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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乃和(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二级教授)
《诗经》中饮酒诗数量众多,其总数达50余篇,约占“诗三百”的六分之一,迥异于以《酒诰》为代表的《尚书·周书》中“不崇饮”“无彝酒”的周代历史书写,从而使《诗经》呈现出浓郁的“重酒”文本特色。对《诗经》饮酒诗进行研究,不仅可以深入理解这一特色的内在缘由,而且也可借饮酒诗窥视周代酒礼在国家治理中所担负的重要柔性政治功能。
郁郁乎文:《诗经》中数量繁多的饮酒诗
《毛诗大序》对《诗经》有“诗六义”之说,将《诗经》分为“风、雅、颂”与“赋、比、兴”两类。根据上博简《采风曲目》等先秦出土诗类文献来看,“风、雅、颂”是以音乐为划分标准的《诗经》文本分类,“赋、比、兴”则为《诗经》的表现手法。这两组分类皆含有诸多饮酒诗篇,表明“重酒”是《诗经》的重要文本特色。
《诗经》“重酒”首先表现在无论是地方乐歌之《风》,还是朝廷、宗庙乐歌之《雅》《颂》,均有诸多饮酒诗。《风》作为孔子所言“观人俗”之诗(上博简《孔子诗论》),多用酒表现周人世俗生活情感。如《泉水》“饮饯于祢”“饮饯于言”即借酒言明送行地点并引出女子“远父母兄弟”的思乡愁绪,《女曰鸡鸣》则用“宜言饮酒”作为“与子偕老”和睦生活的标志。《卷耳》《晨风》《柏舟》《七月》等篇也用酒来寄托不同社会生活场景引发的情感抒怀。《雅》作为周代的“王政”之声(朱熹《诗集传》),同样如此。如《小雅·湛露》“厌厌夜饮,不醉无归”即描写周王室和乐安闲的夜饮场面,《大雅·韩奕》则是朝廷卿士以“清酒百壶”为诸侯饯行。《既醉》《崧高》等篇也皆与周代贵族饮酒活动密切相关。再看《颂》诗如《周颂·执竞》记载周人以酒求福的场景曰“既醉既饱,福禄来反。”《载芟》《丰年》诸篇也都与周人借酒歌功颂德、祈求福佑有关。
《诗经》“重酒”还表现在这些饮酒诗常用赋、比、兴三种描写手法将生活中的“酒”进行艺术升华,再辅以重章叠句的句式呈现出周人重酒的生活样态。“赋”即《毛诗正义》所言“直叙铺陈”,多直言其事或直抒其情。如《豳风·七月》:“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即用赋法直叙农事活动结束饮酒庆贺的过程。“比”为引类譬喻,即朱熹《诗集传》言“比者以彼状此”。如《秦风·晨风》“未见君子,忧心如醉”句用酒醉状态比喻怀人之忧愁。“兴”为托物兴词,《诗经》饮酒诗常以“兴”开篇。例如《小雅·楚茨》开篇以“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起兴,以除荆棘之艰苦象征先祖开创事业的不易,从而引出下文“以为酒食,以享以祀”的盛大筵席。值得注意的是,饮酒诗中赋、兴两种手法常结合“重章叠句”同时使用,即用赋法铺陈宴会过程,用鹿鸣、嘉鱼、雀鸟等意象起兴,同时利用重叠的章句反复咏唱,增强了《诗经》重酒的文本特色。
殊声合响:《诗经》饮酒诗的类别
《诗经》饮酒诗不仅用丰富的叙事手法构建了“重酒”的文本形态,更展现出“酒”在周代以宴饮酬酢为代表的社会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礼记·祭统》曾归纳周代宴飨有“上则顺于鬼神”“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三种内涵,《诗经》饮酒诗据之可分为三类。
《诗经》中“顺于鬼神”饮酒诗有15篇,其内容为周人以酒飨酬神明。如《小雅·信南山》中“祭以清酒,以从骍牡,享于祖考”,即言用清酒佳肴祭祀祖先神,并祈祷先祖“报以介福”使其“万寿无疆”。《小雅·楚茨》《大雅·既醉》等篇都借酒传递出周人对先祖的祈告。《周颂·丝衣》“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与《大雅·旱麓》“清酒既载,骍牡既备”则记载了周人借酒宴飨天神并祈盼降福的场景。这类饮酒诗中“酒”多为周人向神灵所奉之祭品,充当着联系神人的媒介,反映出周人祈求神灵赐福的愿景。
《诗经》中“顺于君长”饮酒诗有30篇,其作为《毛诗大序》所云“燕群臣嘉宾”活动在饮酒诗中数量最多。该类饮酒诗多以“酒”展示君臣融洽关系。
