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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0科创走廊的创新动力模式值得效法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11-19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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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时评】

  作者:朝闻稻(媒体评论员)

  G60是沪昆高速公路在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编号,G60科创走廊是由“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升级而来的覆盖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的“一廊一核九城”的科技产业带。对G60科创走廊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取得的显著发展,媒体多有报道。由这些报道看,G60科创走廊由一个基层行政区划单位的发展规划,进阶发展成为临近不同行政区划地方的一体发展规划,实际上已经是一种体制和机制创新。

  囿于行政和财政体制,中国各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在制订规划、整合资源方面,往往只考虑本行政区划内的事情。除了大型央企,其他地方在整合跨行政区划的发展资源上,常感力有不逮、鞭长莫及。实际上,在以往几十年的对外开放过程中,“对内开放”的呼声逐渐增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既存社会关系、权力关系变动提出的新要求。“对内开放”,就是以经济社会发展为龙头,借助现代化的通信和运输手段,以自然地理区划或者跨自然地理区划的自然资源禀赋互补和市场配置优化为目标,整合各种要素资源,为此打破现有的行政藩篱,调整和改变影响阻碍新的发展模式的体制、机制,实现跨行政区划的最优化发展。

  G60科创走廊的最新版之所以能够推出,也正是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创新的结果。从沿G60高速公路40公里的松江段两侧布局“一廊九区”,到与跨行政区划的临近地区联手的“沪嘉杭G60科创走廊”,最后到覆盖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的G60科创走廊,都是在走廊所涉的三省一市的“一核(松江)九城(松江、嘉兴、杭州、金华、苏州、湖州、宣城、芜湖、合肥)”共同调整各自体制、机制下不断向前推进的结果。这种推进看似简单,实际需要所涉地方必须转变观念,变动和整合各自行政运行机制,以新的发展标准和目标重新估量自身优势,以适应G60科创走廊发展之需,这样也就必然带来相关利益关系的变动。因此,在G60科创走廊效益斐然的背后,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的体制、机制的变革和创新。

  今年5月13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这份规划纲要提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要“依托交通大通道,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加强合作,持续有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打造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先试走廊”。这标志着G60科创走廊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将“先行先试”的内容确定为“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则定位了G60科创走廊不仅是科技及其产业的试验区,同时也是相关制度以及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试验区。

  体制和机制创新,从某种角度讲,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仍然要面对的问题。的确,G60科创走廊所覆盖的点、面,都有各自独特的优势,尤其是其中“一核”松江所处的上海,区位优势明显,是人才、资本的聚集地,中国工业化的先发地区,对外开放的前沿和大门,对周边地区发展的虹吸效应显著。但是,即便如此,彼此“对内开放”,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成科创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相互增益的科技和产业带、链,离开体制、机制改革就寸步难行。

  以高铁建设为例,其路网的延伸和扩展,是G60科创走廊铺展和扩张的硬件前提。但是,相对于建设地上的通路,打通脑中的思路似乎更为重要。以高铁通过的各类自然禀赋优势地方为中心,可以找出许多类似G60科创走廊这样的资源要素可整合区。这些优势、特点各不相同的地方,如果都能像G60科创走廊那样彼此“对内开放”,实施“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产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战略,那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将进入一个新境界。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9日 02版)

[ 责编:李丁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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