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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莉(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教授)
城市史,人在哪里?这是历来崇尚理性研究的传统城市史学难以回避,又难以回应的一大本源性命题。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城市史书写发生了显著变化,尝试将人的情感因素纳入研究范畴。情感入史,这一新取向为城市史学突破传统研究中“人”的主体性缺失的局限,呈现真实而复杂的历史叙事,提供了全新解释与有益补充。
一
城市作为人与物汇集的“空间”,历来受到东西方史家不同程度的重视。司马迁的《史记》、希罗多德的《历史》、亚里士多德的《雅典政制》、李维的《自建城以来》与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皆有对城市或地方的历史记述。从《史记·货殖列传》关于西楚“其俗剽轻,易发怒”的描述,到《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所记各城邦面对雅典的霸权行径产生的嫉妒、不安和恐惧等情绪,可以说人的情感在早期城市记述中比比皆是。及至近代,西方国家大规模工业化、城市化引发的城乡社会转型以及人口、土地、住房、交通、环境、观念发生的急剧变化,引起马克思、恩格斯以及滕尼斯、涂尔干、齐美尔、本雅明、马克斯·韦伯等思想家和社会学家的关注。城市研究也随之深入城市内部,普遍关注经济、政治、阶级等多维结构。进入20世纪,现代学科意义上的城市史学兴起。从老施莱辛格、迪奥斯到埃里克·兰帕德、萨姆·沃纳、斯蒂芬·瑟恩斯特罗姆,从传统城市志到“新城市史学”,城市史家在城市化、郊区化、空间与现代性、社会流动、家庭结构、阶级、族裔、性别等议题上不断深化,但类似早期史家的情感记述逐渐消失。近代以来理性至上的史学倾向让城市史家对情感因素避而不谈。
当城市史家远离情感,城市史学就只见物,少见人。美国情感史家芭芭拉·罗森宛恩曾言,“尽管社会史和文化史已经开展了有一代之久,但历史研究仍然专注硬邦邦的、理性的东西。对于历史研究而言,情感是无关重要的,甚至是格格不入的”。这样的描述同样适用于20世纪城市史学的演进。1991年,美国城市史家安德鲁·里斯提出:“19世纪和20世纪欧洲和美国大城市的兴起不仅对社会结构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对人类的思维和情感模式产生了巨大影响。”不过,里斯只在引言部分提及“情感”,未能将情感作为一个主体要素或者分析范畴加深研究。20世纪末,美国城市史协会前主席多洛伊斯·海登依然认为城市史就是研究城市如何“被规划、被设计、被建造、被居住、被占有、被赞颂、被迫害和被抛弃”。显然,这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叙事,注重的是城市规划、城市住房、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升级等可物化的选题,或是思考引发这些城市变迁背后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等偏理性的因素。“被”字背后具象的“人”被遮蔽或弱化了,更谈不上进一步将目光投向个体人物的内心世界,关注人的情感体验、表达和变化。
二
近年来,在历史研究的“情感转向”引领下,城市史家尝试发现与书写“情感”。他们的研究普遍受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的启发,认同身体在空间内活动,并赋予空间情感;同时,空间被赋予的情感与文化,又反过来影响人。2014年,德国历史学家玛格丽特·佩诺在《空间与情感》一文中,对此进行关键性的理论推进。她认为,“通过身体及其感官作为媒介,不同的空间与不同的情感产生联结”。佩诺以印度旧德里的巷弄为例,揭示同一物理空间(狭窄小巷)可能为父辈创造“安全感”,却让后代感到“幽闭恐惧”,而其情感意义甚至可能在物质空间改变前就已“失读”。作为历史学家,佩诺的核心贡献在于,她为“空间-情感”的互动引入了历史性的时间维度,强调“特定情感与具体空间之间的联系会随时间而变化,同一空间也可能在不同人群中激发出迥然相异的情感”,亦即要求相关研究者必须同时具备共时性与历时性的双重视角。
