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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6月23日电(记者靳昊)为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政策立场,最高人民法院23日发布2019年以来审结的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吴筹、吴海柱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周新林运输毒品案,张伟故意杀人案为死刑案例,其余案例为刘勇等贩卖、制造毒品案,祝浩走私、运输毒品案,卞晨晨等贩卖毒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刘彦铄贩卖毒品案,邹火生引诱他人吸毒、盗窃案,陈德胜容留他人吸毒案,吕晓春等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李少平表示,近年来我国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在2015年达到历史最高点,一审结案数为13.9万件,2016年开始回落,2019年降至8.58万件,较2015年降幅为38.27%。
李少平指出,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涉毒因素双重影响,当前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金三角”“金新月”及南美等境外毒源地对我国的渗透加剧,云南、广东、广西等边境、沿海地区的毒品走私入境犯罪仍保持高位。国内制造合成毒品犯罪较为突出,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制毒物品犯罪案件数呈增长之势,且新的制毒原料、制毒方法不断出现。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案件有所增多。在犯罪方式上,贩毒活动科技化、智能化手段增多,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联络、交易,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进行运输的毒品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此外,毒品问题常与“黄、赌、盗、抢、黑”等问题相互交织,诱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李少平介绍,在重刑率方面,2015年至2019年,毒品犯罪案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年均重刑率为22.37%,各年度的重刑率均明显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
李少平指出,人民法院要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确保对严重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要积极参与“净边”等专项行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法律关和政策关,确保毒品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
《光明日报》( 2020年06月24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