010年开展专题询问,从2014年微博网络直播常委会会议审议过程到2016年建立全国首家司法监督工作平台、2018年建成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工作平台,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新路子,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基层民主稳步发展。先后进行了11次乡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10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先后有近90万人次当选为历届各级人大代表。代表培训、“代表之家”、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等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全省全覆盖,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人大建设开启新篇。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全面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政治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常设机关的作用得到充分显现。

  40年的探索与实践,使我们对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必须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必须始终坚持创新精神,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依法履职奋力建设壮美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跃飞

  回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的实践,我们感受最深的有几个方面:

  第一,地方人大实践充分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巨大优越性。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进一步健全了地方政权体制,保证地方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二,地方人大实践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入强大活力。40年来,广西经济社会发生的历史巨变,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都蕴含着各级人大的智慧和付出。一是切实巩固民族团结。先后制定了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规,指导帮助区内12个民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治条例修改工作。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等贯彻执行情况和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二是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扫除改革的制度障碍,制定修改一批地方性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推动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热点”问题。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广西作为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的发展进程和取得的成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也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三是坚持法治的引领推动作用,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四是坚持不断创新,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履职尽责维护新疆长治久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肖开提·依明

  1979年9月5日,自治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使新疆步入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阶段,翻开了新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开启新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新征程。

  一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我们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我们牢记人民代表大会最前面的“人民”两字,始终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最大限度凝心聚力,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是以全面依法治疆为重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新疆建设。坚持依宪治疆,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坚持立法先行,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科学制定立法规划,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把保证法律有效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要抓手。

  四是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使命,推动新疆稳定发展。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来谋划、来展开、来推进人大工作,把实现总目标作为衡量人大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

  五是以总结、继承、完善、提高为原则,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我们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和履职报告制度。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加大理论研究力度,提升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大新闻宣传。推进人大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各级人大的联动互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坚定制度自信 强化使命担当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润泽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自1980年2月设立以来,认真行使职权,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有了新提高。做到“三个始终”: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第一项内容;始终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坚持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

  坚持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秦岭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三件大事。

  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推进立法工作。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立法议案,法工委、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法制部门及有关部门签订“四方”立法责任书,开展立法后评估。建立立法协作机制,发挥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强化“三个持续”,持续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专题询问。

  坚持谋全局利长远,决定重大事项推出新举措。紧扣“四个围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即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市中心工作、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出决议决定。建立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坚持把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结合起来,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代表工作彰显新活力。突出“三个抓实”,抓实代表培训,抓实代表活动,抓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坚持机制创新,规范化建设迈出新步伐。推进人大工作创新,突出“三个加强”,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大工作精细化建设。

  坚持与时俱进,履职尽责呈现新风貌。坚持五年抓规划、当年抓计划、计划抓重点、重点抓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做到“四加强四联系”,加强与上级人大联系争取支持,加强与兄弟城市人大联系学习经验,加强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夯实基础,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倾听民意。

  《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19日 10版)

[ 责编:徐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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