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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中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西北地区民族民间文艺交融所见中华文化符号研究”首席专家、东南大学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研究基地教授)
新大众文艺是在互联网时代由大众参与、新技术赋能、新媒介承载,融合多元文艺内容发展而成的,具有融合性、交互性与全民参与性的文艺新生态。新技术与新媒介催生出诸多前所未有的文艺新形态,如网络文学、短视频、微短剧、动漫、电子游戏、人工智能绘画、人工智能音乐等。这不仅创新了文艺的形态,而且重塑了人与文艺的社会关系。立足社会关系视角,厘清新大众文艺究竟带来了哪些新变化、有何新价值,是理解新大众文艺的关键。
主体性价值:彰显大众文艺创作主体地位
大众文艺主要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态:传统民间文艺形态、现代大众文艺早期形态、新大众文艺形态。
传统民间文艺是大众自发创造、自我享有的生活文化,历经时间的洗礼,其中的文艺精品往往会在后世升格为高雅文艺、经典文艺,《诗经·国风》、六朝民歌等都是典型代表。神话、传说、谚语、歌谣、小戏、泥塑、面花、剪纸、炕围画、年画等各类传统民间文艺形态,无不出自大众之口、大众之手、大众之心,既装点着大众的日常生活,也丰富着他们的精神世界。也就是说,大众既是传统民间文艺的创作者、传播者,又是消费者、评判者。
现代大众文艺早期形态有两种情形,即文化工业生产体系之中的大众文艺与“为人民的”大众文艺。二者都是在工业文明时代,伴随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介兴起、形成的现代大众文艺形态,都与传统民间文艺的自发创作、口耳相传的原生形态有明显区别。文化工业生产体系之中的大众文艺以机械复制、量化生产为基本特征,在该生产体系之中,大众往往只是文艺的消费者和被动接受者,其生产与传播主要遵循商品化、市场化逻辑,更侧重于消费性、标准化与娱乐性,文艺作品的审美独立性与精神价值被相对弱化了。“为人民的”大众文艺是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的。“为人民的”大众文艺强调以人民的文艺需求为中心,重视文艺作品的精神启迪与价值引领作用。
新大众文艺是现代大众文艺的最新形态,既继承了传统民间文艺与“为人民的”大众文艺的优良传统,又因数字媒介技术的深度介入而发展出诸多新质。2024年《延河》编辑部提出“新大众文艺”概念,指出“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以及各种新技术的兴起,人民大众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到各种文艺创作与活动之中,人民大众真正成为文艺的主人,而不是单纯的欣赏者,这就是新大众文艺”,强调“人民大众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到各种文艺创作与活动之中”,无疑抓住了新大众文艺的核心要义。
现代大众文艺早期的文化工业生产模式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大众的文艺创作主体地位,如今现代新技术、新媒介的突破性变革扭转了这个局面,让大众获得了便捷的、多元的参与文艺创作的机会与渠道。先是互联网催生了一大批不再受传统报刊文艺生产机制限制的网络写手,读者“跟帖”互动的模式造就了写手与读者共创的文艺新形态,这类作品是真正意义上的“生产者式文本”,使得大众自主的意义生产具备了现实可能性。之后,微信、抖音等自媒体传播技术普及,民众自编自创的短视频海量增长,其中不乏音乐表演、手工艺类非遗展演等文艺作品。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大大降低了大众文艺的创作门槛,几乎人人可以写诗、绘画、创作音乐等。普通人仅需要通过自然语言与人工智能工具交互,就能生成小说、画作、音乐视频、漫剧等。
