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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
作者:李廷洲(上海师范大学国际教师教育中心研究员)
校服虽小,牵动万家;衣冠之事,关涉治理。
一套校服定价从百余元至数百元不等,少数学校与供货企业私下往来,借统一采购、指定合作厂商的名义滋生利益;部分区域通过设立入围供应商库、推荐合作名录等设置准入壁垒,打着扶持中小企业、表彰优质企业的旗号形成地方保护;个别校服存在定价偏高、质量不达标等情况,采购流程透明度不足,家长与学生的知情、参与、监督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小小的校服采购环节,成了需要规范整治的民生治理薄弱点。
问题的根子在哪里?表面看是管理不规范,深层看是权力运行不透明。校服采购环节多、链条长,从款式选定到厂家确定,从价格核定到质量验收,当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当决策过程封闭在少数人的办公室里,当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采购资金缺乏有效监管,“校服腐败”便有了滋生的土壤。近年来,多地曝出的校服采购违纪违法案例一再表明:对这一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为必要之举。
校服治理,打出政策“组合拳”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亮出了鲜明的态度,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
在延续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四部门意见”)政策精神的基础上,2025年9月《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应知应会”》明确提出了“自愿、民主、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构建了“学校主体、民主决策、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从“自愿不强求”到“监督全过程”的11条要求,覆盖了校服从选用到验收的全部流程。同年11月,《全国中小学校服管理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了9项刚性禁止性要求,为校服采购选用等管理环节划定专门约束标尺,清晰释放从严规范校服采购、严查违规牟利行为的鲜明政策导向。校服采购中的任何非法牟利行为,都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制度“应知”后,是否“应会”了?清单列明了,是否落到实处了?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清校服管理的本质。校服不是普通的商品,它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钱袋子”,一头系着立德树人的“根与本”。四部门意见早已指出,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但实现这一切美好愿景的前提,是校服选购必须干净、透明、规范——如果采购环节藏污纳垢,何谈育人?何谈公平?何谈文化传承?
“破立并举”,治理校服牟利乱象
治理利用校服牟利乱象,关键在于“破立并举”。
“破”,就是要以负面清单为利剑,坚决斩断校服采购的非法利益链。不准强制购买、不准指定厂家、不准指定商标、不准暗箱操作、不准地方保护——每一条禁止性规定,都直指长期以来的治理顽疾。2024年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更为此提供了上位法支撑:任何以“入围库”“推荐企业”等方式设置歧视性条款、挤压市场公平竞争空间的做法,都应依法清理。对触碰红线的,该查处的查处、该问责的问责、该曝光的曝光,让“黑名单”制度长出牙齿,让失信企业在校服市场寸步难行。
“立”,就是要以“应知应会”为标尺,把校服选购的权力真正还给家长和学生——他们是校服的出资者、使用者,理应成为决策的参与者、监督者。制度已给出了清晰路线图:采购须列入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须经相关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启动;校服选用组织中,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采购信息须多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从企业资质到款式价格、从质量标准到售后服务,全部公开、全程留痕、全程可溯;采购周期按三年一个时段科学设置,杜绝频繁换款、重复采购乱象。这些不是“要不要”“做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做”“做到位”的硬要求。任何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行为,本质上都是对群众利益的漠视和对政策权威的挑战。
直面问题,打通校服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校服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靠责任压实来打通。
教育行政部门要扛起监管主责。各地应建立教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的常态化检查机制,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让“明标识”制度和“双送检”制度真正落地。要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等群众监督渠道,将校服采购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
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教育部“应知应会”以“学校论证、学校组织、学校公示、学校签订合同”四重条款,明确学校为校服采购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校服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校长作为法人代表,要对校服采购的规范性、廉洁性负总责。凡在校服采购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更要倒查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从实践层面看,治理利用校服牟利的乱象,方向是明确的,路径是清晰的。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0%制定校服选购管理办法,明确选购流程,强化自愿购买。江西、辽宁整省推进校服采购模式改革,以市为单位征集选定校服款式、明确质量要求,企业自主生产、销售,家长在市场上自主购买,将款式选择权、校服购买权完全还给家长。深圳则以“一市一款、市场采购”的模式,通过充分竞争有效控制了成本、提升了品质,并率先推广“校服监管码”,扫码即可查看质检报告和面料成分。这些实践证明:只要把“谁出资、谁决策、谁监督”落到实处,将校服选购过程从“暗箱里”搬到“阳光下”,“校服腐败”问题自然无处遁形。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校服之事虽小,却关乎学生身心健康,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教育公平的底线尊严。让校服守住公平之义——每一分钱都花在明处,每一个孩子都穿得安心。让校服沐浴阳光之下——全过程公开、全链条可溯、全社会监督。唯其如此,方能不辜负家长信任的目光,不辜负学生肩头的阳光,不辜负教育的神圣与荣光。
《光明日报》(2026年07月14日 1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