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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9月19日电(记者张翼)近日,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行为,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外来物种通过口岸进境入侵。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及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境外物种传入途径不断增多,传入风险持续加大,对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构成的威胁持续加大。据悉,今年1月至8月,全国海关从进境寄递、携带物品中累计截获禁止进境活体动植物1826种,其中包括巨人蜈蚣、红狂蚁、斑纹蝾螈等我国尚无自然分布的动植物796种,并打掉多个非法引进“异宠”的犯罪团伙。
为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全国海关、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开展行动,加大线索搜集,强化对货运、携带、寄递、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渠道的外来物种查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及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司法震慑;建立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积极开展相关法规和政策解读,引导公众自觉远离、抵制相关违法行为,形成打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行为的合力。
《光明日报》(2023年09月20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