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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3-10-24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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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胡赛、孙菊红(均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委党校浙江省“八八战略”创新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宣布了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并将“促进绿色发展”作为其中之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以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为理念,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1.绿色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鲜明底色

  绿色是生命之色,是活力之色,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以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原则,将生态治理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全方面、全过程、全链条,旨在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各国人民,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从提出之初就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顶层设计。从“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到“设立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倡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再到“加快低碳转型,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科学内涵、建设目标和实践路径更加明确,共建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共识更加和谐一致,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在新征程上越发行稳致远。

  绿色发展理念是助力共建国家走出“先污染、后治理”困境的必然选择。不少共建国家处于生态脆弱区和环境敏感区,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率先倡导并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与共建国家共同探索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从污染到治理的拐点。一方面,鼓励企业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或中国更高标准开展境外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行业协会制定详细严格且易于执行的环境行为准则,并停止新建海外煤电项目,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项目,降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建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实施绿色丝绸之路使者计划,倡导中国企业带着先进工艺和服务“走出去”,推动共建国家实现以绿色循环低碳为核心内容的技术共生、产业共生和市场共生,推动绿色发展转型。

  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引擎。中国始终致力于与共建国家在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展开务实合作,不断催生新的需求,积极推动新动能集聚、新业态涌现、新产业壮大。经过10年蝶变,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已成为涵盖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的重大战略,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方面形成许多新的增长点,有效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让古丝绸之路持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2.共建“一带一路”引领全球实现绿色发展新飞跃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中国始终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逐步构建起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在政策沟通领域实现新突破。积极参与国际绿色标准、规则、框架层面的开放合作,加强与共建国家在经贸、投融资、交通等领域的绿色标准对接。与共建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50多份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文件,并与31个共建国家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推动绿色发展战略合作对接持续扩容,形成促进全球绿色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政策合力。推进现有环境资源合作平台整合升级,促进区域经济绿色复苏、低碳发展。在共建国家中协调绿色产品与服务的标准差异,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坚持多边合作,利用现有政府间多、双边机制,共同探求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转型的“最大公约数”。充分尊重共建国家发展权益,共同推动“绿色全球化”。

  在设施联通领域实现新发展。基于绿色建设理念推进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携手维护和改善共建国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截至2022年底,已有40多家全球大型机构签署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共推“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发展。“六廊六路多国多港”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等经济合作走廊有序建成,中老铁路、雅万高铁、中俄黑河大桥等绿色交通项目成功完成。以“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为依托,开发对外投资环境风险评估工具,编写“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报告,指导企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推动埃塞俄比亚阿达玛风电项目、阿根廷胡胡伊高查瑞光伏电站项目、黑山莫祖拉风电项目等一批清洁、高效、质优的绿色能源合作项目相继建成,在共建国家的累计绿色低碳能源投资已超过传统能源项目。

  在贸易畅通领域实现新沟通。货物贸易方面,优化绿色贸易发展政策环境,支持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等行业发展,鼓励国内急需的节能减碳、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技术和服务的进口,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出口,引导经营主体更好参与绿色服务贸易活动,加快融入全球绿色经济体系。数据显示,从2013年到2022年,我国与共建国家绿色贸易规模逐年增长,于2021年超过欧盟成为全球第一大绿色贸易经济体。以光伏、锂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出口新增长点,中国企业为全球贡献近70%的光伏产能,风电机组产能占据全球六成以上市场份额。服务贸易方面,不断壮大服务贸易绿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将绿色元素贯穿建筑工程、运输服务、文旅服务、金融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等各个领域。加快国际绿色技术和服贸合作,与世界共享中国绿色服务的大市场和新机遇。

  在资金融通领域实现新跨越。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不断推进绿色金融创新,为支持和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更为灵活多元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大力推进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等的多边合作框架,推广与绿色投融资相关的资源准则和最佳经验,促进绿色金融领域能力建设,改善区域内投融资环境,推动国际金融机构及相关发展伙伴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绿色金融数字化工具建设,大力探索碳金融和转型金融领域业务创新,加强绿色金融大数据资源应用,大力提升数字化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中的支持作用。

  在民心相通领域实现新融合。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中国与共建国家深入开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合作,打造一批“小而美”民生工程,铺就通民心、达民意、惠民生的阳光大道。通过广泛开展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文旅活动,以及向各国民众宣传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行动,推动中外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向纵深发展。深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合作,启动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在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交流。广泛提供减贫、农业、科技等多个领域技能培训,不断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厚植民意根基。

  3.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助推全球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可持续发展是各方的最大利益契合点和最佳合作切入点”“要坚持绿色发展,致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过去10年,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经济带来巨大惠益,也释放出巨大潜力,合作内涵不断丰富。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必须继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速绿色科技创新,完善绿色制度体系,加大力度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更具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为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智慧力量。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是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基础。一方面,加快构建绿色“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推进国家之间在互学互鉴中共促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合作跨国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一带一路”绿色制度公约,帮助共建国家互通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使共建国家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中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另一方面,践行更加包容多元的国际合作战略。充分借助“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搭建更加多元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不断加强国际传播工作,讲好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中国故事”,大力推进绿色消费,携手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

  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共建国家绿色低碳创新水平,充分发挥绿色技术溢出效应,大力拓展绿色低碳产业链,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带动各国以绿色低碳产业为支撑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技术创新与跨境转移转化,广泛开展共建国家绿色技术合作。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快绿色技术创新,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并在合作共赢中引领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压实企业境外环境行为主体责任。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强化绿色科技创新、绿色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建设绿色丝绸之路新型智库,为推动沿线国家绿色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加强绿色金融合作。搭建绿色“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平台,为相关投资合作提供专业服务。通过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提供绿色贷款、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基金、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等,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组织推动共建国家的生态资源服务和交易,如专业化的节能服务、环境治理服务、碳金融等,降低绿色资本、绿色企业准入门槛,建立绿色投资者网络等。支持共建国家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绿色金融标准,构建“一带一路”项目分级分类体系,编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应用手册及行业绿色发展指南,为有关部门引导对外投资合作促进绿色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做好相关绿色项目选择和环境尽职调查,逐步推动绿色金融向更高水平发展。

  完善绿色发展制度。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制度体系,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落脚点,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生态风险预警研究,以自然保护区的形式保育“一带一路”重要生态空间,构建丝路可持续发展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各项任务的组织和评估工作,确保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各项重点任务及时落地见效,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评估。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贸易、投资的规则和标准,建立互相联通、共同认可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对外投资合作中,加强企业依法合规绿色经营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定期发布环境报告。

  《光明日报》(2023年10月24日 06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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