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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做学问的】
作者:黄惠康(武汉大学特聘教授、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前委员、中国驻马来西亚前大使。)
1972年5月,不满17岁的我“上山下乡”,从西子湖畔的孩儿巷来到北国风光的黑龙江,先是上大兴安岭,造桥修路;后转战大庆油田,为祖国献石油……恢复高考后,已有6年产业工人工龄的我,于1978年秋考入黑龙江大学哲学系,从此走上了学哲学、研法律、干外交的征程。
我大学本科学的哲学,但对学法律、搞外交情有独钟。1971年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在周恩来总理陪同下访问杭州,我有幸成为仪仗队中的中学生队员,参加了在杭州火车站的迎宾仪式。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参加外事活动,也是第一次见到敬爱的周总理。也许就是这“第一次”成为我日后走上职业外交生涯的原点。
大学毕业前,时任黑龙江大学哲学系主任的侯春福教授得知我对国际法学感兴趣,专门向我介绍了久负盛名的珞珈国际法学科和宗师韩德培教授,并主动为我写了致韩德培的推荐信。正是侯春福的引荐和韩德培的赏识,使我有幸成为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开山鼻祖周鲠生先生的及门弟子和新中国培养出来的第一代珞珈国际法学人。
当时,学校图书馆馆藏国际法图书资料匮乏,同窗好友特地从北京政法学院为我借来周鲠生的经典著作《国际法》和一批专业书籍。我如获至宝,边学边记,还把周鲠生60多万字的原著直接抄录下来。厚积薄发,这应该是我后来创作的十余部著作和上百篇论文的源头。
1982年初,怀揣厚厚的《国际法》手抄本,我从白雪皑皑的哈尔滨来到春意盎然的珞珈山,师从韩德培和梁西,并有幸成为梁西的开门弟子。梁西不但把我引入国际法学研究的殿堂,而且甘为人梯、奖掖后学,对我治学为人产生了重要影响。
梁西是周鲠生国际法学的承继者。他的课讲求“少而精”,理论联系实际,循循善诱;表达清晰明确,层次清楚,论证深刻,极富启发性。梁西倡导“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优良学风,著述字斟句酌、文字洗练、逻辑清晰、结构严谨,总结提炼皆有提升拓展。梁西时常告诫我们:“做学问要有所成就,须甘于寂寞,力戒浮躁。”
1995年1月,我从珞珈山正式转入外交战线。临行前,梁西赠我新作《国际组织法》,扉页上有一行苍劲有力的亲笔留言,“舍不得你走!”“勿忘珞珈”。每每读来,让人不禁热泪盈眶。其实,早在珞珈求学阶段,梁西就形成了“注意积累材料,讲求据实分析,不爱人云亦云,勤于个人思考”的学风。他十分重视教学与科研的良性互动关系,反复强调,“二者结合得好,事半功倍,若是‘两张皮’,则费力不讨好”。后来,我在外交部条法司司长任上,在司内,倡导“思想刻苦”,在司外,推动法律与外交的政学结合,溯及思想源头,多得益于梁西的言传身教。
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外交的灵魂在于公平正义。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关系中的法律因素明显增强,外交中的法律斗争越来越激烈,外交与法律的关系更趋密切,国际法作为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稳定器”的作用更趋重要。
回望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志愿军”名称的由来、中英“逆条件”承认案、湖广铁路债券案、我驻南联盟使馆被炸索赔案、史无前例的利比亚撤侨行动、香港“刚果(金)案”圆满解决等,无不展示出外交博弈中的大国智慧和强大法律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同外部世界的利益融合进一步加深,随着我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我国海外利益全方位高速度拓展,海外利益保护日趋成为重要课题,对涉外法治的实施、我国法域外适用及领事保护和协助提出了更多需求和更高要求。在“两个大局”相互交织、激烈碰撞的大背景下,反干涉、反制裁、反制“长臂管辖”外交法律战,为国际法学人提供了报效国家的崭新机遇。
新时代,中国对世界的影响,从未像今天这样全面、深刻、长远;世界对中国的关注,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广泛、深切、聚焦。今天的中国,迫切需要国际法的支撑,需要一大批高素质国际法人才为其服务。基于不断增长的综合国力和影响力,新时代的中国正逐渐从国际法的“接受者”“跟跑者”向“参与者”“建设者”转变,在全球治理、气候变化、自由贸易、互联互通等领域更成为“引领者”。实现强国目标,需要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运用国际法,积极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外交条法工作肩负着为中央外交决策提供法律参考和法律支撑的重要使命,承担着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神圣职责。国际形势越是复杂多变,外交任务越是艰巨繁重,就越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创造性地执行好中央的外交方针政策,及时提供有效、管用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我外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多年从事国际法和外交调研工作的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外交条法调研的宗旨。具体而言,就是要紧紧抓住国际关系和我国外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和新机遇,瞄准正在发生的外交大事、要事、难事,开展战略性调研、前瞻性调研和实战性调研。当前,要紧紧围绕构建新型大国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加强全球治理等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方方面面展开调研。
紧密围绕外交中心工作,这是外交调研与学术调研的最大区别,也是外交条法调研的责任所在。外交工作是一个大舞台,创作题材丰富,资源不竭。要善于在中央关注的外交中心工作中抓准切入点,在形势的发展变化中捕捉调研题材,在重大和突发事件中发现调研需求。比如,维护和拓展我长远利益的涉深海远洋极地外空“蓝色外交”,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气候变化和国际环境治理“绿色外交”,抢抓网络空间话语权的“数字外交”以及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经济外交”等,就是条法调研工作围绕外交中心工作的重点领域。
作为国际法学者,服务国家外交事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既要从战略层面提出用好国际法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思路、建议,也要从微观层面就国际法的前沿问题提出中国方案,将我国提出的全球治理、国际法治理念转化为国际法领域的具体立场、主张,增强国际法对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法律支撑。在纷繁复杂的外交斗争中,坚定维护中国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国际法研究者更要具备胸怀天下的家国情怀,透视世界的国际视野,未雨绸缪的底线思维,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强化法治意识,善打“法律牌”,“以法制法”“以法斗法”,妥善化解外部风险挑战。
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期待更多有志青年投身涉外法治工作,牢牢把握“政治上有利、道义上有理、法律上有据、实践上有效”的基本价值判断标准,争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
光明日报记者张胜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2025年04月01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