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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张翼)海关总署12日公布出台16条重点措施,从支持中部地区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服务中部地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中部地区更好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助力中部地区提升粮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等五个方面,支持新时代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主要措施包括:拓展“铁海联运”“空陆联运”“空空中转”业务,优化铁路快通、过境班列集拼、集散监管模式,支持和保障鄂州花湖机场新开和加密国际定期货运航班,支持提升合肥国际陆港在国家集结中心规划层级,支持郑州国际陆港新址建设,助推内陆开放通道建设;指导中部地区海关研究提出高质量税政调研建议,综合运用预裁定等措施为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降低通关成本,保障国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部地区依托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打造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扩大“跨境一锁”“蔬菜直供”等监管试点;稳步推进中欧班列进口粮食指运地检验检疫改革试点,进一步做好中部地区进境粮食跨关区附条件提离监管,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强口岸疫情疫病协同防控;深化进出口危险品检验模式改革,推进出口烟花爆竹“口岸-属地”监管作业联动;加快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通过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指导中部地区海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落实落细16条重点措施,出台配套细化举措,紧扣“三基地一枢纽”战略定位,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协同发展格局,为更好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海关力量。
《光明日报》(2025年01月13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