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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
作者:吴伟(浙江大学中国科教战略研究院科研主任、副研究员)
乡村教师的培养与发展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获关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要“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与待遇保障”。乡村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下好振兴乡村教育“先手棋”,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在国家投入的不断增加下,乡村办学条件得以不断改善,硬件设施现代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与城市的差距快速缩小。不过,在软件上,尤其是师资水平上,城乡义务教育仍存在不小差距。总体来说,年轻老师匮乏、大龄老师知识更新慢,导致当前乡村教育师资整体水平不高。而根本原因,则在于乡村教师的岗位吸引力不足。待遇低、工作压力大、职业发展通道不畅,让不少人望而却步。
如何打造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乡村教师队伍?当务之急是充实乡村师资力量。可进一步扩大定向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并引导其成为优质乡村教师队伍的主力军。推动开展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到乡村学校交流活动,鼓励专家名师送教下乡,推动更多城镇优秀校长到乡村任职任教。“县管校聘”改革也应继续推进,引导更多公办校的教师和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此外,还有一批退休教师,虽然已经离开了讲台,但仍充满教育热情,应鼓励和引导他们去乡村教育这方天地发挥余热。
从长远来看,充实乡村师资力量,最为根本的还是要提升这一岗位的吸引力。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备一年以上农村基层服务工作经历,对此规定要严格落实。坚持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的政策导向,单独设置“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实施“精准补助”政策,强化“越是偏远、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政策导向,不断提升乡村教师工作补贴水平,至少在省域范围内统筹实现不同区域间工资待遇的相对均衡,支撑优秀教师在乡村安心从教。切实解决年轻教师最为关心的婚嫁、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推动年轻教师“下得去”且“留得住”。不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条件,因地制宜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休息室和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实现“安居乐教”。相信这些事关薪酬、晋升等制度的实质性变革,能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获得感和认同感,唤醒其自我发展的内驱力。
提升乡村教师专业能力也应纳入政策视野。鼓励优秀人才扎根乡村、长期从教,不断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应探索开展乡村教师“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重点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从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中免试推荐攻读教育硕士。同时,加大师范类院校通过定向招生、委托培养、在职培训等方式,助力乡村地区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尤其是补充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鼓励乡村教师结合地区实际,不断发挥好乡村在耕读教育、自然教育、农村农业教育等方面的天然优势,构建乡村教育的精品课程,并考虑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其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此外,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模式值得探索。共同体建设的核心在于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丰富其教育教学内容,同时为该群体到城市优质学校开展在职培训和交流提升建立通道。相关部门和学校可借助互联网,整合城市学校在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等方面的优质资源,构建智慧教育服务平台,提升乡村教师信息素养和技术能力。值得指出的是,教育共同体建设必须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制度化方式开展,切不可一阵风、一刀切。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24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