紧随佩诺的理论奠基,城市情感史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它们广泛借鉴美国情感史研究先驱彼得·斯特恩斯和卡罗尔·斯特恩斯夫妇的“情感规约”、美国情感史家威廉·雷迪的“情感表达”与罗森宛恩的“情感共同体”等理论工具。主要内容可大致分为三类:一是聚焦灾难、冲突等城市史大事件所引发的情感震荡与表达。美国城市史与感官史学者亚当·梅克在《感知芝加哥》中对1871年芝加哥大火的分析极具代表性。他指出,大火不仅让受灾者遭遇剧烈的感官冲击,催生出恐惧、悲痛、震惊等复杂情感,更使整座城市陷入混乱失序状态,引发了精英阶层的身份焦虑与社会控制的迫切需求。法国学者埃洛迪·勒屈普尔-德雅尔丹与比利时学者安娜-洛尔·范·布吕阿纳主编的《城市中心的情感》则将视线转向了14至16世纪众多欧洲城市叛乱中的情感政治、城市审判中的情感话语与城市舞台上的情感艺术,揭示愤怒、仇恨、狂喜等激烈情绪并非单纯的心理宣泄,而是可为贵族、工匠等不同社会群体利用的政治博弈手段。二是关注城市史常见议题中的情感及其影响。从加拿大学者尼古拉斯·肯尼的《城市的感觉》以蒙特利尔和布鲁塞尔双城为例对工业化进程中市民感官体验的考察,到德国学者约瑟夫·本·普雷斯泰尔的《情感城市》对19世纪柏林与开罗两地城市改革中情感因素的探讨,再到澳大利亚学者凯蒂·巴克利等主编的《城市情感与城市的形成》对近代早期罗马神圣仪式中的情感表达、现代澳大利亚城市社区中的情感政治、当代圣保罗社区中刚果难民的情感挣扎等全球案例的集萃,皆有力论证了情感形塑城市空间、划定社群结构、驱动历史进程的能动性。三是借助情感视角开拓传统城市史学不常见的议题。例如,瑞典学者玛雅·胡尔特曼与英国学者苏菲·库珀在《重访空间与情感》中就尝试在文字史料稀缺的情况下,以身体对城市空间氛围的情感体验为路径,重构了19世纪爱尔兰女性移民与斯德哥尔摩孤儿等边缘群体的生活图景。
三
当前,“情感入史”的新取向正在从理论与书写两个层面重塑城市史学。
在理论层面,“空间”“情感”与“时间”等核心概念正在被重新界定。一则,“空间”既可以是佩诺笔下的“具体场所”,如这条街道、那个公园、我的住房;也可以指“概念空间”,比如家、记忆之场、关系场域等。恰如澳大利亚历史学家苏珊·布鲁姆霍尔在《感受空间》中所指出,空间既可以是物理的,也可以是概念的。二则,不同的城市史家对“情感”概念的运用也各有侧重,不只限于情感史学所界定的狭义“情感”。而与感官相连的“感觉”、和身体相关的“情绪”、由心态引发的“感情”等广义情感范畴,均被广泛纳入城市史研究的视野。三则,时间概念同样呈现出多元性。赵世瑜在《何以城市》中强调,不同历史时期与不同个体的城市经验塑造了多样化的时间性,从而让我们得以捕捉到“某种不同于相遇、集合和共时性所标志的城市性”。总体而言,时间、空间与情感等概念的延展及相互之间的新组合,不仅拓宽了城市史学的研究视野,也将之与身体史、记忆史、心态史等新兴史学流派紧密相连,形成了更具开放性、更多维度见“人”的分析框架。
在书写层面,“情感入史”的新取向则推动了城市史书写模式的深刻变革。首先,它改变了重理性、轻感性的书写偏向。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城市历史演进并非纯理性推动。看似理性的城市规划,比如一项住房保障计划,其初衷离不开市民的情感需求。像对“居住拥挤”的厌恶,对“社区安定”的渴求,乃至对“安居乐业”的向往等情感因素都很难从决策过程中剥离。其次,它突破了“欧洲中心”的线性历史观。有学者指出,传统的城市变革叙事往往被简化为从欧洲中心向边缘地带的制度或技术复制,而情感视角的引入则从根本上挑战了这一线性逻辑。即便借鉴了他国经验,一座城市的改革也势必会与本地情感文化互动,其结果并非简单的复制或者低级的追随,而是在地化的创造性转化。最后,它促进了城市史书写的跨学科融合。马克·布洛赫曾言,唯有总体的历史,才是真历史。人类学、社会学、建筑学、地理学、艺术学、文学、语言学、生物学等多学科视角的引入,丰富了史料类型与书写路径,使城市史朝向更为综合、更全面地见“人”的“总体史”图景展开。
我国城市史研究同样出现“情感入史”的新趋势。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史研究呈井喷之势,学者们日益关注人与城市的情感联结与日常实践。有些学者正在通过历史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深入城市日常,将具有情感与生命的“人”重新置于研究中心。这不仅标志着中国城市史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上迈出关键一步,也为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参照。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城市规划与发展必须具备前瞻性的空间预留与人文关怀,以回应与满足人民具体而微的情感与生活需求。“人民城市”的建设,期待能看见“人”的城市史。
“情感入史”的新取向,贯通了城市史学抵达“人”的关键里程,其学理价值与实践意义,在当下显得尤为迫切,正当其时。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05日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