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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2026年,《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全社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氛围日益浓厚。书香本该与正品同行,然而,网络盗版图书如同暗流,污染着全民阅读的清泉。盗版不仅分流了正版销量,更破坏了图书价格体系、扰乱出版发行秩序,甚至因劣质印刷、内容删改、版本错误等问题,损害作者声誉和读者权益。
过去,盗版图书主要依附于线下印刷、批发和实体零售,侵权链条相对可见,治理重点在印刷源头和实体市场。如今,随着图书销售高度平台化、直播化、算法化,盗版侵权也从有形市场转向线上链路,导致侵权传播速度显著提高、侵权组织方式更加隐蔽。短视频、直播间将内容推荐和即时交易纳入同一场景之中,盗版链接一旦进入算法推荐,短时间内即可形成规模化销售。
总体来看,网络盗版图书维权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现难。部分经营者以“影印版”“福利价”“内部资料”“厂家直发”等话术规避平台审查,通过变体书名、模糊封面、拆分套装等方式逃避识别,增强权利人监测难度。二是取证难。直播间、短视频橱窗、限时链接具有即时性、流动性和易灭失性,传统取证方式难以及时、完整覆盖。三是追责难。部分商家通过多账号、多店铺、异地发货、虚假登记等方式,试图规避责任,即使单个账号被封禁、单个店铺被关闭、单个链接被下架,也未必能真正切断侵权链条。
平台经济时代,出版社和作者面对的往往是高频发生、分散呈现、低成本复制、跨平台流转的网络侵权现象。权利人如果逐一对每一个侵权链接进行截图、取证、投诉、复核乃至起诉,所投入的人力和时间成本,往往远高于单个链接能够追回的损失。这也是很多出版社将维权过程形容为“打地鼠”的根本原因。盗版链接的反复出现,根源在于传统治理机制存在结构性缺陷,未能形成全流程闭环管控与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导致侵权源头难以有效切断。就此而言,传统的治理模式已难以适配新型网络盗版图书侵权态势。此外,网络盗版还与平台治理、低价竞争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呈现出组织化、技术化、规模化等更为复杂的问题样态。
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要破解网络盗版图书治理难题,不能继续按传统的治理思路,仅依赖权利人逐一通知、反复举证,而是需要重塑现代化、系统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从个案处置转向系统治理,从处置末端链接转向追溯源头、识别重复侵权商家等治理模式。其中尤为重要的是,电商平台应积极参与,共筑网络图书版权“清朗空间”。
从现行法律看,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具有明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确立了网络侵权中的“通知—必要措施”规则,第1197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情形下的责任形式。电子商务法第42条至第45条,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作出了详细规定:电商平台在接到权利人的合格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处置造成损害扩大的,或者明知、应知平台内经营者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平台治理的基本责任框架。
具体来说,电商平台责任至少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准入审查责任。对于图书销售商家,尤其是长期低价销售教材教辅、畅销书、少儿读物、考试资料等重点品类的经营者,平台应加强主体资质、出版物经营许可、授权证明、进货凭证等审核。二是通知处置责任。权利人发出合格通知后,平台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并依法履行转通知、公示处理结果等程序义务。三是重复侵权治理责任。对于多次销售盗版图书、明显低价异常、关联账号反复上架等情形,平台应采取风险提示、限制交易、提高保证金、关闭店铺、限制重新入驻等相应措施。四是协助追源责任。对涉嫌规模化、链条化侵权的,平台应依法保存并提供交易记录、物流信息、结算信息、账号关联信息等电子数据,配合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调查。
要有效破解网络盗版难题,除了平台之外,也需要政府、行业及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共同推进。通过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同时,制定行业规范,推动版权保护关口前移。
需要看到,社会公众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参与者与实践者,其知识产权意识水平,直接关系到网络版权治理的实际效果。近些年,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也有明显提升,但在图书版权领域,仍有部分消费者贪图盗版书的“低价”,认为个人购买行为的经济影响甚微,甚至将盗版图书的传播误解为一种“知识共享”。
对于创作者而言,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权利确认和利益回报机制。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著作权既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也包括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如果没有稳定、可预期的版权收益,会严重挫伤创作者的积极性,出版社也难以承担选题策划、编辑加工、校对设计和市场推广的成本。打击网络盗版,加强版权保护,能有效保障创作者和出版者从图书出版活动中获得合理的经济收益,从而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其次,知识产权也是人格利益和作品完整性的保护机制。盗版图书常伴随错字漏页、内容删改、装帧粗劣、版本混淆等问题,损害的不仅是财产利益,也可能影响作品完整性和作者的声誉。最后,知识产权是文化创作和作品传播的保障机制。著作权法开宗明义地规定,其立法目的是“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让图书更好诠释文化价值与历史意义,实现文化传播与产业发展的双赢。
对于读者而言,尊重知识产权并不是增加阅读负担,而是对阅读质量和文化消费权益的一种保障。正版图书意味着更可靠的文本、更规范的校勘、更优良的装帧和更清晰的出版责任。尤其是教材教辅、法律医学专业书、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盗版中的错字漏页、内容删改和劣质印刷,可能直接影响学习效果和知识获取质量。保护知识产权,最终保护的是读者获得高质量、可信赖的知识产品的权利,也有助于知识更稳定、更有质量、更可持续地生产和传播。
《光明日报》(2026年05月20日 1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