《诗经》中“以孝于亲”饮酒诗则有10首,主要有“同宗兄弟私饮”与“近亲外戚共饮”两类。如《小雅·常棣》借“饮酒之饫”显现出同宗兄弟“和乐且孺”的深厚感情。《大雅·行苇》等篇同样描绘了同宗私饮的场景。而《小雅·伐木》则展现了近亲及异姓诸舅等外戚“酾酒有衍”的和睦关系,诗中“兄弟无远”“以速诸父”“以速诸舅”三句明确饮酒者身份是同宗兄弟、同姓诸父与异姓诸舅等亲族。《小雅·六月》“饮御诸友”则展现出情谊浓厚的亲朋共饮之景。这类饮酒诗作为“燕朋友、亲戚、兄弟”(方玉润《诗经原始》)之诗,其借酒筵揭示了兄弟亲朋间“亲亲以睦,友贤不弃”(《毛诗大序》)的人伦之义,折射出周代社会“孝”亲祖先“友”尊兄弟的观念。
怀德维宁:由《诗经》饮酒诗谈周代酒礼的政治功能
《诗经》饮酒诗不仅篇幅繁多、类别丰富,而且呈现出“以酒纳礼”的酒文化特征。饮酒诗以“酒洽百礼”(《小雅·楚茨》)的开放姿态与周代诗、乐、舞三位一体的各类礼仪相结合,周礼中饮酒的固定场合与仪节也因此保留其中,具有鲜明的“酒礼”色彩。如《小雅·瓠叶》言“君子有酒”应“酌言献之”“酌言酢之”“酌言酬之”,其中蕴含了周代贵族宴饮中主宾相互敬酒之仪节,即以“献”“酢”“酬”为中心环节的“一献之礼”。《礼记·乐记》云:“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又《小雅·湛露》中“厌厌夜饮,在宗载考”则反映了贵族燕享中主宾纵情夜饮之场景,此与《仪礼·燕礼》所言“宵则庶子执烛于阼阶之上”即燕礼可持续至夜间的仪礼类同。概言之,《诗经》饮酒诗呈现出周人饮酒有度、酬酢有节的酒礼规范,这与周代“知乐则几于礼矣”(《礼记·乐记》)的理念正相契合。
《诗经》饮酒诗作为周人“以酒纳礼”的文本典范,其实质是强调酒礼所蕴含的道德秩序,即借“酒德”实现神人合好与人伦和乐。其一,以“酒德”调和人神关系,以确立“以德合神”之义。如《大雅·凫鹥》中“公尸燕饮,福禄来成。”通过对代表先祖之“尸”行祭酒之飨礼,以求祖先降福于人世。《小雅·信南山》描写了周代贵族以酒食“畀我尸宾”并向神灵展示周人同心同德。可见《诗经》饮酒诗中神祇赐福与周代社会礼敬先祖、谨慎德行等道德标准有关,反映了周人敬神、明礼、崇德的“以德合神”观念。其二,以“酒德”维系人际关系并约束外在行为,以奠定“以德事人”之理。如《大雅·既醉》用“既醉以酒,既饱以德”的酒宴展示出贵族温和及“昭明高朗”之品行。而《小雅·宾之初筵》则指出饮酒时应保持“温温其恭”,不应有“载号载呶”“乱我笾豆”的失德行为。可见,《诗经》饮酒诗将“酒德”渗入周代社会“神人”与“人人”两大关系中,使周人在觥筹交错中自觉建构起道德规范以维护贵族秩序。
《诗经》饮酒诗之“酒礼”注重“酒德”,目标是使整个社会都达到“和乐且湛”(《小雅·常棣》)之“和”。“和”的核心要义在于使周代宗法封建体制中“尊尊”与“亲亲”关系谐和。“尊尊”指贵族间的等级关系,侧重社会等级的尊卑之别。如《湛露》描绘王室“厌厌夜饮”中,周天子以“显允君子,莫不令德”“岂弟君子,莫不令仪”来讲求诸侯的酒礼与酒德,从而借饮酒传达秩序井然、和谐融洽的君臣关系。《宾之初筵》则通过描写宾客“屡舞僛僛”等酒后失礼的场景表明周王推崇“饮酒孔嘉,维其令仪”这种恭谨庄严的饮酒秩序及“既立之监,或佐之史”的监酒制度。可见,饮酒诗多借政治宴饮阐明尊卑有序的“尊尊”等级秩序。“亲亲”则侧重亲戚朋友间和睦友爱,有利于周代社会宗法政权的稳固。如《頍弁》描写了周代贵族以“旨酒佳肴”宴请宗族“兄弟甥舅”的场面,诗中“茑与女萝,施于松上”即借“茑”和“女萝”需依附松柏才可生长这一特点比喻兄弟近亲之间休戚与共的关系。《大雅·行苇》中“戚戚兄弟,莫远具尔”也是表达宗亲兄弟应同心戮力,反映周代酒礼借宗族宴饮凝聚血缘之亲、宗族之和之旨。如《礼记·中庸》“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所言,《诗经》用诗性话语构筑起周代等级分明、宗亲和乐的和谐社会形态,展现出酒礼在周王朝实现宗族团结和巩固王权秩序中发挥着重要政治功能。
总之,《诗经》作为周代“纳酒于礼”酒文化的经典文本,其所反映的酒礼是周代贵族内睦宗族外亲宾客以巩固贵族秩序的治国手段,并以“礼”的方式呈现出“郁郁乎文”的早期国家柔性治理文化特色。
《光明日报》(2025年07月19日 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