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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
当前已成为社会共识
怎么更好地让文物“活起来”?
11月8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公布
将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对文物合理有效利用
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我们常常说到的“文物”
到底怎么界定?
文物保护法明确
文物是指人类创造的
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
物质遗存
文物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
不可移动文物
按类型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古建筑、石窟寺、古石刻、古壁画、
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
按级别可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以及未核定公布为
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可移动文物
包括重要实物、艺术品、
工艺美术品、文献资料、
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
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
珍贵文物又分为
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了解了文物有哪些
你是否已经迫不及待
想去看看它们?
文物保护法提出
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
因地制宜推动
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
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合理确定开放时间
和游客承载量
并向社会公布
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
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建立的
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管所、
考古遗址公园等单位
应当加强对
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
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
文物收藏单位也应当
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
通过举办展览、
科学研究、文化创意等活动
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
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
并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
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
整理/制作:孔繁鑫
内容来源:国家文物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