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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宗毛(安庆师范大学长江文化研究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洛阳伽蓝记》的作者阳衒之,在《魏书》《北史》中均无记载,所以历来论者多深感遗憾乃至疑惑。当代学者如王文进便讶异于阳衒之写下一部旷世之作,然而“不但北魏的两本主要史书《魏书》《北史》未曾替他立传,甚至在当代时人的诗文笔记中,都找不到有关他的记载”。阳衒之因何不入史传已成为北朝文学史上一桩聚讼纷纭的疑案,主要观点有二:一是魏收忌才,不纳阳衒之入史。如清代李清《南北史合注》云:“衒之,《北史》与《魏书》皆不载……愚按:郦道元之入《酷吏》,阳衒之之无传,皆魏收忌才,不然,《水经注》与《伽蓝记》何以至今津津焉?”二是阳衒之成名较晚,未为史官所知。如范子烨《〈洛阳伽蓝记〉考论》云:“衒之大器晚成,未能早立才名,故为史官所忽略。”二说的前提,皆为阳衒之才华足以入传,但这是后人基于《洛阳伽蓝记》广为传播、“至今津津”的文学成就所获得的“后见之明”,难免有以今例古之嫌。若要求得确解,还应回归历史语境,谛听当世言论,并结合史籍流传态势,方能一探究竟。
一
阳衒之的才华到底如何,先看其自我评价,在《洛阳伽蓝记》序中,阳衒之自言“才非著述”,此语通常被看作自谦之辞,而未引起古今学者关注。其实,此语很有可能就是阳衒之对于自己才华的真实感知,因为在时人眼中,阳衒之确有其嫌,这可从当时或稍后与其同类著作的时人评价中窥见。
唐人刘知几在《史通·补注篇》中对《淮海乱离志》《洛阳伽蓝记》《关东风俗传》和《齐志》有过总评,其云:“亦有躬为史臣,手自刊补,虽志存该博,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楛,列为子注。”宋孝王的《关东风俗传》,据《北史·宋隐传》云:“(孝王)撰《朝士别录》二十卷,会周武灭齐,改为《关东风俗传》……言多妄谬,篇第冗杂,无著述体。”据此推知,同为子注体例的《洛阳伽蓝记》在时人看来也是如此。王卲的《齐志》,据《隋书·王劭传》云:“初撰《齐志》,为编年体,二十卷,复为《齐书》纪传一百卷……或文词鄙野,或不轨不物,骇人视听,大为有识所嗤鄙。”时人嗤鄙王邵《齐志》,或因“文词鄙野”,或因“骇人视听”,涉及语言风格和文本内容两个方面,二者在《洛阳伽蓝记》中也同样有所体现,以此观之,《洛阳伽蓝记》应该也难以得到当时有识之士的赏识。总之,从当时或稍后同类著作的时人评价来看,阳衒之在《洛阳伽蓝记》序中“才非著述”的自谦之辞或可作为时人对其才华的普遍认知。
既然在时人认知中,阳衒之的才华并不出众,那么,李清认为魏收因为嫉妒阳衒之才华而未使其入传的可能性也就不存在了。况且在阳衒之生活的时代,不仅时人对于他人才华的认识不够,就连亲人之间也是如此。如北平阳俊之就曾自言:“有文集十卷,家兄亦不知吾是才士也。”在阳衒之所处的时代,兄弟之间尚且如此,可想而知被各种原因遮蔽的文士应当不在少数。
二
基于前论,虽然阳衒之几无可能通过文才进入《魏书·文苑传》,但他却极有可能凭借北平阳氏族人的身份,进入《魏书》《北史》所载的阳氏族人的传记之中,毕竟《魏书》“一似代人作家谱者”的污点也是它保存士人生平资料的优点。但是,事实上阳衒之在《魏书》《北史》所载阳氏族人的传记中仍为“失踪”状态,所以郑骞才会发出“衒之的文章官位足够入传的资格,何以《魏书》《北史》阳氏诸传中对于此君一字不提”的疑问。其实,稍稽文献便可解答郑氏的疑惑。