可以说,新技术、新媒介极大地拓展了大众参与文艺创作的渠道,让现代大众拥有了充分表达、传播自我的广阔空间,这已然彰显了大众的文艺创作主体地位。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大众文艺创作主体性潜能的完全实现。基于流量经济的运行逻辑,平台及其算法凭借分发机制形成潜在的内容倾向与传播偏好,从选题方向、内容风格到表达方式,都对大众文艺创作发挥着强力引导作用。也就是说,创作者并非以纯粹的直觉、灵感、个性化表达为核心遵循,反而需要主动适配用户偏好、热点趋势以及点击率、完播率等平台标准。实际上,大众创作主体性的真正实现,有赖于大众建立自觉的批判意识,进而获得改造现有文艺生产机制的能力。只有主导文艺创作主动权、掌握技术规则,而非无意识地屈从于算法规则的裹挟,才有可能在创作中实现真正的自主表达,确立真正的文艺创作主体性。
生产力价值:促进文艺生产力跃升
有学者揭示,马克思所说的“艺术生产”有两重内涵:一是作为人类一般精神生产方式的艺术创作活动,遵循普遍艺术规律和审美逻辑;二是指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精神生产部门开展的生产性劳动,这类劳动以商品形式产出精神产品,目的是创造剩余价值、获得经济利益。在马克思所处时代的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后一类艺术生产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都十分有限。然而,随着现代新技术、新媒介的发展,大众文艺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越来越高。事实上,当代社会消费者的审美品位已经成为驱动诸多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艺术生产、审美消费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改变了文艺形态,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也带来文艺观念和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文艺实践的深刻变化主要体现在大众成为文艺生产的主力军,依托人工智能技术的赋能,全社会的文艺生产力得到了空前提高。随着自动生成图像技术的成熟与普及,不仅大众成为美术创作的主体,更重要的是,相关技术还实现了艺术设计生产效率的跨越式提升。有从事城市灯光设计的艺术家表示,过去需要20人花费半年才能完工的设计,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下,仅需3人一周左右就能完工。人工智能可以介入剧本构思、分镜生成、角色建模、配音配乐、后期特效等创作全流程,这让普通大众都能参与微短剧生产,带来漫剧生产的爆炸式增长。人工智能自动生成文学、音乐等原生数字文艺形态的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从业人员众多,产值也颇为惊人。
艺术生产本质上属于人类特有的精神生产活动,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其产品也不可等同于普通商品。进而言之,优秀的文艺作品应承载深度的人文关怀、时代精神与价值意蕴,而这恰恰是人工智能所不能赋予的。人工智能技术并不能提升文艺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与独创性,反而可能让创作者过于追求“炫技式”的视觉奇观,导致作品缺乏源自生命体验的情感温度与精神厚度。如果文艺创作过度依赖人工智能的数据拼贴与模式化生成,可能导致作品回避复杂社会现实、流于浅层情绪宣泄,甚至出现价值导向偏差。
诚然,当代新大众文艺提升了文艺生产力,但生产力的提升并不等同于大众文艺品质的实质性提高。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内容类型化、同质化现象严重。为迎合算法偏好,大量作品倾向于模仿已被验证的“流量密码”,导致网络文学中“系统流”“无限流”扎堆,微短剧充斥“逆袭打脸”的雷同剧情,人工智能生成艺术呈现明显的风格化趋同现象。这正是法兰克福学派所批判的“文化工业”的标准化商品生产的典型特征。二是审美浅薄化与“爽感”依赖的蔓延。多数创作者为了追求即时流量,刻意在作品中套用“黄金三秒”“强冲突”“快节奏”等程式化创作逻辑,导致作品缺乏深度叙事,呈现“碎片化”“浅表化”等特征。文艺作品失去了应有的思想深度,沦为满足“平滑”美学需求的文化快餐。三是创新抑制与“信息茧房”的相互强化。数字平台的算法推荐基于用户历史偏好形成“过滤气泡”,使小众化、实验性、高审美价值的作品难以获得足够曝光,这种“信息茧房”效应反过来又会让创作者在流量压力下不敢尝试创新突破。
