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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4月28日电(记者刘华东、张文骁)4月27日,农业法修订草案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十四章一百一十条,分别就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家毫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修改农业法,将经实践证明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举措上升为法律规定,同时着眼于未来农业农村发展的大方向,推动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为突出耕地等农业资源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草案将现行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分为“土地等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绿色发展”两章。此外,草案明确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重视人才支撑,将第七章章名修改为“农业科技、教育与人才”,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创新平台和创新主体能力建设,鼓励新技术应用于农业,加强农业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支持智慧农业发展,培养乡村本土人才。
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草案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展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通过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护劳动者权益等多种途径促进农民增收。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29日 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