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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
作者:孙佑海(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当前,新兴领域发展态势迅猛,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研究,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作出了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的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立法特点,科学遵循立法规律,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更好地规范新兴领域的科研行为和经济活动。
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技术和业态,发展极为迅速,原有的法律体系和规则难以完全适应其发展需求,需要通过立法为新兴领域技术和经济发展提供规范和保障。加强新兴领域立法,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新兴领域的创新成果日益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如电子商务、在线教育等。通过立法规范新兴领域的发展,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在消费、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新兴领域也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加强其立法工作,能够为未来的发展预留空间,引导新兴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朝着有利于人类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
相较于一般的立法工作,新兴领域立法有其独特的特点和规律。首先,立法的前瞻性要求高。新兴领域技术更新换代快,新的问题和风险不断涌现,不能再遵循传统“事后立法”的模式,而应具有前瞻性,提前预判新技术发展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其次,监管与包容的平衡难度大。新兴领域新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过度监管可能会抑制创新和经济发展,而监管不足又可能导致风险失控。再次,法律关系复杂多样。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和应用往往涉及多个学科和领域,如数字经济领域,涉及数据、算法、平台等多种要素,其法律关系不仅包括传统的民事、商事法律关系,还涉及新型的数字权利保护、数据安全监管等法律关系,这给立法带来了新挑战。
应加强对新兴领域立法规律的研究,在充分认识新兴领域立法特点的基础上,科学把握新兴领域立法的规律。新兴领域立法要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既要通过立法鼓励创新,支持新兴领域的发展,又要强化风险意识,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个人安全。
立法应引导科学家和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律义务观,使其明确在新兴领域发展中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时,应加强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应通过立法鼓励科技向善,例如在基因编辑技术立法中,要明确禁止违反伦理道德的基因编辑行为,以保障人类的尊严和安全。
在立法方式上,针对新兴领域的不同发展阶段,要合理选择“大块头立法”和“小快灵立法”的方式。对于发展成熟、涉及面广的新兴领域,如数字经济的基础领域,可以采用“大块头立法”,制定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对于尚在发展初期、问题较为具体的新兴领域,如某些新型人工智能应用的场景,就可以采用“小快灵立法”,及时解决紧迫问题。
立法机关和立法工作者应高度重视新兴领域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不确定性”,树立宽广的立法视野。加强跨界学习,与其他学科的专家密切合作,充分了解新兴领域的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避免立法滞后于时代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在新兴领域立法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例如在数字经济领域,数据安全法明确了数据处理活动中的安全义务和法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保护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还有很多立法成果,为新兴领域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展望“十五五”期间的新兴领域立法,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前瞻性研究,提前布局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国际法领域的协调与合作,提升我国在新兴领域立法的国际话语权;注重立法的实施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适应“十五五”规划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新兴领域技术和经济的有序发展。
《光明日报》(2025年10月29日 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