先看《魏书》编纂的相关情况。《北齐书·魏收传》云:“时论既言收著史不平,文宣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子孙共加讨论,前后投诉百有余人,云:‘遗其家世职位’,或云:‘其家不见记载’,或云:‘妄有非毁’。”可见,《魏书》存在对于世家大族相关记载不全的缺陷,据此而论,阳衒之不入《魏书》,或是魏收对于阳氏家族材料搜集不全所致。当然,即使阳衒之入了《魏书》初稿,也难逃后期被删的命运。《太平御览·文部一九·史传上》引《三国典略》云:“齐主以魏收之卒也,命中书监阳休之裁正其所撰《魏书》。休之以收叙其家事稍美,且寡才学,淹延岁时,竟不措手,唯削去嫡庶一百余字。”阳休之在魏收卒后曾对《魏书》有所裁正,尤其是对《魏书》中关于自己家族嫡庶情况的记载,用力尤勤。而据周子美、唐长孺、徐宗元、刘跃进和范子烨等学者的考证,阳衒之当为北平阳氏族人,并且极有可能就是《魏书·阳固传》中失载的阳固之子。由此观之,他的失载,应该与阳休之此举有着极大的关联。
这并非妄断或是臆测,《北史》记载的阳俊之便是明证。《北史》在记载北平阳氏家族成员时,不仅提到阳俊之,并且还征引时人之语誉其为“大才士”,但是《魏书》在北平阳氏族人的传记中却对其人其才只字未提。如此反差,或许就是阳休之删除《魏书》中记载自己家族的嫡庶情况所致。就阳俊之自嘲才学不被家兄所知来看,也透露出阳氏兄弟之间的关系恐非亲密,导致这种疏离的原因或是北朝士人“鄙于侧出,不预人流”的心理,《颜氏家训·后娶篇》云:“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核按史籍,嫡兄辱庶子的记载多有,如《魏书·崔道固传》云:“道固贱出,嫡母兄攸之、目连等轻侮之。”又如《魏书·李传》云:“母贱,为诸兄所轻。”再如《魏书·高遵传》云:“遵贱出,兄矫等常欺辱之。”于此诸例可见,北朝士人对于嫡庶之分非常严格,据此观照阳衒之和阳俊之在《魏书》所载阳氏家族传记中的集体“失踪”,应是阳休之出于嫡庶之见而裁正《魏书》所致。
再看《魏书》流传的相关情况。前已考察阳衒之可能在《魏书》编纂过程中被删,其实在《魏书》流传过程中,这种情况仍有可能存在。《魏书》自成书以来,流传坎坷,到北宋中期,其部分传记已经残缺严重,所以当时不得不用《北史》回补《魏书》。那么,《北史》为何不载阳衒之呢?其中原因,约有两点:一是《魏书》从北齐流传到唐初几经删改,文本变异较大,所以即使《魏书》原有阳衒之的记载也难保不会散逸;二是李延寿即使在编纂《北史》时看到阳衒之的有关记载,也未必会采用。这是因为李延寿《北史》在何人立传与何人不立传上,依据的是“凡在隋唐有人为官者”,北平阳氏虽有在隋唐两朝为官者,但基本属于阳休之的子孙;并且李延寿《北史·文苑传》在对于北朝文士入传的选择上存在妄以己意的弊端,正如王鸣盛所言:“李延寿诸论皆剿袭,而《北史·文苑传》序忽滔滔自运,纵笔千言,取旧者甚寡,然按其实,皆浮词耳……即欲改,亦宜改入《节义》,盖子升之不死于尔朱荣,特其幸耳。二人皆志在成仁者,李延寿妄以己意改入《文苑》,此何为者?”再者,《洛阳伽蓝记》所展现的文风,与北魏文坛的主流风尚多有背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李延寿选择阳衒之入传的可能性。
总之,阳衒之的才华在时人甚至是他自己看来都不出色,所以他自然不可能名列《魏书·文苑传》,再加上《魏书》编纂与流传过程中,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叠加性影响,他名列《魏书·阳固传》的概率也变得极其渺茫。《魏书·文苑传》载北魏一朝文士八人,《北史·文苑传》载北魏一朝文士三人,去其重复,则二史《文苑传》共载北魏一朝文士十人。他们是魏收和李延寿从北魏众多文士之中挑选出来并希望借助《文苑传》的记载以流传后世的,但是在后人看来,他们的文学成就却远不及在史传中失载的阳衒之。或许,正是因为倾力投入《洛阳伽蓝记》的撰写,而忽视了对于主流文风的靠拢,阳衒之未能跻身时人所书写的“断代文学史”。但是《洛阳伽蓝记》的文学成就与深远影响,则使其在后人所书写的通代文学史中获得了睥睨群贤的崇高地位。
《光明日报》(2026年07月13日 1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