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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作者:吴 迪(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开源开放、合作共享是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显著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中国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强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培育各类主体共生共荣的健康生态,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已经超过万亿元人民币”。以开放创新生态助力人工智能发展,既是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推动人工智能始终朝着向上向善、造福人类方向前进的必由之路。
开放创新生态,是指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前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通过知识、技术、人才、数据、资本等创新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所形成的多元主体协同共生、制度环境开放包容、创新网络互联互通的动态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对“开放创新生态”作出系列重要论述。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的战略部署。“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形成世界一流的开放创新生态已成为科技强国的基本要素之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为形成开放创新生态提供了最富时代张力的实践场域。
开放创新生态助力人工智能向实发展。向实,即人工智能从“数字世界”走向“物理世界”,赋能千行百业、扎根产业一线。开放创新生态在推动人工智能向实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驱动作用。第一,开源开放降低创新门槛,加速技术落地。开放创新生态的核心特征在于打破知识、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的壁垒。在开放生态的滋养下,国产开源大模型全球累计下载量突破100亿次,我国已成为全球人工智能专利最大拥有国,专利申请量全球占比达60%。第二,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打通从技术到产业的通道。开放创新生态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动态系统。目前,人工智能已深度融入智能制造、农业、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2025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1.2万亿元,企业数量超过6200家,预计到“十五五”末,相关产业规模将突破10万亿元。第三,全球创新资源汇聚,为提升产业竞争力注入持续动力。开放创新生态强调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当前,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正从技术应用市场跃升为原始创新的价值实现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实现更深层次的开放协同。
开放创新生态助力人工智能向善发展。向善,即人工智能“朝着向上向善、造福人类的方向发展”。开放创新生态的内在机制天然具有约束和引导技术向善的功能。第一,开放本身就是有效的监督。封闭的黑箱为风险滋生提供了温床,而开放的生态则将算法置于多元主体的公共视野之下,使无形的技术权力变得可感知、可审视、可规制。开放创新生态中的多元主体参与、多利益相关方共治的治理结构,正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基础。第二,全球合作汇聚治理智慧。开放创新生态要求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我国2023年率先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推动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第三,开放共享弥合数智鸿沟。开放创新生态的本质是让创新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我国开源模型大幅降低了技术使用门槛,使人工智能不再是“富国和富人的游戏”,既加速了国内人工智能产业迭代进化,更塑造了全新的创新生态,推动了全球开源生态的繁荣。未来5年,我国将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5000个人工智能专题研修培训名额。这表明,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始终致力于做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源源不断贡献中国方案。
构建开放创新生态,促进人工智能向实向善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开放共赢,驱动创新发展”“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安全可控”“鼓励包容并蓄,促进文明互鉴”“倡导和衷共济,完善全球治理”四点重要意见,在制度供给、产业生态、治理体系、安全保障等方面系统施策、协同发力。
第一,以制度型开放筑牢开放创新生态的制度根基。开放创新生态的构建首先要求制度的开放。“十五五”时期,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需要稳步扩大人工智能领域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我国在人工智能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技术标准、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建立健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人工智能治理制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要为各类创新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让企业敢投、人才敢闯、技术敢试,真正释放制度型开放的创新红利。
第二,以开源开放培育“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生态。培育“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生态,关键在于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聚合资源、牵引创新的链主作用,通过开放协同带动产业链集聚,推动上下游企业从“单打独斗”走向“抱团发展”,在芯片设计、算力基建、模型研发、场景应用等环节形成“技术突破—产业落地—迭代升级”的正向循环。这既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全面深化“人工智能+”行动的迫切要求,也是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产业体系完备优势转化为创新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第三,以安全治理筑牢开放创新生态的风险底线。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必须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既要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又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让开放创新生态既充满活力又稳健有序。一方面,要完善科技伦理、测试认证等制度规则,构建动态适应、分级分类的安全监管体系,高度重视人工智能算法黑箱、模型偏见、数据缺陷等内生风险,以及深度伪造、技术滥用、智能操控等衍生风险;另一方面,要共同反对在人工智能领域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把本国安全凌驾于他国安全之上的做法,推动构建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国际科技合作环境。
第四,以全球共治推动开放创新生态惠及世界。要切实发挥联合国的重要作用,加强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推动人工智能治理从“各自为政”走向“规则共商”、从“单边行动”走向“多边共治”。以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在上海成立为契机,以规则共商凝聚共识、以多边共治汇聚合力,让人工智能治理规则反映大多数国家的意愿和利益,让开放创新生态的成果惠及世界各国人民,使人工智能真正成为促进共同繁荣、维护共同安全的重要动力源。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04日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