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对新大众文艺现存问题的辨析,绝非否定大众的审美品位,也绝非主张退回到精英文艺时代的旧格局。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珍视新大众文艺“让人民大众真正成为文艺的主人”这一历史性进步,才更需要厘清是何种力量正在侵蚀大众的文艺主体性,最终目的是推动对新大众文艺的进一步优化、引领与治理,真正实现其潜在的艺术生产价值。
交往价值:塑造文艺交往新空间
在口语文化时代,大众的文艺交往具有广场性、现场性、互动性特征,讲故事、说书、民间表演都是这类交往的具体形态,属于典型的即时性直接互动行为。随着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现代大众媒介的发展,大众的文艺交往空间逐渐与日常生活场所分离,口语文化时代大众之间即时、直接、互动的文艺交往,变成了单向度的、被动地接受内容的行为。如今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则催生了以深度交互、广泛参与为特征的新的大众文艺交往空间与交往方式。
依托数字技术,抖音、B站、小红书等数字平台相继诞生,成为新大众文艺生产、流通与展演的基础架构。这些平台打破了物理空间边界,实现了信息的海量存储与即时全域覆盖,为全球范围内的用户同步在场与实时互动提供了可能,是大众新型文艺交往空间的核心“地基”。数字技术的“强交互性”和“共创性”模糊了创作者与受众的身份边界,让二者形成了“共创共谋”的新型关系。受众通过弹幕、评论、点赞、打赏、转发、戏仿等渠道输出的实时反馈,能直接影响创作进程,文艺生产由此变成创作者、受众、平台算法共同参与的“协商性生产”。这种特质使得新大众文艺具有传统民间文艺的“现场感”。更为重要的是,在这种新空间中,人们以文艺为纽带展开交往,本身带有深度理解、精神交流的诉求。这类交往固然不乏喧哗、吵闹的内容,但也更容易催生共识与共鸣。
依托现代新技术、新媒介形塑的大众文艺,往往深度嵌入市场化运行机制。从这一角度看,新大众文艺构建的新型交往空间,很难彻底摆脱市场逻辑的结构性影响。从更深层次来看,启蒙理性的逻辑发展趋向于自我逆转,由此可能导致技术统治,因而,依托现代技术、大众媒介产出的文化产品,容易让大众在娱乐消遣中安于现有市场秩序。当然,社会并非完全依赖理性化的制度系统运作,而是由“系统”与“生活世界”共同构成。由市场、行政、法律等构成的“系统”受制于工具理性,依靠制度化的手段运作;而由文化、语言、习俗等构成的“生活世界”是价值生成、意义共享的场所。参与交往的行动者可以在“生活世界”中通过语言与行为相互理解、达成共识,形成交往理性。也就是说,新大众文艺所塑造的交往新空间既具有社会的“系统”性,也具有“生活世界”属性,在这个虚拟社会中,只要谨防“系统”逻辑越界侵入“生活世界”,就能形成理想的公共领域,使其成为兼具开放性、协商性、动态生成性的“第三空间”。
一般认为,现代媒介空间很难成为理想的公共领域,认为它更可能是被市场、技术主导的“伪公共领域”。之所以形成这种判断,主要原因在于未看到或未能充分估量当代数字技术、新媒介突破性发展所带来的深刻变革,即大众成为文艺创作主体,也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艺术生产主体,媒介空间因此具备了“生活世界”属性,拥有主体性的大众可以通过共创文艺新文本展开对话、讨论、深度交往,激发出群众性力量,共同抵抗“系统”及其工具理性对“生活世界”的侵犯。由此观之,新大众文艺塑造的交往新空间,不但丰富了整体文艺生态,更将社会影响延伸到广阔的公共领域。换言之,这类交往新空间不仅是文艺共创的场域,更可能成为孕育公众议程、生成社会共识的新型公共载体。
因此,新大众文艺具有突出的当代价值,但这些价值并非已是完全落地的既定成果,而是有待进一步释放的潜在可能。这三重价值都面临着工具理性的挑战,如果缺少超越技术逻辑与市场逻辑的力量介入,新大众文艺的创作主体就可能异化为“数据劳工”,艺术生产力的释放就可能只是单纯数量扩张,交往新空间也可能沦为“伪公共领域”。只有站在人民立场,进行适当干预,才可能打破技术逻辑的垄断,引导大众真正成为文艺创作、艺术生产的主体。具体而言,政府可通过公共文化政策为小众、实验性创作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通过开展普惠性社会美育提升大众整体审美水准,引导数字平台破除流量至上的单一评价逻辑,将文化多样性、公共对话质量等维度纳入算法优化的目标体系中,推动治理端、平台端与新大众文艺创作主体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29日 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