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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记者 张翼
“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被誉为国际贸易的“绿色通行证”,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倡导的、以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为目标的制度规则。目前,AEO制度在绝大多数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中得到了有效实施,在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贸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8月19日,APEC“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专题研讨会在辽宁大连举行,主题为“AEO认证对中小企业贸易韧性的影响——亚太经合组织供应链稳定框架”。来自13个APEC经济体海关、相关国际组织、AEO企业等代表围绕AEO制度全球发展趋势、AEO制度促进APEC成员经济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度、深化AEO互认合作等相关议题开展深入研讨交流。研讨会由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国际合作司联合主办。
APEC海关手续分委会主席、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司长郭雪艳在开幕辞中强调,WCO倡导通过AEO制度推进贸易安全与便利。通过AEO认证赋能中小企业、构建稳定的区域供应链架构,是维护包容性增长、保障就业、捍卫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战略要务。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在主旨演讲中表示,中国海关积极响应WCO倡议,创造性实施AEO制度,通过不断优化AEO制度体系、严格认证、主动培育、拉长便利措施清单、深化互认合作等系列举措,持续提升政策成效,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AEO制度红利。中国海关提出“4E AEO合作倡议”:扩大(Enlarge)AEO企业规模,拉长(Extend)便利措施清单,拓展(Expand)AEO互认范围,提升(Enhance)AEO互认成效,并呼吁各方以AEO合作为纽带,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包容、更具韧性的亚太贸易生态圈。
“守信者”享便利是AEO的鲜明导向,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并与不同国家(地区)海关之间开展AEO互认合作,给予诚信守法的进出口企业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
如何更好发挥“绿色通行证”对跨境贸易畅通和促进作用,进一步深化APEC成员间AEO合作交流,共同构建稳定韧性高效的供应链网络?会议期间,中国海关代表围绕AEO制度实践与创新、信用培育、联合激励、互认评估等议题做发言交流。WCO、世界贸易组织(WTO)、部分APEC经济体海关、金融机构以及AEO企业代表也围绕AEO制度实施成效、运用新兴技术赋能中小企业、依托AEO互认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主题分享了经验做法和切身感受。
据悉,除巴布亚新几内亚以外的APEC经济体均已建立并实施AEO制度,中国海关已与其中的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等10个经济体实现了AEO互认。据中国海关统计,今年1至7月,我国AEO企业进出口额为16.76万亿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44.2%,较去年同期增长5.77个百分点。其中,与APEC其他经济体进出口总额达9.19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87%,AEO互认红利不断释放,助力APEC经贸合作水平稳步提升。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20日 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