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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新篇章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1-01-27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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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谭日辉(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天津朝阳里社区时强调:“志愿者事业要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他勉励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继续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志愿服务是人们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高尚事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需要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在奉献中成就出彩人生

  奉献,是不求回报地付出,是志愿服务的精神基础。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尚奉献的民族。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奉献精神熠熠生辉,一直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为了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而无私奉献。“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经典名句中都内蕴着奉献的意涵。对奉献的赞美映照着一个民族的伟大,体现着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追梦需要激情和理想,圆梦需要奋斗和奉献。”逐梦新时代,需要大力弘扬这种伟大的奉献精神。一方面,用奋斗书写奉献。奉献与奋斗相融相生,奉献靠奋斗书写,奋斗体现着奉献,要想奉献越多就必须奋斗越多,奋斗越多就必然奉献越多。“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新时代是属于奋斗者的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从积贫积弱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发展繁荣,靠的就是一代又一代人的顽强拼搏,靠的就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我们的志愿者,无论在哪个岗位,只要不懈奋斗,就一定能书写人生精彩篇章。另一方面,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千千万万个默默耕耘的奉献者和脚踏实地的实践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我们要始终发扬大无畏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就会“痛并快乐着”,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会患得患失。这才是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大奉献。

  共创团结友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友爱是志愿精神的本质所在。友爱提倡志愿者要欣赏他人、有爱无碍、平等尊重,强调志愿者在社会服务中去关心人、爱护人。志愿精神语境下的友爱,挖掘的是人内心向真、崇善、唯美的一面,是基于平等原则,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持帮助之爱,对于弘扬社会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作用。大力弘扬友爱精神,一是与人为善、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平等待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孔子明确提倡“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子提倡推己及人、广发善心;孟子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在中国传统美德中,我们不难发现“友爱”之线一直贯穿其中。为此,我们在志愿实践中,要大力弘扬这种美德,针对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需求,在关爱和互助中善待他人。二是团结合作、彼此关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团结精神的人民。从“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到“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几千年来,团结合作始终被视为中华民族“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在志愿服务实践中,团结合作、彼此关爱,我们就能产生个人无法产生的巨大力量,就能使大家充分感受到团队的温馨、团结的力量,就能有效激发社会活力,释放人民群众中蕴藏的追求美好生活的巨大能量,共创团结友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助力彼此实现人生梦想

  互助体现为助人与自助的协同统一,是志愿精神的具体体现。志愿者凭借自己的爱心、知识和双手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志愿组织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很多服务对象受到感染而成为志愿服务的提供者,从而实现了爱的接力传递。奋进新时代,一方面,要并肩同行,守望相助。孟子曾用“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来描绘他心目中百姓和睦共处的美好图景。“一箭易断,十箭难折。”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伸出援助之手,齐心协力,与志愿服务对象同舟共济,在守望相助中实现共同发展,体现的正是这种民族传统中的德性追求和道义境界。“千人同心,则得千人之力;万人异心,则无一人之用。”要使全体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既需要大家并肩同行、休戚与共,也离不开大家的守望相助、心手相连。另一方面,不计得失,助人自助。志愿服务具有非常典型的无偿性特征。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从来不计任何个人得失,不以获得某种物质奖励或回报作为动机与目的。但志愿者在帮助服务对象克服困难,赢得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会客观上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提升自己的服务意识,提高自己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这种主观上助人,客观上实现自助的过程,正是互助的本质所在。

  实现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的同向同行

  进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追求,是志愿精神的归宿。志愿活动中的进步是指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实践中通过帮助他人既提高了个人能力,又促进了社会进步。在志愿服务中,爱心和善举,可以相互传递。凡人善举层出不穷,向上向善就会蔚然成风。一个个感动中国的故事,一个个感动中国的人物,一个个向上向善的好少年、好青年、好公民、好榜样,成为推动社会前行的强大正能量。一是争当社会文明的积极建设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每一个志愿者的倾心付出,让文明的力量在志愿服务实践中不断凝聚。他们聚沙成塔,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不追求物质报酬,主动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他们的这些行为,必将为整个社会形成崇尚公益、礼赞奉献的氛围产生正面示范作用,有力促进社会的进步。二是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中实现自身的进步。“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历史证明,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国家的发展进步总是同向同行的。亿万个“个人”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从来都不是抽象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成长成才息息相关。社会“大善”的形成也是一样,它总是始于日常生活中“小善”的积累。当有人需要帮助时,邻里搭把手,爱心得以传递,文明得到彰显,社会自然也将变得更加美好。对于积极献身于志愿服务事业的个体来说,只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砥砺奋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才能实现自身的进步。

  《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27日 08版)

[ 责编:孔繁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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